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革命时代的法国,改革者、银行家、政客与政府官员都曾试图以金融为工具,用它来实现工业发展、经济正义与政治正当性等种种目标。在革命与战乱的余波之中,金融机制似乎提供了一种手段,既能实现变革、刺激生产性投资,又不至于把国家推入新的动荡。这些希望落空了。
那些看似能带来控制的机制,即信贷扩张、资本市场干预与规制实验,不断产生意料之外的后果。交易所(Bourse)既不是经济治理的稳定杠杆,也不是增进平等的引擎。它同样不能可靠地支持“生产性”的金融活动,也不能呈现出足以巩固政权正当性的价格信号。相反,交易所自行确立为一个自主的领域,受其自身内在逻辑的支配。当国家逐渐认识到交易所不受驯服的本性,并开始承受政府政策的反弹所招致的公众不信任时,它放弃了对资本市场的直接控制,转而推动其自由化,由此塑造了十九世纪法国资本主义此后的走向。
为什么国家没有预先料到金融市场不受驯服的特质?其一,市场的自主本性——它对干预作出反身适应的能力——只有在试图控制它的行动之中才被发现。波拿巴派的国家试图运用其帝国权力推行一套金融引导方案,以此巩固自己的政治正当性。人们期望交易所以证券价格上涨的形式,把政权的成功映照回来,既映照给国家,也映照给公众。这种依赖市场来验证国家行动的做法,带有政权未曾预见的政治风险。当市场干预未按计划奏效时,国家权力的限度便清楚地暴露出来。引导资本 市场的努力,往往产生与政权本意相反的效果,把资金驱向政治上不可取的投机。用波拿巴的异父弟莫尔尼公爵1856年的话说:“要阻止欧洲的这股金融流动是不可能的。资本流向吸引它的地方,任凭种种试图约束它的措施。”1 以金融为工具的失败,不仅源于资本流动在一个由个体投资者组成、高度联通的国际性市场中难以驾驭,也源于金融市场作为一种知识对象那难以捉摸的性质。
后革命时代法国以金融为工具的努力,呈现出两种反映当时政治潮流的总体形态。第一种形态由圣西门派提出,第一章已作考察:它试图把更大的权威授予开明的银行家,让他们充当经济中主要的运作者与信息汇集者,以此集中控制生产性投资。佩雷尔兄弟设想的金融工具与银行机构,能够帮助法国乃至整个欧洲实现工业进步与社会进步。他们构想的核心是这样一种观念:资本只要管理得当,就能消除种种低效,服务于社会更广泛的利益,而不只服务于逐利的个人。
以金融为工具的第二种倾向在第二章中考察,它更为驳杂,但总体上反映出一种分散化的金融管理构想。在1840年代由工人结社与社会改革者提出的革命性的、草根的金融方案中,扩大工人信贷、把资本配置给小型的创业者协作组织,将使工人与普通法国人有能力为自己的共同体带来繁荣。连路易-拿破仑·波拿巴也提出过一个与此同类的方案。然而在他担任第二共和国总统期间,他改造经济的雄心一再受挫,既受制于制度上的限制,也受制于政治上的反对。在此背景下,他无论是出于时势,还是出于信念的转变,都转向了圣西门派所启发的一种更技术官僚式的、由国家主导的模式。这一转向究竟是历史的必然,还是仅仅是政治上的权宜,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但其结果是一种威权式金融治理的模式,与曾激发1840年代共和方案的参与性理想相去甚远。
在第三、四、五章中,我从不同的视角考察了波拿巴派国家与金融市场的关系。通过警务机构的行政取向,国家对公司设立程序、资本市场与信息生态实施了管理。警方对交易所的监视,揭示了国家如何为治理程序建构金融知识。但国家在把交易所当作公众信心与舆论形成的晴雨表来管理 时,遇到了困难。交易所反而显露为一个潜在的无序之地。强行推行一种政治上可取的金融秩序,暴露出了认识论上的困难:市场变动不透明、不可预测,也抗拒直截了当的解释。警方的侦查触角虽广,却发现自己面对的是一个抗拒可读性的体系,这个体系瓦解了国家控制金融动态的能力。
我也阐述了波拿巴派政权对待资本市场的工具性思路,尤其是它的信贷政策、它对投机活动的限制,以及它组建投资银行动产信贷银行(Crédit Mobilier)的举措。这些努力本意是稳定市场、把投资引向国家的优先事项,结果却造成了市场扭曲、资本外逃,以及种种专为绕开规制而设计的金融创新。国家相信自己能够塑造市场行为,这一信念与金融行为者的适应能力相撞,产生了种种意料之外的后果,损害了行政当局的政策目标。
这一威权的、帝国式的实验,提供了一种关于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叙述,它与以英美语境为中心的叙述大相径庭,也引人作进一步的跨大西洋比较。关于美国国家的新研究路径凸显其发展主义,而民主治理则对世纪中期的金融资本主义施加了种类大不相同的政治制约。2 在美国,司法裁决在塑造那些应对资本主义现代性之新型风险的金融创新上发挥了核心作用;而法国的民法传统与高度政治化的立法过程,则产生了一种不同的动态。3 这并不是说法律变迁无足轻重。4 但在波拿巴派的法国,在资本主义发展的这一关键时期,金融治理在很大程度上由临时性的干预与国家裁量所界定。因此,法国这个案例要求我们不仅关注法律,也关注那些在法律之外运作的、不那么成形的金融控制机制。
通过场外市场(coulisse)这一法外的金融市场,即官方交易所必要却又时常搅局的对应物,警方、政府、金融中介与投资公众之间的相互作用激化到了顶点。这一关系矩阵的演变,回应着电报接入的扩展与投机手法的创新。国家曾因马路市场在提供流动性上的生产性作用而间歇地容忍它们,但当它们威胁要削弱官方市场的信息价值、从而威胁国家的定价权威时,国家最终出手取缔。金融治理表现为对市场的干预,以及对关于市场的知识 的生产所施加的控制,其中包括对价格及其变动的确定。
最后,第二帝国之前与期间投资手册的演变,揭示了职业投资者与业余投资者之间那道不可避免的距离。金融知识的扩散促进了散户投资者的教育,但也暴露出金融知识上不断加深的不平等。早年那种认为投资成功可以人人有份的乐观情绪,在1857年危机之后让位于一种认识:大型市场行为者相对于小投资者握有结构性的优势。公众对金融市场日益增长的不信任,不仅是对投机亏损的回应,也反映了一场更广泛的认识论危机:人们日益认为金融受到操纵,有利于那些能优先获得信息、资本与中介渠道的人,这标志着人们认识到了自主性的逻辑,从而助长了一种基于阶级的幻灭,人们不再相信这个金融体系服务于普通投资者的利益。
为金融市场强加一种规范性秩序的努力,不仅是一个政治问题、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认识论问题。改革者、政策制定者与批评者苦苦纠缠于这样一个问题:金融究竟能否被完全认识、预测与引导,还是说它的变动在根本上就是不透明的。在认识论的极限点上发生了什么?常常出现的情形是:无法理解金融的变迁,反而催生了种种叙事,把罪责不归于系统性的市场趋势,而归于个别行为者、实体或国家。从警务监视的视角看去,许多观察者把无法解读的市场动向与他们所认为的价值扭曲,归因于英国的渗透者与犹太裔的政府及市场行为者。同样,那些与不可读的市场搏斗的投资手册作者们,也接受了市场扭曲由人为造成的种种理论。这些关于外国或犹太人阴谋损害法国国家利益的幻想,在金融市场结构日益复杂、日益无法解读之时,为市场参与者与旁观者提供了一种清晰与确定的幻觉。从1860年代到1880年代,这些阴谋论思维的倾向愈演愈烈,并与第三共和国早期的反犹政治文化合流。
余波:自由化、危机与不满
本书论及的诸多因素,已经照亮了工具性金融在遭遇自主性金融的力量时所面临的限度:从国家引导与干预资本市场 的种种受挫努力,到1850年代场外市场(coulisse)提出的挑战。最终,自由化为政权提供了一条战术性地放弃市场仲裁者之位的途径。事实证明,国家不可能守住这个位置而不失去民众的支持。国家由此放弃了自十八世纪初以来便是其主权一项特征的东西。当年约翰·劳与1720年的密西西比灾难曾颠覆法国的金融市场与社会。那场创伤催生了国家保护民众免受欺诈的要求,而这一保护所采取的形式,就是股份公司(société anonyme)的核准程序。十九世纪初,这一保护被载入《拿破仑法典》,成为帝国君主的一项核心职责。然而,随着以金融为工具的障碍在一个日益流动、日益全球化的市场中变得愈发不可逾越,第二帝国从这一职责退却了。
到1860年代初,波拿巴派政府已经认清了资本市场干预主义的局限,尽管它继续在整体经济中扮演积极角色,例如通过公共工程开支,以及支持对地缘战略地区的海外投资。史家特别强调1860年的谢瓦利埃-科布登条约,它削减了英法之间的主要贸易关税,是该政权拥抱经济自由主义的标志。5 自由化也发生在金融领域,例如1861年拆除了交易所的旋转栅门。6 随后,政权在1860年代初默许巴黎场外市场重新兴起。7 1863年至1867年间,第二帝国放开了股份制公司的设立程序。随着1867年公司自由设立的立法,政府从那项繁重且日益费力不讨好的职责中抽身而出,那项职责就是为私人融资来源组建公司资本把关。
史家查尔斯·E. 弗里德曼(Charles E. Freedeman)承认公司自由设立带来的政治好处:“即使在行政当局内部,也有一些人开始看出其中的好处:让政府摆脱这样一种不便,即因授予核准而显得是在为一家企业的前途作保。”8 他的叙述归根到底是一个胜利的叙述,因为在他看来,支持自由化的论点在立法辩论与公众舆论中逐渐积聚了支持。而我的叙述强调的则是国家力求抽身的努力:以更强指向性的方式以金融为工具,已然徒劳,国家要从中脱身。在这个意义上,我对波拿巴派金融政策转向的解释,是把苏迪尔·哈扎里辛格(Sudhir Hazareesingh)的论点——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所产生的行政问题,日益为市民团体以及政府自身所认识,后者随后倡导一种分散化的、 参与性的理想——推广到了资本市场的领域。欧仁·鲁埃1865年的文字,正是这样解释国家放弃控制的动机的:
凡事都要它指挥、看管、规制,国家于是发现自己揽下了如此纷繁的职权与如此繁多的义务,以至它可以把总体的、地方的乃至私人的利益都吸收进自己的主权权威之中。它的权力不断被呼唤,因为万事都系于它一身:由它决断,由它扶助与建言,由它核准或拒绝。与所有这些特权相对应的,是一种无比巨大的责任。一切看似都出自政府,于是一切都归咎于它:归咎于它未能成就的善,归咎于它未能防止的恶。履行这样一种角色,哪个当权者能不心生恼怒?9
对波拿巴派政府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不满,并不只出自它的上层。政府应当放弃其特许设立权的主张,在该政权的第二个十年里始终既有拥护者,也有反对者。这一主张的支持者指出英国公司所享有的优势:自1855年起,英国就实行公司自由设立的制度。政府中许多亲英人士为经济自由主义理论所吸引,主张法国采行类似的政策。10
然而,许多法国人反对公司制度的自由化,认为国家监督是一道至关重要的保障。政府主持的一次全国调查,为我们提供了一扇观察这种反对意见的窗口。该法案提议新设一类无须政府核准的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sociétés à responsabilité limitée),凡是资本在两千万法郎以下的公司,均可自由采用。在1863年法律通过之前,政府向法国各地的商事法庭与商会征询意见,以了解它们如何看待政府缩减其对公司核准的法律管辖。政府就两个问题发问。11 第一,它请各地评价1856年那项限制股份两合公司设立的法律的实施结果,该法已在第四章论及。第二,它请各地评估引入有限责任公司的立法方案。大臣们收到了349份答复,所表达的观点五花八门。巴黎以及其他倾向自由主义或依赖出口的城市,如波尔多,倾向于支持这项改革。位于法国北部与东部边境的城市,则拒绝政府所提议的放弃公司设立程序管辖权的做法。12
抗议的声音主张,更自由的公司设立制度将制造道德风险,助长有害于社会的投机活动,并让国家在金融与商业领域行使的明智监督不复存在。北方海滨城市加来痛惜英国有限责任公司所遭遇的“彻底信誉扫地”:公众目睹这些公司的董事不向股东提供任何金钱上或道德上的担保,把公司的日常管理交给只顾私利的经理人,后者许下浮夸的诺言来吸引小股东,把他们诱入“最冒险”的风险企业。“难道诸位不认为,”加来商事法庭问道,“此刻正是尝试一条新路的适当时机?”13 勒阿弗尔的代表把该法形容为“危险的,因为它使〔公司〕摆脱了国家的核准与控制”,从而助长“交易所赌博的一切风险,以及最大胆、最狂热的投机”。14 阿尔萨斯城市米卢斯强烈抗议取消政府核准,维护公司特权,主张它“只能明智地授予,通常应授予关乎公共利益的企业,或其财源与成功机会已经过仔细研究与测算的大型项目”。新法允许大多数公司以有限责任为基础组建,将稀释目前已设立公司所提供的全部担保,并取消经营者责任这一“有用的、必要的、不可或缺的”原则。15
米卢斯方面还论证说,商业与金融的自主性倾向若任其不受约束,在本质上就是自利与反社会的。米卢斯商事法庭盛赞《拿破仑法典》“完美”的智慧,它把人们的资产与他们的企业连在一起,实现了“Qui s’oblige, oblige le sien”(谁承担义务,谁就以自己所有的一切承担,报告的起草者用下划线并放大字号加以强调)这一民法原则。法庭论证说,英国“背弃了〔这一原则〕,从而放弃了一项保守的、道德的、根本性的担保”,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国也必须放弃〔这一原则〕”。法律不应支持那些助长“投机倒卖与投机之风”的制度,而应“保护弱者免受商人的诡计”。16 米卢斯商会声称,新法规将把商业向“职业投机者”敞开大门,并损害“正经的、勤勉的、诚实的”商业行为者的信心。17
拒绝该项自由化法案的各地商会与商事法庭,把帝国描绘为受惠于一部精心制定、内生于法国的法典:这部法典责成政府对公司特权的配置行使裁量,因为政府拥有这样做的专门才能,也有明智行事的意图。唯有国家有能力 甄别谁应当获得组建更大或风险更高的企业、发行特权金融证券的特权。只有当某家企业的设立符合社会利益,且若非如此它便不会成立,这项特权才应授予。自由化将放弃主权的这一社会保护面向。在自由化的资本市场之下,国家将不再对金融市场的系统性失调负责。诚然,在经历了1850年代的种种磨难之后,这正是波拿巴派国家所想要的,并且逐步付诸实施,最终以1867年的公司自由设立达到顶点。自此,一切公司无论资本额大小,都可以有限责任设立。
在1870年代与1880年代初,法国的公司资本主义脱缰腾飞。挣脱了政府核准的枷锁,股份公司(其中包括许多股份制银行)的数量猛增,法国经济也从普法战争的余波与1873年的经济危机中反弹。18 公司制度的自由化,对警方的监督与执法职能也产生了影响。新的股份制公司,尤其是金融机构,如潮水般涌入,给金融市场注入了系统性风险,也助长了道德风险,警务档案中保存的调查欺诈企业的差遣记录便是明证。取消公司须经政府核准的要求,把警方的角色从事前评估转变为设立程序的事后执法。这一时期的警务档案中,连篇累牍的是来自政府的投诉与调查涉嫌欺诈活动的公司的请求;这造成了一种新的瓶颈,与第二帝国时期淹没警方的瓶颈不同:那时警方难以处理如潮水般涌来的股份公司设立呈文。19
在这一银行业繁荣之中,以金融为工具的驱动随着天主教投资银行联合总银行(Union générale)的组建而发生了黑暗的转向。联合总银行的筹办者把这家银行吹嘘为把天主教资本整合为一股金融力量的工具。该银行的宣传材料鼓动天主教徒抓住一个历史机遇,通过投资教廷债券来巩固自己的财富,其中许多债券在1870年之后并未换成意大利的新债,而不要冒着失去它们或分散资本的风险。用该银行筹办者的话说:“我们认为,把这笔至今仍在天主教徒手中、数额可观的资本联合起来、完整保存,并以另一种安全而有利可图的形式使之增殖,在物质上与道德上都有莫大的好处。”20
筹办者声称,天主教金融力量到那时为止“整个落在他们信仰与他们利益的 敌人手中”。21 这些敌人就是“以色列人与新教徒”,他们利用天主教徒的钱财,将其化为自己的利润与权势。该银行的招股书向潜在投资者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结束这种事态……岂不更好?这种事态使天主教徒处于实际上的低下地位……〔也就是说〕处于依附犹太人与新教徒的处境。”筹办者论证说,维持这一资本联合势在必行,而联合总银行将承担起看护它的责任:这是一家不“外于他们的利益”、在精神上与财务上都与他们同心同德的银行。22 联合起来,这笔天主教资本就能成为“战斗性资本”,进行诸如宗教教育与购置房产之类的投资,以造福天主教共同体。
除了其反犹与反新教的使命之外,该行在修辞上对使资本社会化的强调,以及它的机构形式,似乎都取材于动产信贷银行(Crédit Mobilier),后者由佩雷尔兄弟创立,怀抱的是改善整个法国与欧洲的普世使命。联合总银行的组织者保罗·欧仁·邦图(Paul Eugène Bontoux)深知,人们可以为极富想象力的金融企业鼓噪出多大的热情,因为他曾主持一家奥地利铁路公司,其融资正是第二帝国时期由佩雷尔兄弟组织的。1878年,邦图辞去在罗特希尔德银行的职务,“因为他喜好更冒险的金融操作”。23 在组建联合总银行时,他把金融想象与天主教徒的恐惧连在一起:他们担心自己的宗教正遭围攻。该银行的股票在交易所大受欢迎;其价格从发行时的五百法郎涨到巅峰时的三千法郎左右,邦图把这誉为公众对该企业信心的证明。24
1882年1月,该行倒闭,触发了一场破坏性的金融崩溃。事实上,“崩盘”(krach)一词正是在此时流行开来的。25 邦图曾以欺诈手段买进该行相当大的一部分股票以维持其价格,此事在危机之后败露,使他锒铛入狱。尽管这些罪行无可争辩,联合总银行的倒闭与随之而来的金融危机,还是让种种指控死灰复燃:诸如罗特希尔德之类的犹太裔德国银行家,被指控合谋搞垮了这家天主教银行。这些指控呼应了第二帝国警方监视交易所时的种种母题。这场危机的话语中弥漫着“犹太人大举入侵交易所”一类的观念,这些观念既反映在《画报》的封面上(图C.1),也在数年之后爱德华·德律蒙的反犹畅销书《犹太的法国》(1886)中广为传播。
1882年的崩盘重新激起了关于公司设立程序的立法辩论。政府放弃对公司设立的控制,是否造就了一个鼓励欺诈 并动摇市场的金融环境?经济学家保罗·勒鲁瓦-博利厄(Paul Leroy-Beaulieu)——他刚刚从其岳父、1860年英法商约的经手人米歇尔·谢瓦利埃手中继承了法兰西公学院的政治经济学教席——在1882年2月迅速写下一篇为自由化辩护的文章。他把金融 动荡归咎于“公共道德”的缺失,而非公司自由设立。26 1867年之前行使的政府控制只会“损害政府的权威”,而且几乎未能阻止1852年至1867年间使法国金融机构纷纷垮台的那些惨败,这显然暗指动产信贷银行。27

面对日益高涨的批评,立法机关在1884年考虑修改1867年法律。1885—1886年,各商会再次就法律改革问题被征询意见。28 与第二帝国时期一样,北部与东部的商会发出了最激烈的谴责,指斥现行法律环境助长了有害的投机形式。鲁贝商会论证说,必须作出区分:一边是工业与商业公司,另一边是金融公司,后者“往往不过是投机倒卖的伪装”。29 敦刻尔克商会论证说,自由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使公众沦为不受保护的“各色投机倒卖者与投机者的猎物”。30 在诺曼底的芒什省,瑟堡商会赞扬了1863年那项范围有限的法律的有效性,它部分取消了政府对公司设立程序的核准,但认为1867年法律助长了种种欺诈,最终酿成了1882年的崩盘。与这种情绪相呼应,法国东部的默兹省指出了法律中的缺陷,认为它“偏袒不诚实的投机者,而他们对1882年危机的烈度难辞其咎”。31 位于西北端菲尼斯泰尔省的坎佩尔,则提出了详尽的修法建议,它认为必须限制部分缴款的股份认购,正是这种认购助长了欺诈性的交易所操作。许多商会,例如鲁昂的商会,抱怨外国公司在法国证券市场上享有的相对特权,实际上是在批评跨境证券挂牌所造成的套利机会。32 这些辩论并未给1867年法律带来任何重大修改,但调查答复表明,形形色色的选民如何把自己对金融体系的不满,同波拿巴派政府在1860年代放弃对公司设立程序的直接监管联系在一起。
作为一种推测性的结论,也作为一条供进一步研究的途径,我提出:这一叙事,即政府放弃了它对公司格局之构成的权威,补充了一种阴谋论,并为其提供了结构;这种阴谋论认定,金融危机的起因是犹太人的金融掠夺,而不是现代金融市场的系统性动态。按照这种构型,国家放弃了它对市场的保护角色,而任其自行其是的市场,则被感知或被描绘为日益落入势力强大的犹太人网络的支配。这一叙事误认了十九世纪金融化 的种种后果,尤其是误认了国家规制金融内在不稳定性的系统能力的限度。它标志着一种旧的国家主权表述的死亡:在现代资本主义的金融政治经济新格局中,那种表述似乎已不再可能。金融市场参与所带来的大部分收益,将继续被那些人脉广通的大户赢得,他们出身于形形色色的不同信仰,而储蓄、知识与门路都有限的小投资者,则继续承受金融危机的主要冲击。一场治理危机,被叠映到了这场社会危机之上。
在1882年金融危机期间及其前后出版的两部著作,出自反犹分子之手,而成其职业雏形的经历都发生在第二帝国时期,它们凝结成了一种金融—反犹叙事的发展与固化,这种叙事讲的是法国对金融体系的主权如何被侵蚀。
奥古斯特·希拉克(Auguste Chirac)的《上层银行界与革命》出版于1876年,其中提出了一种蒲鲁东式的金融批判,呼应着拉乌尔·布东在1860年代发表的、对国家—银行关系的持久攻击,第四章已考察过后者,不过,希拉克在第三共和国期间日益接纳了一种反犹的框架。希拉克于1860年代从马赛来到巴黎,本想当剧作家。他鲜有成就,便像许多别的文人一样,转而出任报刊撰稿人。1866年,他加入犹太银行家儒勒·米雷斯的《新闻报》编辑部,负责主持金融公报栏。按罗伯特·伯恩斯(Robert Byrnes)的说法,希拉克对第二帝国时期各大银行“真实的与想象出来的金融操作”的揭露,使他转向蒲鲁东,并形成一种信念:“金融投机是一切经济祸患的根源”。33
在《上层银行界与革命》中,希拉克把金融部门描绘成一匹特洛伊木马:它使居心叵测的英国人,即在金钱上向来“早熟”的人,得以把其“金融瘟疫”散播到法国。34 “在被迫彻底放弃她长期觊觎的法国北部那块落脚点(pied-à-terre)之后,她已无法再在欧洲扩张,”希拉克写道,“于是转而藏身于一个更沉默、更阴暗、尤其是金融的角色之中。我们的君主每至困窘之时,她总把他们收留下来;她用自己的金融体制去喂养他们、养大他们、腐蚀他们。”按希拉克的说法,拿破仑三世对英国风尚的偏爱,他屡屡造访伦敦便是明证,给了英国从金融上渗透法国的机会。35 这部1876年的著作几乎没有提到犹太人。然而,在1882年的崩盘之后,在爱德华·德律蒙那本声名狼藉的《犹太的法国》(1886)出版之后,该书堪称十九世纪下半叶影响最大的反犹著作,希拉克的金融叙述变成了公开的反犹叙述。36
德律蒙这部一千二百页的《犹太的法国》,对第三共和国时期的法国反犹主义产生了深远影响。37 与希拉克一样,德律蒙也自信身负艺术才华,因而对自己在第二帝国治下未能获得文学上的承认愤懑不平。他在1860年代当了记者,并且似乎在帝制末年充任过政府的密探。38 他的反犹巨著叙述了犹太权势的历史演变,阿希尔·富尔德在其中扮演了关键角色,德律蒙坚称,正是富尔德“第一个把犹太人与帝国联姻”。39 德律蒙对第二帝国的叙述,强调德国犹太人与法国南方犹太人之间的种族分野:后者在第二帝国的银行界崭露头角。他断言,这些以佩雷尔兄弟与米雷斯为代表的南方犹太人(Juifs du midi),与七月王朝时的罗特希尔德同样道德败坏,只不过前者用更高尚的主题与炫目的排场来掩饰自己的商业动机。德律蒙的批判,实质上指向工具性金融的虚假许诺:“南方犹太人施展其种族的特殊品质,”他写道,包括“才情、兴味〔与〕动感”,为自己攫取先前“阴惨惨堆积在罗特希尔德地窖里”的“黄金”。他们用“隐形赌台管理员那柄无声的铁耙”把金子耙了回来,用“节庆的华彩与音乐的声响”蒙骗民众,给第二帝国添上一派“欢腾”气象,而这个帝国终将“在骇人的大灾变中收场”。40 这段叙述,嘲弄的正是本书开篇所讲的那些理想的恢宏与魅力:按德律蒙的说法,佩雷尔兄弟为动产信贷银行(Crédit Mobilier)设想的圣西门派愿景,把法国社会的视线从一场恶毒的金融阴谋上引开了。他声称,德国的罗特希尔德不过是“拿公债做赌”,而这些南方来的犹太新贵却“诉诸公众认购”金融证券,“掏空小人物的钱包”,以金融民主化为幌子,诱使全国落入陷阱。41 德律蒙写道,罗特希尔德所成就的只是大规模的盘剥,而佩雷尔兄弟“创造了一整套全新的金融体系”,其前提是随心所欲地分派信贷之利、调度资本流通,“一切包裹在伪哲学与一点文学辞藻之中:团结民众、增进改良、消灭贫困”。42 德律蒙怒火中烧,而滋养这怒火的,正是第二帝国以金融为工具的种种努力所落空的许诺。
与德律蒙一脉相承,后来的其他反犹评论者回忆第二帝国时,也不把它记作一个国家主导金融实验的时期,而把它记作法国被牺牲给一种体系化的犹太人金融支配的时期,这种支配远比他们 与罗特希尔德家族联系在一起的那一种更阴险,因为它波及的人多得多。这当然是一种反常的歪曲。他们未能看清,或刻意无视的是:这一时期的种种剧变,其根源并非阴谋家的能动,而在于正在转型中的金融市场的系统性特征,以及波拿巴派国家试图在全国范围内重塑金融这一企图中固有的紧张。尽管动产信贷银行最终湮没无闻,德律蒙却指出了它对犹太人金融权势之观念的持久影响,这种影响一直延续到第三共和国。金融市场的结构性变迁,加上国家从规制权威的退却,为种种反犹叙事创造了肥沃的条件,这些叙事把系统性的金融动态重新描绘为阴谋家的能动。第二帝国金融政治经济的种种意料之外的后果,被动员起来为反犹的替罪服务。因此,这一叙述凸显了第二帝国对于把握十九世纪法国资本主义与现代反犹主义之间不断演变的关系所具有的重要性。43
工具性金融历久不衰的吸引力
法国的经验扩展了我们对金融在资本主义中的角色的理解,也扩展了我们对国家权威与市场自主性之间持久紧张的理解。调和金融与治理的努力从未得到彻底解决;相反,它贯穿不同的历史时期延续至今,不断适应新的意识形态与政治格局,也不断适应现代资本主义的演变所带来的机遇与制约。
这种持久性,在二十世纪出现的种种金融架构中清晰可见。第一次世界大战重新开启了定向工业经济的可能性,各国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动员生产、重组金融流向。44 战时的工业动员表明,发展是可以中央计划、统筹协调的,其方式与市场驱动的自由主义截然相异。俄国革命把这一转变推向激进:它吸收并改造了圣西门派传统的若干要素,如今经过马克思主义棱镜的折射,使之成为一套全面的中央经济统制构想。
直到那时为止,资本主义的大多数替代方案都被设想为参与性的、自下而上的:分散财富,让工人参与生产决策,创造一种民主的经济秩序。1850年代的波拿巴派政权被普遍视为一个异数:一场法国独有的发展型专政实验,源自这个国家的革命遗产与政治动荡。许多人相信,未来改造 社会的种种尝试将采取共和形式,正如1848年或1871年所设想的那样。45 俄国革命的最初岁月似乎印证了这一轨迹,但布尔什维克很快巩固了权力,而在斯大林治下,苏联政权拥抱了一种高度集中的、威权式的国家主导工业化模式。
曾经看似法国的异数,开始显出一种更普遍的形态:一种通过集中的国家权力来推行经济转型的构想,金融与工业在其中被自上而下地重组。然而,俄国的实验并非圣西门派愿景的延伸,而是对它的激进背离。第二帝国试图以资本市场为工具,在一个仍然尊重私有财产的框架内,把它们引向有益于社会生产的目的,而苏联模式试图彻底废除市场,不仅对投资、而且对生产本身,都以中央计划取代金融协调。46 资本市场不再是需要引导的工具,而是必须清除的障碍。具有反讽意味的是,圣西门主义的遗产,将在对这种总体化路径的反弹中证明更具影响力。二十世纪中叶,种种旨在设计出既保留市场交换与私人金融、又将其置于国家强力引导之下的经济体系的努力,提供了一种更持久的工具性金融模式。1850年代的法国实验,正是在这些混合体系,即凯恩斯主义的、发展主义的,而非马克思主义的体系之中找到了它的身后生命。47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嵌入式自由主义时代,见证了银行国有化、利率管制、信贷配给,以及对国际资本流动的限制。这些全都成了工具性金融的惯用手段,目标是稳定市场、缩小不平等、促进工业增长。在法国与西欧大部分地区,战后国家积极塑造金融流向,以确保投资与国家发展目标相一致。这一路径复活了第二帝国的许多制度抱负,首要是协调金融、自上而下引导金融的努力,但如今把它们嵌入了一个凯恩斯主义的框架,这个框架提供了波拿巴派所缺乏的工具。战后计划制定者握有统计工具与宏观经济理论,能够把经济作为一个体系来把握,并大规模地加以干预。资本管制则通过限制跨境流动、遏制金融波动,进一步助成了这一计划。第二帝国当年挣扎着要把资本市场作为一个可以理解的整体来观察和管理,而战后国家则凭借一定程度的信息清晰度与政策灵活性来运作,使金融治理显得更可信,在一段时间之内。48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亚洲、非洲与拉丁美洲的发展型国家内部,出现了以金融为工具的更为强力的努力。在这些地方,资本市场被更紧密地整合进国家主导的工业化战略之中。与佩雷尔兄弟一样,战后发展的设计师们力图实现工业社会,同时避免自由主义的、市场主导的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种种负面副作用,由国家在这一过程中扮演指挥者的角色。49 政府,往往带有威权性质,配置信贷、设定利率,在某些情况下还直接控制股票市场,以维持金融与政治的稳定。它们所运用的工具,现代中央银行、计划部委与资本管制,同样使它们达到了波拿巴早先诸政权所未能企及的协调程度。在这些案例中,邓小平改革之后的中国格外突出:它培育了一个现代发展型国家的财政、货币与行政能力,成功地把圣西门派方案的若干要素推到了其逻辑终点。50 在二十一世纪,中国对待资本市场的方式延续着这一脉络:国家支持的金融行为者出手干预,以防止股市波动,正如波拿巴派官员当年试图塑造金融信号以投射政治信心。
然而,在世界其余的大部分地区,以金融为工具的努力被证明难以为继。自主性的金融动态瓦解了这些努力。在新自由主义时代,政策制定者日益转向金融,把它当作一种补偿机制,用金融自由化来维持那些本已陷于停滞或政治僵局的经济体的活力。51 在法国,正如拉维·阿卜杜拉勒(Rawi Abdelal)所表明的,密特朗政府起初试图驾驭国际资本流动以支持国内经济目标,相信金融开放能够巩固福利国家,而不是瓦解它。其中一些政策制定者甚至自视为新圣西门派。52 然而,他们的雄心最终与金融自主性的逻辑相撞:自由化的资本市场约束了国家行动,而不是赋能于它。在美国,正如格蕾塔·克里普纳(Greta Krippner)等学者所分析的,金融化的兴起意味着信贷取代工资,成为维持消费需求的手段,金融由此被改造成一种推迟再分配而非实现再分配的政治工具。53 金融再一次被召唤来解决结构性的经济紧张,而它再一次重申了自己的指令。
从1850年代的波拿巴派实验,到二十世纪与二十一世纪的国家主导发展项目,工具性金融的梦想延续至今。国家与社会一次又一次地寻求 驾驭金融市场,以实现种种政治目的:稳定增长,化解社会紧张,改造经济生活而不诉诸冲突或剥夺。金融那巨大的力量,它动员资源、扩大投资规模、在辽阔距离之上激活经济生活的能力,为实现这些抱负提供了一件诱人的工具。然而它的配合却屡屡落空。这不仅仅是政治误判的结果。它反映了一个更深层的结构性矛盾:一面是金融可以被引向公共目的的许诺,另一面是金融体系放大不确定性、奖励短视、并依其自身的递归逻辑运行的现实。波拿巴派的国家以格外清晰的方式暴露了这一矛盾,但它的重新校准并非孤例。治理金融的斗争,究其根本,是一场关于经济未来如何被想象、谁有权解释这些未来,以及在一个资本市场与政治依然无法分离的世界里权力如何行使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