法兰西银行即将迎来建行二百周年。该行于1800年1月18日创立,为一个持续数年的酝酿时期画上了句号;在这几年里,政界与金融界、工业界都表现出创办一家大型国民银行的愿望。按后来出任执政的勒布伦1796年的说法,这家银行要能够在革命时期的严重动荡之后,“让流通与生机一下子回到工商业的所有部门”。
我并不能肯定,一家中央银行的力量是否真如这位五百人院的著名议员1所设想的那样大;尤其不能肯定的是,它的行动见效是否真有那么快。但顾鲁泽先生的著作清楚地表明:货币发行一旦失序,后果可以严重到何等程度,不仅殃及金融与经济运行,也殃及社会肌体的凝聚与政治生活;而回归稳健治理又是何等艰难。这本书予人教益、引人深思;此外,读者——尤其是与弗里耶尔街的那座宅子关系密切的读者——还能得到一份阅读的乐趣:书中对一个何等动荡的时代作了详尽而常常饶有兴味的编年记录。
顾鲁泽先生选定的副标题《路易十六至拿破仑的法国币制》,强调的是货币生活历经革命年代的乱象而延续不断。事实上,有一点十分引人注目:芽月法郎的金属价值(5克银、成色0.900)与革命前的图尔里弗尔(4.5克纯银)相当;因此,若把1791—1796年这段略去不计,法国货币的连续性实际上延续了将近两个世纪,从1726年到1914年。另一重延续——这一重不那么严格,是由词义牵出的——随即浮上心头:正在一步步建设之中的欧洲货币联盟,将推动欧洲埃居的流通。而按照路易十五于1726年为它所下的定义,埃居值6里弗尔,即6法郎。欧洲的埃居将约合7法郎……
指券的成倍增发自然导致了普遍的通货膨胀;随着发行量的扩大,通胀不断加速,很快就演变为名副其实的超级通胀。发行的总额虽有精确数字可查,但有关其他经济与货币参数的统计资料却很脆弱、残缺不全,往往根本不存在,无论如何都难以解读。有关物价演变的资料就是如此。因此,作者考察货币数量论的影响,并为这一理论的演进脉络标出路标,也就愈加难能可贵。
在第一个阶段——大体到1792年为止——国家苦于货币匮乏,而非苦于货币过多:硬币因被窖藏或流往国外而消失,这一缺口仅由指券流通量的膨胀勉强抵补。但发行很快就加速了;货币失衡又因几次冲击供给的事件而加剧,例如圣多明各的叛乱扰乱了殖民地食品的贸易,情形严重得多的还有生产者与中间商对谷物及其他基本产品的囤积惜售。值得指出的是,这种供给上的囤积本身就是一个货币因素的直接后果,那就是人们急于脱手指券:指券的价值正随着货币符号的无度滥发而日渐流失。
全书都在阐明这样一个论旨:货币的首要重要性远远超出经济领域的疆界。例如,让指券的根基更加稳固这一层考虑,或许也曾在1792年宣战的决策中起过作用:一场短暂而胜利的战争,将刺激制造业的增长,并将通过确保国有财产的出售不可撤销(这些财产正是指券的担保物)而巩固指券。再如恐怖统治的起源:它在很大程度上是纸币过度发行的后果,而这种过度发行打乱了市场,造成匮乏与物价上涨,侵蚀了民众的购买力,激化了人们的情绪。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把通货膨胀视为大革命激进化的成因,并且归根结底也是恐怖统治的成因。诚然,作者在阐述了这一自由派论点之后,又阐述了大不相同的雅各宾派论点;但这样的论证不会令读者无动于衷。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圣鞠斯特这样的革命家,对通货膨胀的后果所作的分析竟然如此合乎正统(当然,他本人并没有用这个词)。他看出了货币单位购买力的加速流失对经济主体行为的影响,并且对如下事实尤为敏感:急于脱手货币的心理,驱使农民——还有其他生产者——退出市场。他认为,货币总量的崩溃摧毁了人们对劳动的热爱,威胁着社会体系的存续。他由此得出了极端的结论,走向一种靠恐怖手段的、乌托邦式的解决方案;但这一推理的前提依然保有全部的价值。
的确,对通货膨胀抱有过分轻描淡写的看法,是必须警惕的。最极端的那些主张——“开足印钞机(……),祖国就得救了”——纵然其影响超不出当场演说的效果,但不少当政者在指券身上看到的,却不是偿还公债的一时权宜之计,而是一种可以经常用来弥补预算赤字的财源;久而久之,人们竟接受了这样的看法:国家不经常开动指券印版就活不下去。于是,如书中所述,人们“从赤字的炼狱坠入通货膨胀的地狱”。
作者以一篇题为“雨月的银行与芽月的法郎”的尾声为全书作结。“雨月的银行”自然就是法兰西银行:该行的首次股东大会于共和八年雨月24日(1800年2月13日)举行。章程的序文提到“法国大革命和一场旷日持久、耗费巨大的战争的必然结果”,并称由于这一后果,“国家经历了供养其商业的资本的散逸与流散、公共信用的败坏以及财富流通的迟缓”2。序文还表达了这样的期望:“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将迅速而有力地共同促成计划中的机构的成功。”
尾声记述了法兰西银行艰难的草创之初:股份认购进展迟缓;必须依靠国家的财政支持(这与一个世纪前的英格兰银行不同:后者资本雄厚得多,而且全部来自私人储蓄);建行伊始还不得不在法律的真空中运营。
不过,困难渐渐化解了。共和十一年芽月17日(1803年4月7日)颁布了规定货币单位的法律;几天之后,同年芽月24日(1803年4月14日)的法律授予法兰西银行第一部正式宪章,将在巴黎的独占发行权赋予该行。本书提醒我们,次年,该行流通中的银行券已达6400万,而这些银行券被认为与金属货币等值;在指券与地产券的浩劫过去七年之后,这已是一项不小的功绩。
此后的发展人所共知:在数十年不够严格之后,晚近一段时期,人们重新皈依了货币操守的教条,视之为长期增长的关键。谢天谢地,我国没有再度经历规模堪比革命时期种种过度行径的动乱;但是,切不可淡忘顾鲁泽展示给我们的这段经验中的教训。
雅克·德·拉罗西耶,
法兰西学会院士,
法兰西银行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