晖儿登场与源次郎
天保二年(1831)二月,五代义教把家政一应事务交给年满十九岁的儿子唯四郎,自己引退。义教本有文化七年(1810)生的长子德四郎,但德四郎已于文政十一年(1828)十月去世,于是文化十年生的次子唯四郎继承源六郎第六代。
德四郎去世的前一年文政十年,做了古桥家家主约五十年、直到因村方骚动而卸任为止做了约三十五年名主的四代义陈去世了。承嗣家督的唯四郎取名晖儿;可从一开始,他肩上就压着一副重担:非把濒临破产的家计重整过来不可。内弟们开分号的计划接连受挫,尤其开油店的那位逃去了江户,欠债转到本家头上;文政十年十二月的一场火烧掉了仓库与马厩,重建又添出九十二两的开销——正是“兄弟共借款还本之资皆系外借,加之焚毁重建等所费甚多,实已极为窘迫”(《历代勘定觉》)的光景。
为应付到期、火烧眉毛的约四百两支付,文政十一年二月办起名为“大黑讲”的赖母子讲1。古桥家以每份五两、六十二人(六十七份)计三百三十五两作头一期的款子到手,先渡过这一关;可这又成了新的债,自次年文政十二年到天保九年的十年间,每年得担起约四十两的偿还义务。此外古桥家还入了好几个赖母子讲,光是份钱,眼下每年就得支出一百两以上。
当时的古桥家家主义教,是接下文政三年因村方骚动而卸任名主的义陈的家督的,可他自己做名主要到文政七年。如上所述,正当家计困窘之际,文政十年丧父义陈、次年十一年丧长子德四郎,接连打击,人也灰了心。救他出这困境的,是古桥家的别家美浓屋源次郎——他同时是稻桥村的组头。当时源次郎因有商才而被赤坂代官所看中,做着代官所的书役,在代官所的财政上很有能耐;他应义教之请,立刻从本家的还债入手,拟出一份经营重建方案递了上来。
家政改革
文政十一年十一月拿出来的古桥家重建仕法,柱子有三条:①用人尽量裁减;②商业与酿造都要量入为出,不得举债;③还债的钱,用催收那些近乎呆账的放款来充。这些立刻付诸实行。可效果一时并没有显出来,文政十三年的盘存2上,欠债反而增加,已到了要垮的地步。
就在这样的局面里迎来了天保二年。义教决定大胆求变,索性隐居,连名主之职卸掉也不在乎,把重建的事托付给晖儿。
依源次郎的谋划,晖儿自天保二年(1831)七月二十四日起,办了为期一周的家什与铁店存货拍卖。父亲义教起初拘于体面,说变卖家什会伤了家名而迟疑;源次郎劝服了他。源次郎的道理是:如今哪怕做一次大幅赤字的决算,也要紧的是以六代晖儿的名义重新起步;这样五代义教便不受损伤,说是“并无所谓办事不周”
云云。拍卖的结果,来买古桥家变卖之物的多达一百九十三人,卖得的总额合计一百一十四两。买主几乎都是稻桥组合村的人,其中稻桥村来了五十二人——等于本村家家都买了点什么。按人头算不过〇点六两,零零碎碎,数目并不算大;可这场拍卖带来了各样的效果。
古桥家换了家主,还非得把家什与存货变卖不可——给人留下“已经窘迫到这个地步”的印象,效果很大:周边村庄与村人给了他家削减债息、本金分年偿还等种种方便。这一回古桥家一分田地也没有动,就此迈上了还债与重建的路。
要看古桥家着手家政改革的成效,先来查一查天保四年的盘存(《历代勘定觉》)。
改革的成效
资产方面,文政十三年(天保元年,1830)的二千八百四十九两,降到一千二百六十两,不到一半;用于放贷的现金是零。这“典当”一项本该有救济村民生计等融通的功能,可本钱已经见了底。村
| 年代 | 典当 | 手形 | 贷·赊销 | 酒·味淋 | 味噌·酱油(溜) | 米·大豆 | 铁店 | 油店 | 白木曲轮 | 杂项(存货) | 现金 | 计 |
|---|---|---|---|---|---|---|---|---|---|---|---|---|
| 文化8(1811) | 440 | 367 | 997 | 7 | 164 | 422 | 85 | −534 | 1948 | |||
| 文化9(1812) | 471 | 372 | 970 | 19 | 151 | 397 | 78 | −537 | 1920 | |||
| 文化10(1813) | 360 | 368 | 1014 | 72 | 163 | 379 | 107 | −550 | 1911 | |||
| 文化11(1814) | 274 | 372 | 1073 | 51 | 131 | 388 | 79 | −596 | 1771 | |||
| 文化12(1815) | 162 | 353 | 1053 | 46 | 123 | 414 | 152 | −518 | 1784 | |||
| 文化13(1816) | 116 | 488 | 1093 | 41 | 84 | 405 | 161 | −568 | 1819 | |||
| 文化14(1817) | 89 | 490 | 1097 | 24 | 83 | 418 | 160 | −596 | 1766 | |||
| 文政元(1818) | 68 | 484 | 1025 | 61 | 112 | 436 | 198 | −603 | 1780 | |||
| 文政2(1819) | 47 | 489 | 995 | 38 | 114 | 434 | 193 | −651 | 1657 | |||
| 文政3(1820) | 43 | 475 | 976 | 6 | 99 | 451 | 153 | −574 | 1628 | |||
| 文政4(1821) | 33 | 443 | 1104 | 2 | 72 | 419 | 185 | −710 | 1548 | |||
| 文政5(1822) | 22 | 429 | 1057 | 26 | 44 | 396 | 187 | −735 | 1425 | |||
| 文政6(1823) | 18 | 421 | 1168 | 34 | 45 | 404 | 206 | −754 | 1540 | |||
| 文政7(1824) | 14 | 425 | 1202 | 63 | 417 | 213 | −727 | 1646 | ||||
| 文政8(1825) | 13 | 438 | 1238 | 5 | 42 | 481 | 193 | −786 | 1624 | |||
| 文政9(1826) | 9 | 448 | 1345 | 8 | 64 | 524 | 203 | −824 | 1776 | |||
| 文政10(1827) | 5 | 422 | 1315 | 23 | 59 | 551 | 172 | −908 | 1637 | |||
| 文政11(1828) | 4 | 416 | 1263 | 6 | 33 | 597 | 203 | −633 | 1889 | |||
| 文政12(1829) | 2 | 396 | 1321 | 26 | 45 | 591 | 182 | −736 | 2575 | |||
| 文政13(1830) | 2 | 457 | 1339 | 0 | 20 | 17 | 360 | 241 | 89 | 315 | 9 | 2849 |
| 天保4(1833) | 0 | 512 | 659 | 0 | 35 | 0 | 4 | 0 | 0 | 30 | 21 | 1260 |
| 弘化3(1846) | 41 | 133 | 452 | 39 | 174 | 27 | 0 | 0 | 0 | 41 | 70 | 977 |
| 弘化4(1847) | 62 | 76 | 420 | 84 | 178 | 25 | 0 | 0 | 0 | 51 | 65 | 961 |
| 嘉永5(1852) | 176 | 213 | 704 | 76 | 392 | 75 | 0 | 0 | 0 | 20 | 138 | 1794 |
| 安政元(1854) | 160 | 690 | 911 | 9 | 286 | 65 | 0 | 0 | 0 | 12 | 112 | 2245 |
| 安政4(1857) | 114 | 1332 | 720 | 91 | 241 | 26 | 0 | 0 | 0 | 29 | 43 | 2596 |
| 安政6(1859) | 135 | 1546 | 887 | 273 | 303 | 53 | 0 | 0 | 0 | 27 | 38 | 3262 |
| 万延元(1860) | 143 | 1696 | 938 | 145 | 380 | 136 | 0 | 0 | 0 | 16 | 70 | 3524 |
| 文久2(1862) | 138 | 2126 | 1222 | 133 | 410 | 370 | 0 | 0 | 0 | 50 | 113 | 4562 |
| 文久3(1863) | 121 | 2734 | 1214 | 180 | 563 | 492 | 0 | 0 | 0 | 33 | 190 | 5527 |
| 元治元(1864) | 73 | 3703 | 1253 | 196 | 547 | 249 | 0 | 0 | 0 | 61 | 158 | 6240 |
| 庆应元(1865) | 75 | 4215 | 1223 | 196 | 685 | 414 | 0 | 0 | 0 | 79 | 163 | 7050 |
注 文政13年以前据《历代勘定觉》,为各年七月的盘存;天保4年以后据历年《卸控》。
里人的债他家也代还过,因此挂着“只贷·挂”的手形依旧很多;而“贷·挂”这一项,把过去的分年摊还、慢慢收回已是竭尽全力,加之酿造不振,新的进货本钱没有,数字便减了下去。不过酒与味噌的酿造,除了闹加茂一揆的天保七年(1836)之外,没有停过工。铁店以及油店、白木曲轮等收购贩卖的商业部门,榨油、制瓦等加工部门则全部废止,因此“杂项”一栏在存货清仓拍卖之后骤减。自耕地收的米用作家人与佣人的口粮;这一改革压下了佣人的数目,两下里就平衡了。实物缴纳的佃租只多了一点,但米价上涨,扣除年贡后的赢余增加了。
极简单地说,这场家政改革以压缩支出为第一要义,因此力行俭省,把家计一年的各项开销压到天保以前的三分之一左右。天保三年的佃租,折钱一百二十七两(其中稻桥村六十三两),扣去年贡与各项役钱七十两,赢余约五十八两;再加上放款分年收回的约十两,共六十八两充作一年的各项开销。此外讲份钱的支出很大:大黑讲每年四十两,别的讲“亲”那一份四十六两五,“子”那一份十四两五,共一百零一两;再加上债息共二十四两、债务分年偿还二十二两,总计一百四十八两的支出。相对地,收入这一头,因商业与加工部门已经废止,只剩下酒、味噌的酿造。天保四年酿酒八十四石、大豆二十石,制造贩卖所得的利润约五十两。对着要支出的一百四十八两,算下来约有一百两要变成债。
为着尽早、至少是眼下解决这一缺口,晖儿先在催收成了呆账的放款上使劲。天保二年到次年,他向加茂郡川口村的领主安藤对马守的代官所提起诉讼;到天保四年六月内济了事,削掉利息共一百零三两,本金加上赊销款六十三两,议定分十七年收回。
即便如此,就收支看债务仍在增加。他便靠着从凤来寺岩本院几乎每年借五十两上下来周转。债务还是一直涨,到天保六、七年到顶,此后慢慢减少;到天保九年付清大黑讲的份钱,总算脱了困。
经营重整
脱开大黑讲份钱负担那一刻起古桥家的经营状况,且举两年后的天保十一年(1840)与再五年后的弘化二年(1845)来看。天保十一年的收入,大体只有作为地主的佃租与酿造这两块:佃租的赢余六十八两,加上自耕的部分超过一百一十两。这一年酿酒与味噌的赢余是八十两,比天保四年多出一倍有余,涨得很快。五年后的弘化二年,虽把自耕部分排除在外,佃租折钱九十二两有余,多了二十四两。味噌的数字缺着,不过从进的大豆一百八十俵、下料六桶推算,赢余当在五十两以上;此外还该有放款的收回等等。收入却只记作一百四十两,想来是为了把支出压紧吧。
支出这一头,天保十一年总计二百零八两,债还没还清;但赖母子的份钱与债息的支付,比天保三年减了一半。到弘化二年,还债略有增加,可同赖母子份钱合起来的数目确实在减。与自耕相关的家人雇工口粮另立一本帐;弘化二年若把支出算作一百四十两,收入当在一百九十两以上,至少有五十两以上的盈余。
就这样,从天保后期起赢余渐增,文政年间的巨债到弘化四年终于还清了。《每年诸入用月割帐》弘化四年条下写着:“……以田地之收供一年用度,以买卖偿赖母子之返金与份钱利息。正月本极歉薄,至当年三月,借款皆已还清……”就是说,用佃租供一年各项开销,用酒、味噌的赢余还债,三月以前便能还清。
弘化四年,他又重新立了年度预算。首先,佃租(作德米)一百一十九两,酿造业的赢余一百一十六两;收入比天保十一年,酒多了三十三两、味噌多了五十两,涨幅很大。这里把自耕部分排除在外,收入仍超过三百两;扣掉年贡各役钱与赖母子份钱,还预计有一百八十四两有余的赢余。他定下的方针是:拿一年利息的一半过日子,另一半转作不时之需的积蓄;对半分开的九十二两一分有余按十二个月摊,一个月的生活费便俭省到七两二分。
此外还有不时到手的赖母子中签款,家计上甚至有了余裕,可以说家政改革是成功了。嘉永以后,在幕末政局紧张、余波传到山村来之前,古桥家的经营根基已经立稳了。
急夫食·安石代·破免愿
从家政改革到还清欠债的过程中,从获得稳定家计的过程中,晖儿都做了些什么?下面就把天保年间他那种以村为中心的行动,举具体的事例,稍细地追一追。
天保二年(1831)着手家政改革,前面已经说过。此后紧接着的一段,大概是全副心思都扑在古桥本家自家的财政重建上,晖儿对村里、对社会几乎不见有什么动作。天保四年七月,属代官领的武节乡六村与相邻的津具村町方、村方八村联名递上年贡石代金纳愿,这次叹愿的惣代是古桥别家、稻桥村组头源次郎担的。同年秋天稻桥村也遭了饥荒,向本家提议并实行对接连冒出来的穷困户发放夫食3与救济米的,也是源次郎。那正是变卖家什之后不久,本家——晖儿在村里的信用还没恢复,只好由源次郎出面张罗。
到天保五年,晖儿才以古桥源六郎第六代的身份,头一回为村里做了件事:在稻桥村共有山林种杉苗。议定植后的抚育等由各户负责,成材后由全村商议出售,并禁止买卖与典押。这是为村的存续而设,作为全村的取极;卖木所得的利益按户均分,用来还债、赎回典物。树要长成得费时日,所以他是说服村人才动手植林的。这里可以看到晖儿的姿态:身为名主,通过提议并推动全村共同去做的事情,来把信用挣回来。
天保七年九月,源六郎作惣代向赤坂代官所递上急夫食愿。这一年八月风雨成灾,本已递过破免与检见愿4;一听说邻近的加茂郡闹起一揆与打毁,他先告诫村人不得响应,随即急奔赤坂代官所,递上救济村里的急夫食之愿。途中在乡町足助还撞上了一揆的人群,亲眼看见打毁。他缠着不放地叹愿,终于让代官所答应发给夫食钱。
不料这笔急夫食的发放,因代官所的差错与漏查而拖延下来。于是十一月他一直跑到中泉(赤坂是派出的代官所),措辞很硬地再叹愿:照这样下去,“小前之人日日之夫食即将不继,届时生出何等误解,殊难逆料”,终于把急夫食的借领款弄到了手。在一揆眼看要蔓延过来的形势下,小前若响应,村里就要动摇,家政改革的成果便要付诸东流——他怕的大概是这个。为村里机敏行动的结果,从代官所役人手里掏出了钱,用这钱买了现米分给组合各村。
同七年十月,前述八村的村役人联署递上安石代5愿。文中说,加茂一揆的人马向他们各村“若不加入,即当打毁,此话已数度传来”,人心不稳,须尽早对策——这是对代官所近乎恫吓的叹愿;他们因此比别村更早拿到了安石代。
天保八年,一月他加入六村村役人联署的御救安石代愿;八月风雨造成歉收,九月递破免与检见愿时,上津具村役人只领着检见役人去看收成差的田,事情败露。为此他作六村的惣代出面赔罪叹愿。晖儿是替别村役人闯的祸出的面——由此可见他在村内外的信用已经恢复。
天保八年十二月、天保九年一月与二月接连递上御救安石代愿、夫食拜借愿以及当年夫食代缓还之愿,不过无法确认晖儿是否作了叹愿惣代。叹愿的结果似乎被驳回了,当年份的夫食代还是缴了回去。又,天保十年一月,八村村役人联署递上夫食代分三十年偿还之愿;二月同样由八村村役人联署递上年贡缴清延期之愿。
天保七年到十年这几年,晖儿在破免愿、安石代愿、夫食愿——桩桩都关乎歉年村落存续——上头都是叹愿的中心,干得很出色。其中运用的叹愿之术,连领主也不得不认。不过不能不说:晖儿到天保中叶为止的活动,始终是向领主求救济,对村落自身重生的动作还很少。
与信州中马的争讼
天保九年(1838),晖儿做了稻桥村的名主。这前后他并没有在各项叹愿里当惣代;可在对信州中马的诉讼上,他又一次以惣代的身份出面了。
自文政三年(1820)的争讼以来,信州中马的既得权一直被认可着;三州中马当中,武节乡尤其不许承运名古屋、冈崎来的货,处境不利。文政十二年,武节乡野入村与小田木村被控妨碍信州中马通行,以此为契机,他们推组头源次郎为惣代,想排除信州中马的流通垄断而告到江户;结果内济了事,输了官司,武节乡的马稼6仍旧没能恢复。
天保十一年,田口乡六村与津具村之间为三州街道的马稼起了争讼,作为参考人的名主晖儿于次年天保十二年赴江户支持田口乡。与此同时,同年二月,他为多年盼着的名古屋、冈崎货的马稼,代表武节乡对信州中马提起诉讼。田口乡的官司在天保十二年六月内济,田口乡也获准享有与津具村同等的马稼。另一头,对信州中马的诉讼,到次年十三年十二月下了裁定,内济成立。这份内济里,武节乡承认信州中马的优势,同时取得了与加茂郡明川村同等的“残货承运”权。这场中马诉讼里值得注意的是:一向受信州中马妨碍的名古屋、冈崎、足助等地的货主与问屋,都支持武节乡的马稼。
马稼的恢复,给稻桥村与古桥家带来了什么影响呢?天保年间荒村化不断加深,稻桥村的马稼已经走不下去,二石以上五石未满的一层开始卖马,到天保八年全村的马减到只剩十五匹。而天保十二年马稼一恢复,天保十四年马稼便猛增到三十二匹。古桥家仍是五匹,二石未满的一层却有了十四匹——可见贫农层里已经早早出现了以马稼为业、专门介入商品流通的人。天保末年,稻桥村与周边村的商品生产铺开来,这一带的产物即货物在增加。
古桥家在这一时期尤其广泛地介入流通,可并没有把经营的重心挪过去,自家的马仍是五匹。然而他之所以在江户待了一年半打官司,是为着给村里摆脱荒废找一个出口。作为武节乡十一村的惣代,他挤进了信州中马一方的流通垄断网,虽不算全面,总归把马稼的权利夺了回来;由此,晖儿在本村以及这一带的信誉也就恢复了。
周边荒村的重整
弘化年间(1844—1848)以后,经营重建并上了轨道,晖儿的活动便不止于稻桥村,向周边各村铺开。这一面固然有应领主即代官方面之请的成分,一面也说明:对古桥家豪农经营的稳定来说,超出组合村规模去伸手已经成了必要。
先是弘化四年(1847)八月,晖儿受赤坂代官所之命,管辖地最近各村的取缔之职落到了他头上。这是被委以祭礼、戏文、狂言等风俗的取缔与农业怠惰的取缔,从而取得了广泛干预各村生活的地位。
嘉永四年(1851),代官所委托他为设乐郡桑平新田这个“极难支之村”办重建仕法。他拟的解决办法是:役所拨下的借领款由前任名主偿还;欠凤来寺的债用卖百姓山(共有木材)的钱还;年贡与村中公费的欠缴部分,由各人各自卖掉自家的马来偿;井堰修筑的钱由代官所出;这村眼下的夫食钱由古桥家施舍十两,另外十两有余以无息分五年借给。其实行由晖儿奔走,大体照这条线重建成功了。这里的用意是:把代官那种只下命令了事的做法改一改,自己也出钱,好让村人生出重建的心气,给全村指出一条靠自力更生的路。
安政元年(1854),武节乡的黑田村、野入村来说要散讲。赖母子对资金周转困难的农民有融通的功能,各村入讲的人很多;一旦散讲引起连锁反应,破产者就会接踵而至。于是晖儿对两村缴不出赖母子份钱的农民,共出八十八两有余,无息、本金俟宽裕时再还,把这场散讲挡了下来。当时古桥家自己也入了好几个讲来筹钱,散讲会造成很大损失,还可能牵连酿造与放款的回收——他是这样判断的。
万延元年(1860),赤坂代官所又命他处理加茂郡闲罗濑村名主罢免的呈诉,并办村方重建仕法。欠债累累的名主招来村人不信任而起村方骚动,赖母子讲散讲,伪造字据等等纠缠在一起,村里分裂、诉讼不断,闲罗濑村被称作“本国第一难支之村”。晖儿到赤坂代官所办公,作出裁定并施行仕法:不但换掉名主、让人退还讲款,还具体开出还债的处置、副业的保障等重建办法,把村人往自力更生的心气上引。这正是古桥家仕法的特色。
另一头,经历过饥荒与家计破产的晖儿,一向做着备荒储蓄的准备,在村内村外都讲囤米与备荒。把植林当作储备手段的想法,天保五年(1834)就见得到。天保七年,议定村内每户各育杉苗四十株,自天保九年起往百姓山(共有林)植林,只是还不彻底。天保十二年,改为全村共同育杉苗,把卖苗的钱按门户均分。当年文政年间(1818—1830)那场村方骚动,起因正是共有林风倒木的发卖。为挽回因那场骚动而失去的村中信用,他把共有林定为大家的,为着共同利用而带头提议植林。养成的树终归是要卖的;不过晖儿在这一阶段的想法,始终强烈地着眼于备凶年、备火灾的共同性,并不是那种要靠植林牟利的、以营利为本位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