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货币与实体货币
旧制度的法国所实行的货币体系,基础可追溯到加洛林时代,它区分两种货币:一方面是记账货币,即里弗尔及其辅币苏和德尼耶,用来标示商品的时价与契约的条款,也用来建立公私两方的账目;另一方面是支付货币(也称实体货币),它具有实物形态,以金币、银币、低成色银合金币(五分之一银、五分之四铜)、铜币的形式存在,用于实际结算。革命前夕,流通的硬币有十三种,其中主要的,金币有金路易、双金路易和半金路易;银币有埃居(或小埃居)和双埃居(或径称埃居)。这些硬币正面铸有国王半身像,背面,金币为法兰西与纳瓦拉的盾徽,银币为一枚饰有三朵百合花的椭圆形盾徽。18世纪,人们采用了螺旋压力机铸造法(而不再用锤打)以及其他一些改进,因此硬币的重量与外观大致均匀而恒定。铸币权是主权的一项属性,自17世纪起只有国王行使这项权利。造币厂隶属于国王,1789年仍在运转的有十七家。由国王确定可铸币金属的价值(也就是金与银之间的比价)、所铸硬币的重量与成色,以及记账货币与实体货币之间的比率,即赋予各种硬币的以里弗尔、苏、德尼耶计算的价值。直到1726年,“货币变更”,也就是对这种比率(以及金银比价)的操纵,是王室政府频繁使用的手段;于是有了硬币记账价值的一连串“升值”与“贬值”(大体相当于我们今天的贬值与升值),或者换一种说法,有了记账货币金属等价物的种种变化;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借助铸币税——即硬币名义价值与内在价值之间的差额——为常常捉襟见肘的国家提供一些财源。就这样,从1689年到1715年,在路易十四统治末期的两场大战期间,埃居的价值有过四十三次官方变动,金银法定比价有过三十六次修改。
相反,在1726年1月又一次此类操作之后,政府放弃了这些做法,法国进入了一段货币稳定时期;撇开1785年的一次轻微变动1,尤其是指券插曲(1790—1796年)不论,这段稳定时期在法律上一直延续到1928年,实际上延续到1914年,因为“芽月法郎”2的金属平价几乎与图尔里弗尔完全相同。1726年以后,6里弗尔埃居(双埃居)含纯银十一德尼耶(即纯度0.917),从一个重245克的马克(半磅重量)中铸出8.3枚(因此它的重量为29克)。24里弗尔的金路易成色为22开(即纯度0.916),每个马克铸出30枚(因此它重8克多一点)。因此,图尔里弗尔相当于4.5克纯银或0.31克黄金。银与金之比为1比14又38/63,就算14.6。硬币所代表的是图尔里弗尔的精确倍数,而1726年以后的稳定造成了实体货币与“不真实的”记账货币之间的逐渐混同。
诚然,1726年这次断裂的重要性,是事后、随着时间距离的拉开才显现出来的,因为我们知道,当时确定的平价将持续两个世纪……对同时代人来说,这不过是又一次货币变更,接在此前的那些变更之后,后面也完全可能有别的变更接踵而来;直到1730年代,新变更的传言仍多次流传开来。事实上,1726年的敕令之所以带来了最终的稳定,是因为金银相当充裕,正从美洲源源流入,是因为战争不如路易十四时代那样持久,还因为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货币稳定进入了习俗:民众、商界人士已经习惯了它,以至于恢复操纵的做法会很不受欢迎,1785年那次操纵尽管轻微,所引起的反应却让人看到了这一点。然而,这种稳定只涉及记账单位;两种贵金属的自由市价曾有过波动,特别是随来自美洲的进口量的起伏而波动,总的说来,造币厂收购贵金属原料的价格上升了,但金的升幅大于银。大约从1760年起,由于金矿枯竭导致巴西——当时黄金的首要供应者——产量下降,黄金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上涨。因此,两种金属之间的实际比价缓慢变形并略有扩大,这最终导致了1785年的改革。尽管有这些为多种投机提供了可能的变化,路易十五和路易十六的臣民仍享有了路易十四的臣民未曾享有的货币稳定,这种稳定也见于欧洲其他大国;例如大不列颠在1717年把英镑的金平价固定在一个直到1931年才改变的水平上。诚然,从18世纪第二个三分之一时期开始出现的商品——尤其是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造成了货币的一定贬值,即货币购买力的下降。
贵金属的流入与流出
法国人使用的货币,大部分——近三分之二——是银币。甚至有人写道,18世纪法国的根本特征在于白银充裕而黄金稀缺,它是一个“白银大国”,并且革命之后依然如此。这个判断当然需要限定,但大体上成立;白银在法国“被视为财富的典型标志,以至于在日常语言中成了财富的同义词”(路易·德米尼),这并非偶然。这种状况尤其源于法国同西班牙、葡萄牙之间不同的关系:这两国的美洲殖民地是贵金属的主要供应者。自从16世纪墨西哥和秘鲁的白银开始涌入西班牙以来,法国就一直是这个邻邦的一条货币水蛭;凭借贸易顺差以及众多法国移民劳工的汇款,它在三个世纪里吸引了来自西班牙的数量可观的白色金属。法国政策执着于南方的倾向——从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到家族盟约,最终到一位波拿巴登上腓力二世的王位——既是这一经济现象的因素,也是它的结果。已经去工业化的西班牙向法国购买大量呢绒、丝绸,尤其是麻布(著名的“布列塔尼布”,自圣马洛或莫尔莱出口),此外还有供它自身和殖民地消费的各种制成品,这些制成品经由加的斯港转口输往殖民地,那里有一个为数众多的法国商人侨团。英国的竞争未能动摇法国在西班牙和它的殖民地的贸易中的优势地位;倒是西班牙出于“再工业化”考虑而加强的保护主义,在18世纪下半叶放慢了法国出口的增长。在1780年代(甚至更早),法国对西班牙的贸易顺差缩小了。但在整个世纪里,法国吸走了西属美洲所产白银的相当大一部分,而1760年以后那里的产量大幅增长。
至于黄金,情形则相反:自17世纪末年起,巴西是头号生产者,而英国把巴西的黄金吸引了过去。英国向葡萄牙、并通过葡萄牙向巴西供应它们所消费的制成品的一大部分,因此享有以黄金结算的大额贸易顺差,黄金不顾葡萄牙政府颁布的一切禁令,从里斯本转口运往英国各港口。于是,黄金之国英国——还有荷兰——便与白银之国法国形成对照。白银自1695年的一次货币改革以来一直被低估,18世纪在英吉利海峡对岸变得稀缺,而同印度和中国的贸易又造成白银不断外流,情况就更为严重。1717年以后,英国几乎不再铸造银币,市面上流通的银币状况糟糕,引得同时代人怨声载道,并促使人们发行代用币以及银行券;1774年,白银的法偿能力受到限制;事实上,白银被废除了货币资格,金本位获得采用。
因此有人说过,尽管名义上实行复本位,法国和大不列颠在18世纪逐渐确立了事实上的单本位:一边是银本位,另一边是金本位;在此后两国都将经历的革命与帝国时期的剧烈货币动荡之后,这一对照依然延续了下来3。
事实上,法国同葡萄牙(因而也同巴西)的贸易很少,它得到的巴西黄金都是二手的;然而,米歇尔·莫里诺估计,在法国铸造的黄金有三分之二来自巴西,1731年至1785年间法国铸造的黄金相当于运抵葡萄牙和西班牙的全部美洲黄金的30%。可见,法国克服了它在黄金方面的劣势:它的贸易面向西班牙,而英国在葡萄牙和巴西占据优势。此外,莫里诺计算过,法国造币厂吸收了1730年至1790年间运抵西班牙的白银的大约三分之一:45亿里弗尔中的14亿。运抵西班牙的美洲比索与法国的铸币量之间存在“粗略但确凿无疑”的平行关系。因此,总计起来,1730年至1785年间,法国大约截获了来自美洲的全部黄色金属和白色金属的近三分之一(31%)。
原则上,金银原料和金银币禁止运出西班牙,但1782年创建于马德里的圣卡洛斯国民银行获得了金属与硬币出口的垄断权。它同一个巴黎银行家辛迪加(这些银行家还是它的股东)签订了协议,这个辛迪加的领头者是勒库特勒公司,后文还将多次提到它;这家公司同巴黎贴现银行另有一项协议,由贴现银行以极低的利率向它提供信贷,以便向各造币厂供应白银。尤其是,大量比索是偷偷运出西班牙的。一部分由法国商行自加的斯运往马赛、勒阿弗尔、波尔多等港口,用以支付输往西班牙市场或殖民地市场的法国出口商品。另一部分抵达邻近西班牙、同它往来频繁的法国港口,如巴约讷或塞特;博凯尔交易会则是比索每年一度涌入的场合,比索由溯罗讷河而上的加泰罗尼亚小船带来。此外还有规模可观的陆路走私,经由穿越比利牛斯山的山间小道,尤其在这条山脉的两端(一部分换取牲畜、谷物、布匹、烟草,一部分支付法国银行家和商人向西班牙开出的汇票)。在西端,巴约讷是陆路兼海上走私的首府;在东端,一位专家在1785年说,每年经蒙路易流经的比索价值1500万至1800万里弗尔。其中一部分在巴约讷、波城、图卢兹和佩皮尼昂的造币厂熔化铸造,但更大部分流通得更广,一股可观的流量奔向消费大户马赛,另有一条支路经蒙彼利埃通往里昂及更远的地方。1785年以后,由于西班牙当局的严厉查缉,也由于那一年的货币改革使向法国输入白银不再那么有利可图,比利牛斯山的走私明显减少。还要补充的是,比索也从安的列斯群岛、特别是圣多明各流入,那是同环加勒比海的西班牙殖民地进行走私贸易的结果。不少作者认为,美洲的贵金属在某种意义上是世界经济的燃料,而它们运抵加的斯对法国至关紧要;例如,它们支配着博凯尔、波尔多等国际交易会乃至地方性交易会的活动,支配着需要输出硬币的国际贸易的运行。
事实上,进口量与铸币量之间的差额揭示出规模可观的出口(外国硬币的买卖在法国是自由的:入口不征关税,出口不加禁止)。价值5.6至6里弗尔的西班牙比索,确实是国际支付中的常用工具,也是套汇与投机操作的对象。这种游戏的领头者往往是胡格诺派和日内瓦流散群体的成员,他们遍布各大商埠。法国充当了西班牙对其他欧洲国家贸易逆差的结算中介。此外,那股把美洲白银带到西欧的浩大的西—东流向并不止步于此,而是继续向前,把其中一部分白银带向东方——或近,奥斯曼帝国;或远,印度和中国——这些地区卖给欧洲的远多于它们向欧洲购买的,因此要用贵金属来结算。诚然,驶往东印度的法国船只照例要在加的斯停靠,装上随船携运的比索(1780年代每年价值1400万或1500万里弗尔)。另一方面,法国对黎凡特出口的兴盛缩小了同这一地区的传统逆差,1780年代逆差约为500万或600万里弗尔。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8世纪末兴起了一桩规模可观、相当奇特的买卖:马赛的商人、还有一些意大利港口的商人,把从西班牙得到的比索运往奥地利(特别是米兰和金茨堡的造币厂),在那里熔化重铸成铸有玛丽亚·特蕾莎女皇像的塔勒银币。这些塔勒运回马赛,再出口到黎凡特;这种成色优良的硬币在整个贝都因东方供不应求,尤其是用于妇女佩戴的“钱币额饰”。就这样,马赛——尤其是1785年以后——成了国际硬币贸易的枢纽和地中海流域的银行业首府;它有别于其他贵金属大市场——加的斯和阿姆斯特丹——之处在于,它是一个双重硬币环流的十字路口:来自西班牙和法国西南部的流入,向奥地利的运送,从奥地利的回流,向黎凡特的出口。这桩买卖的规模,从鲁公司的例子可见一斑(经营此业的不止它一家):1785年至1790年,它经手了300万比索和200万塔勒,合计500万枚硬币,价值2800万里弗尔。法国还向日内瓦输送硬币,特别是为了向认购了法国国债的日内瓦人支付年金;向美国输送,因为对美贸易逆差很大;尤其是向北欧各国、特别是荷兰输送,以结算木材、铁、大麻及其他海军军需品的采购。这些采购因美国独立战争而膨胀,战争留下了一笔欠“北方”6000万里弗尔的债务。事实上,战争总是造成硬币的大量流失:用于军饷、用于供应在海外作战的陆军和舰队、用于支付给盟国的津贴。七年战争曾造成硬币外流,美国独立战争期间也是如此:1782年,公众已在抱怨硬币短缺。
尽管如此,人们一般承认,除了若干年份——主要是战争年份——不计,且尽管要向持有王室债券的外国人支付年金,法国的经常项目收支仍是顺差的,每年平均有几千万里弗尔的结余,以贵金属结付。一份1786年的文件称,在1755年至1781年的二十六年里,法国每年从西班牙得到6000万至8000万里弗尔的贵金属;其中约半数再出口,因此有3000万或4000万留在法国并被重新铸造。美国独立战争曾打乱大帆船的往返班次,战后这些进口以更猛的势头恢复,而卡洛纳政府对此加以鼓励,允许造币厂“加价收购”白银原料,即以高于官方牌价的价格收购。这些进口在战后的1784年和1785年高得不正常,接近1亿里弗尔,随后下降,因为法国对西班牙贸易的顺差缩小了。但据认为,1787—1789年间,外国应付给法国的白银结余仍在5000万里弗尔以上。
因此可以确定,法国拥有的金属货币存量趋于增长。诚然,这一增长也可能是外国资本(主要是荷兰和日内瓦资本,详见后文)流入法国的结果:它们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及战后投入国债,总额相当可观,达数亿里弗尔。有可能,资本账户的这一流动掩盖了经常项目收支的逆差。
法国的货币存量
对于后文的研究来说,精确知道货币存量的数额是很重要的,但笔者只有一些靠不住的估计;这些估计是从铸币量推算出来的,而铸币量本身倒是确切可知的。从1726年到1785年(含),各造币厂共铸造了价值9.88亿的金币(据莫里诺为9.72亿,他给的数字略有出入)。1785年10月,如后文所述,下令对金币进行普遍重铸,1786年至1793年间铸造了新金币,价值7.46亿(其中1900万为1790年至1793年指券问世之后所铸)。一份写于1797年的文件认为,未送熔的2.4亿余额——即铸币量的四分之一——代表的是没有被重铸、仍在流通的旧币;也完全有可能,它们在1785年改革之前就已出口或熔化。
至于白银,1726年至1793年的总铸币量为19.51亿里弗尔,其中9400万为1790年至1793年所铸。可以同莫里诺一起得出结论:1726年至1793年间各造币厂发出的金银币净额在29.50亿图尔里弗尔上下;如果把1790—1793年的铸币量计入,这一数字还要减掉1亿左右。
此外,1738年至1764年间还铸造了1630万低成色银合金币(1苏、1.5苏和2苏),1713年至1790年间铸造了1040万铜币(3德尼耶和6德尼耶),合计不过2670万,微乎其微,仅占1726年至1785年总铸币量的1%多一点;总铸币量中金币占36%,银币占63%(即上文所说的三分之一为金、三分之二为银的比例)。从1726年到革命,是一个币种精良、成色足实的时期,只有小额零钱除外,它们发行不足,往往磨损严重。还要补充的是,外国硬币在法律上不准在王国境内流通;尽管如此,边境地区仍在使用,例如阿尔萨斯使用巴塞尔的货币;此外,某些外国硬币受到金银匠和商人的追捧,后者如前文所述将其出口。
当时的人就根据铸币量数据,尝试计算本国的金属存量。最广为接受的估计是雅克·内克尔的估计,他假定自1726年以来铸造的金属总量要因磨损、出口等缘由削减四分之一。由此得出,1789年的银币存量为14亿,金币存量为7.4亿,总计约22亿,此外还要加上约2000万的低成色银合金币和铜币、1500万外国硬币和800万伪币。按人头计算,每人合83里弗尔,低于一名短工的年工资;而且,这个平均数掩盖了巨大的地区差异(南方、中部和西部为40里弗尔,巴黎地区为200里弗尔),莫里诺写道,这就提出了旧制度下法国经济的货币化问题。不过,这样一个存量想必比18世纪初翻了一倍还多。哈里斯批评把革命前货币存量估为20亿—22亿的做法:如果说许多作者给出这一量级的数字,那是因为他们依据的是内克尔;但他认为,可以把这些数字当作一个大致的评估来接受。另一方面,执政府初期的若干估计给出了更高的数字,它们考虑到窖藏会把存量的一部分退出流通。例如,萨巴蒂埃认为,1789年以前流通的硬币只是总量的一半:“富裕的宅第、教会与修会团体、宽裕人家”都会留存一笔相当于一年收入的备用现金。事实上,近来的研究显示态度各不相同;有些遗嘱或死后财产清单提到大笔现金,另一些则只显示很小的数额。诚然,据马赛商会称,1785年的重铸揭露出,金路易的窖藏“数额极其巨大”;但这一说法是有争议的。
路易·德米尼则提出过一个明显更低的水平,而在笔者看来低得过分了。他认为1778年的货币存量为15亿—16亿,但美国独立战争会使它在1786年回落到12亿,其中三分之一为金币;这个数字依据的基础很脆弱,德米尼也承认它偏低了一点,尽管比内克尔的数字更接近实际;他指责内克尔低估了七年战争和美国独立战争期间蒙受的硬币损失。但他认为,1786年以后的铸币量显示出黄金存量的明显增长,黄金存量可能从4亿上升到6亿或7亿。应当承认,铸币量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明显减少:1776年至1780年总共只有1.37亿,而此前五年为2.16亿;但要说发生过大量外流,则并无确证。
1785年的改革
上文强调了路易十五和路易十六时期的货币稳定,但这不应让人忘记1785年卡洛纳决定的改革所造成的扰动。这次改革无论就短期还是就长期而言都很重要,因为它在某些方面把法国的货币制度一直确定到了1928年。1785年10月30日的一道敕令宣布,一切金币自1786年1月1日起停止法定流通;它们必须送到造币厂熔化重铸,而新铸的金路易仍为24里弗尔、成色不变,但每个金马克铸32枚,而不再是30枚;它的重量为7.65克,含金量从7.51克纯金减至7.04克纯金(1里弗尔合0.29克黄金,而不再是0.31克)。这意味着金银比价从14.6变为15.5比1,金价上升6.24%。
这项重大举措的动机是复杂的——因为它牵动了王国全部金币的重铸,事实上三年之内铸造的新币超过7亿——但居伊·蒂利耶已作了精彩的分析,下面一段即受其启发。主要的、也是官方的理由是:法国的金银比价明显低于其他国家,这使法国蒙受损失,特别是自1779年西班牙把自己的比价从14.6提高到15.6以后(葡萄牙为15.5,英国为15.2,荷兰为14.8)。市场上金价的上涨使法国1726年采用的比价归于过时,结果是法国流失金币,据说金币已稀缺到了过分的程度(事实上,1783年至1785年的金币铸造量非常小)。1779年以后,法国商人用黄金支付占了便宜,而把黄金从法国运往西班牙、以投机为目的购买比索则有利可图。要止住这股出血,要么废除黄金的货币资格,让它成为“商品”(这是韦龙·德·福尔邦内的主张;这个主意在革命时期还会重新出现,详见后文),要么改变比价;卡洛纳作了一次幅度相对较大的调整,以免不久之后又得重来。另一方面,他减低了价值偏高的硬币即金币的重量,以示白银仍是“价值的真正而唯一的尺度”(敕令宣称:“一切价值均相对于白银而定”)。
第二个目标是提高金币的成色质量,以杜绝外国的伪铸和法国铸造上的疏失;某些造币厂主管曾有舞弊行为,发行了重量不足或成色过低的硬币。至于卡洛纳本人,他希望从重铸中为国库捞取一笔不可小觑的收益(约3000万),当时国库正陷于困境;为此,铸造费即铸币税翻了一倍,定为2%。可见,这次改革部分地是一种财政上的权宜之计。人们还隐约看到其中有一些纯粹经济上的盘算,但无从确证。大臣似乎是想诱发一次窖藏释出,让不生产的资本重回流通,使利率下降,给经济打一针强心剂。德米尼甚至从中看出一种新政策的萌芽:从白银——过时重商主义的传统价值——转向黄金,转向更具国际性的价值,也就是说,把法国纳入一个由伦敦和日内瓦主导的体系,法国在其中充当黄金转移的中继站。诚然,这次改革趋向于加重黄金在货币流通中的分量,使法国向英国和荷兰的经济模式靠拢;但日内瓦并非贵金属投机买卖的中心,它在这件事里的作用微不足道。相反,赫伯特·吕蒂隐约看出卡洛纳一个不可告人的动机:使国家摆脱比索进口垄断者的钳制,终止他在1784年为获得硬币而不得不接受的加价收购(事实上,在随后的论战中,与比索买卖利害相关的传统银行业和金融业站到了反对改革的一边)。
无论这次行动是深思熟虑还是临时起意,执行都很糟糕。消息在公布之前走漏,让投机商得以囤积金路易;公众不明白政府的意图,惊慌起来,1785年11月,人们涌向造币厂兑换金路易;但机器有毛病,新币迟迟出不来。1786年初,一场猛烈的攻势向卡洛纳袭来;3月19日,巴黎高等法院提出谏诤书,称重铸是对王国全部黄金征收的一种货真价实的变相税;但路易十六坚决驳回了谏诤,最终这次行动顺利完成,未再出事端。1787年4月卡洛纳倒台后,论战再度爆发,1790年底又在制宪议会的货币委员会里重演,详见后文。它的回声甚至在执政府时期及此后很久仍能听到。
改革的目标之一未能实现:由于分析、检验和精炼工艺的不完善,也由于种种弊端,1786年金路易的铸造质量各造币厂参差不齐,法国的金币铸造并未像人们所希望的那样得到多大改善。由于成色上的容差,金路易一般只有9/10的纯度,而非11/12。相反,有意定在一个高比价——取英国与西班牙比价之间的中间值——事后被证明极为明智。重铸本身就吸引了此前被出口(据蒂利耶达2亿)或被窖藏的旧金路易回流法国。此后,新比价把黄金留在了法国,甚至从国外吸引黄金。铸币量出现了“反转”(即使把1786年及其大规模重铸排除在外)。1783年至1785年,金币铸造量微不足道;1787年和1788年,金币铸造量很大并超过了银币(诚然,1789年明显下降)。在1787—1789这三年里,金占铸币量的61%,银占39%,而1782—1785年间分别为7%和93%。那么是否该认为法国暂时变得排斥白银了?这就言过其实了,因为比索的进口仍在继续。毋宁像米歇尔·布吕吉埃那样说,卡洛纳的改革使国际贵金属贸易的两条支脉——英国一支和西班牙一支——处在了平等的地位上。此外,黄金在法国相对于英国略有高估,这造成了黄金从英国流向法国(这些黄金其实来自巴西),也造成了法国的白银流失,时人对此很有怨言。
单位:百万里弗尔。
| 金 | 银 | 合计 | |
|---|---|---|---|
| 1782 | 7,8 | 17,0 | 24,8 |
| 1783 | 4,2 | 37,7 | 41,9 |
| 1784 | 1,5 | 82,5 | 84,0 |
| 1785 | 1,5 | 59,2 | 60,7 |
| 1786 | 560,3 | 45,3 | 605,6 |
| 1787 | 103,1 | 23,3 | 126,4 |
| 1788 | 45,1 | 36,2 | 81,3 |
| 1789 | 18,8 | 48,7 | 67,5 |
资料来源:德米尼,“一幅货币地图”,表I,第481页。
莫里诺,“法国铸币”。
这八年里,铜币铸造量总共只有240万,平均每年30万。
从更一般的层面上说,蒂利耶认为这次改革引发了一场剧烈的窖藏释出,其效果对经济及其增长是正面的。相反,德米尼曾主张,改革使白银稀缺,妨碍了商业,因而促成了旧制度末年的经济“危机”。无论如何,笔者不能附和马塞尔·多里尼:他把这次改革说成最后一起传统类型的货币变更,说成一个手头拮据的政府的单纯权宜之计;笔者必须承认这项措施的重要性:它把金银比价固定在一个水平上,这个水平由共和十一年芽月法令(1803年3—4月)所确认,并在法国一直正式维持到1928年。
金的法国,银的法国?
从较短时期来看,这次改革无疑加强了黄金在法国经济中的作用,由此引出两个需要略加考察的问题。按照德米尼的说法,18世纪末存在两个法国,一个是金的法国,一个是银的法国;两者大体上以巴约讷—斯特拉斯堡一线为界,银的国度像一枚楔子,以比利牛斯山区的宽阔底部为基,向巴黎方向插入,因此越往北越窄、越靠内陆。不言而喻,银的法国就是最靠近白色金属来源地西班牙的那个法国。而金的法国则是濒海与大陆沿边的法国,是贸易繁盛、尤其是大规模海上与殖民地贸易的法国(银的国度几乎不做这种贸易,马赛是显著的例外)。1785年重铸之后,金的法国扩大了:黄金打入了此前不铸金币的造币厂,而银的地盘收缩了。另一方面,即便在银的法国,有些地区也极度缺乏小额零钱,如下朗格多克和普罗旺斯,它们从西班牙得到大量白银,但只是过境,流向里昂、马赛和黎凡特、土伦和海军……还要补充的是,巴黎是名副其实的货币之都,1782年至1789年间承担了36%的铸币量。
这些看法遭到了莫里诺的批评,他指责德米尼从铸币量的分布推导出货币流通的地理格局。他承认,法国的南半部和西半部黄金很少,而北方黄金较多;但由于在南方铸造的埃居有相当一部分并不留在那里,他倾向于认为,这个法国毋宁说是各类硬币一概匮乏,与硬币充裕的北方法国相对。不过他也指出——这一点支持德米尼的论点——重铸之时,只有35%的新金币是在圣米歇尔山—蒙贝利亚尔一线以南的造币厂铸造的,而这一地区占王国的三分之二,人口也大体相当。
第二个问题——它其实与上一个相关——是18世纪法国白银与黄金各自的作用问题。人们往往把白色金属视为根本,把黄色金属视为附属。例如,制宪议会货币委员会主席加布里埃尔·德·屈西在1790年的一份报告中写道,“白银更易于分割,更有利于防止食品涨价,它可以说是国内贸易的天然货币(……),何况它还合乎法国的国情:在法国,外国硬币不像在其他国家那样流通,转账划拨或纸币支付不那么通行,而由于种种原因,流通的梗阻更为常见,人们在信心问题上的惊恐更为强烈,也更有经验上的依据。”十年后,执政府时期,后来任法兰西银行董事的银行家巴斯特雷什断言,“白银几乎是所有商业交易中唯一使用的货币符号(……)。金币通常只供旅客、赌徒、尤其是投机商使用(……)。白银不那么容易埋起来、运出去。它始终在流通,而黄金有一种永远闲置不用的倾向。”在我们这个时代,吕蒂主张:黄金是国际大贸易和“国家大事”的工具,白银是王国内部批发贸易(以及东印度贸易)的工具,低成色银合金币则是家庭主妇的工具,是广大法国人零买零卖的工具。
发行数字——其中金币占足足三分之一——很难支持这种看法;它依据的是一种以社会标准在若干流通层次之间划出的肤浅区分。事实上,大贸易对两种金属一视同仁地使用,只是白银在数量上占优;至于国内贸易,笔者可以引几份督政府和执政府时期的文献(革命并未改变那些根深蒂固的做法)。1798年6月,克雷泰在元老院宣称:“最重要的贸易,即农产品的贸易,几乎全部用黄金进行;在交易会和大市场的支付中占支配地位的是黄金;如果说黄金满足着窖藏者的卑劣贪欲,那么当它被用于购买谷物和牲畜时,它也投入了最活跃、最有益的流通。”1802年11月,财政部长戈丹在给执政们的报告中也持同样的调子:“金币约占我们流通量的三分之一;它们是我们国内贸易的主要工具;可以看到,小麦、牲畜以及几乎所有大宗消费品(……),凡集中起来供应城市、军队和港口的,首先都是用黄金购买,因为要在市场上携带足够数量的银币,去办五百塞蒂埃小麦、一百头牛、一千只羊的生意,是办不到的:做这些买卖要同六百个不同的卖主打交道。”同年,一份匿名备忘录指责巴斯特雷什说什么黄金只供赌徒使用,殊不知“黄金本质上是乡村的货币,那里一切都付现款。大集镇的交易会和市场几乎只见黄金,因为人们需要能骑马携带一笔不算太小的款子,而不使主人受累、让马匹超载、给窃贼报信”。不久之后,热尔布写道:“农夫手里黄金最多,因为他们是最不容易受纸币那套抽象把戏糊弄的一个阶级”!
还剩最后一个问题:18世纪法国硬币的“短缺”——或充裕——问题。按照蒂利耶的说法,1785年的那次行动证明了法国硬币储备之雄厚,因为金路易源源送来之踊跃令财政总监署始料未及。相反,德米尼认为,法国南方缺的不只是黄金,而是一般意义上的硬币。
勒比法和库尔迪里埃在马赛观察到一种无法根治的硬币不足,并写道,法国总体上仍然缺少银币;好几位作者也持同样观点,他们提醒人们,革命前夕法国人就在抱怨硬币短缺。
如上文所述,莫里诺强调了法国经济“货币化”程度之低,还有人主张,货币的使用仍然合乎18世纪的做法:很少付现款,除非零买零卖,也就是小额交易,用的是零钱,不动用金银;商业交易中大量使用信贷,以期票或汇票结算(关于汇票后文再谈),或者干脆相互冲销债权。但这恰恰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现象,它使夏尔·卡里埃得以指出,货币化问题和硬币“短缺”问题本身就提错了。诚然,在马赛和朗格多克,商人的资产负债清单和死后财产清单上,除个别例外,硬币资产都微不足道。但那是因为商人宁可把资金用于有利可图的买卖,而不用于窖藏,因为他们很少使用、甚至有意避免用硬币支付。法国其他地方也是如此。
贵金属大量流通,但它并非商业活动不可或缺的支撑。这就把笔者引向革命前法国非金属货币的问题,同时使笔者对下述看法持保留态度:硬币匮乏似乎促成了商业的减速和“旧制度末年法国经济的危机”,从而促成了旧制度的覆亡。
从劳氏银行到贴现银行
“法国的金融机构比大不列颠的落后了大约一个世纪。”许多作者都赞同查尔斯·金德尔伯格的这个看法,而且法兰西银行比英格兰银行晚建立了一百零六年,这毕竟无可争辩!不过,这个斩钉截铁的判断还需加以限定。首先请注意,最古老的公共银行都是存款与转账银行:如热那亚的圣乔治银行(1586年,前身可追溯到15世纪),威尼斯的里亚尔托广场银行(1587年),阿姆斯特丹汇兑银行(1609年),汉堡(1619年)、纽伦堡(1621年)及其他城市在17世纪初设立的同类银行,以及18世纪创办的另外一些机构。斯德哥尔摩银行(1656年)是第一家发行银行券的银行,但为时很短;而第一家大型发行机构英格兰银行,迟至1694年才建立,而且是在一场耗费巨大的战争期间作为一种财政应急手段建立的,它的中央银行职能是在18世纪期间才逐渐凸显出来的。
在法国,从16世纪末年起人们就设想过各种方案,但都无疾而终。1674年,柯尔贝尔设立了借款金库,收受存款并开具“凭票”,可以兑取硬币、国家也接受以之付款,但成效令人失望,它没有活过它的创办者(1702年复活,又只维持了几年)。这并未妨碍17世纪一种纸券流通的发展,其形式是带息的“票据”,即财政官员、承包人与包税人出具的债务确认书,他们借此把自己的名义与信用借给国家,以吸收储蓄。这种做法引出了纸质货币的初次实验,并最终引出了纸币。1701年的一次硬币重铸让各造币厂应接不暇,于是它们发行“造币厂票据”,即硬币的存款凭证,它们带息,并在交易中被当作现钱收受。由于财政上的需要,从1704年起,发行这种“造币厂票据”成了惯例,发行量膨胀到1707年的1.4亿,这大约相当于流通硬币的四分之一;而这些票据自然变成了纯粹的纸币,享受近乎强制的流通,并大幅贬值。最后一批票据于1710—1712年转换为年金债券。
18世纪这头十年,也就是耗费极其巨大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的十年,同时也是众多发行银行方案百花齐放的十年,它们或多或少受到英格兰银行诞生与成功的启发;这并非偶然。其中一个方案出自一名外国人之手,此人很可能就是约翰·劳;另一个出自著名的金融家塞缪尔·贝尔纳,他试图说服财政总监署创办一家发行银行券的“皇家银行”,或者退而求其次,仿照阿姆斯特丹银行的模式在里昂建立一家存款银行。
然而,直到战争结束、路易十四去世之后,苏格兰人约翰·劳的执着与手腕才促使摄政政府下决心一试。1716年成立了“通用银行”,1718年12月改称“皇家银行”。后来的事众所周知:银行并入“体系”,后者控制了大宗海上贸易和公共财政;银行券的发行与流通如燎原之火般膨胀(1718年12月为1200万里弗尔,1720年9月达30亿);1720年夏,纸牌搭成的城堡轰然倒塌;纸币被废止,银行本身也随之撤销(1720年10月)。
众所周知,这场溃败在法国造成了一种对一切公共信贷组织的同样强烈而持久的不信任,一种对任何形式的纸质货币的反感,甚至一种对“银行”一词本身的近乎迷信的恐惧。尽管如此,一股赞成公共信贷、赞成重新尝试组织信贷的舆论暗流(既存在于新重商主义者中间,也存在于“自由派”中间)始终存在,只是过了很久才占了上风。值得注意的是,早在1722—1723年,始终信任流亡中的劳的摄政王,就让他——还有其他一些人——拟定一项创办银行的计划;劳提议设立一家经营存款、转账、贴现并有限制地发行纸币的“金库”。但1723年12月摄政王之死使这个计划无法实施。此后还出现过许多别的方案。例如,以鼓吹永久和平的空想而知名的圣皮埃尔神甫,1725年提议在各大商业城市设立十来家发行银行;意大利人切雷蒂1750年建议创办一家发行银行,其资本以王国土地的抵押作担保;活了很高寿的韦龙·德·福尔邦内——笔者在革命时期的货币论战中还会遇到他——1755年著文为纸币优于银币辩护,断言一家发行兼存款银行将保障繁荣。可见,“体系”的失败并未使公共信贷的观念彻底信誉扫地,而劳对上述种种方案的影响甚至是显而易见的。大多数方案提议的发行银行——这在1700年以前还是个少见的想法——都独立于国家,以免沦为手头拮据的政府的现成猎物。人们把英国的繁荣大半归功于英格兰银行,这个榜样常被援引。
尽管如此,所有这些方案在1776年以前无一落实。政府不敢触犯公众舆论的疑忌;1758年,财政总监西卢埃特试图推出“信用票据”,人们便以为“体系”卷土重来。另一方面,高级金融业也敌视任何将减少国家对它依赖的机构的建立。
尽管如此,第一家“贴现银行”还是在1767年问世了,创办者是宫廷银行家让-约瑟夫·德·拉博德;它其实是一家“国王金融家的银行”(吕蒂),旨在通过贴现这些金融家持有的国库支付令与拨付令,为他们向王室国库垫付的流动资金提供融资。这是传统金融业的一桩买卖,并不面向商业。它也很短命:1769年浮现的国家破产威胁使它信誉扫地,遂停止营业。与此同时,另一项计划也失败了:把因七年战争中的损失而奄奄一息的印度公司改组为一家为商业服务的贴现机构。
但后一项计划的推动者并未气馁,七年后他创办了真正的贴现银行。此人就是伊萨克·庞肖(1738—1789年7月14日),一个奇特的人物,出身沃州家庭,却生于伦敦。同时代的显要人物视他为财政问题上天才的专家,尽管他自己的投机活动以一连串破产收场。这位“金融与政治的散兵游勇”、点子的播撒者和方案的设计者,也让一些史学家为之着迷,把他写成好几位财政总监——尤其是卡洛纳——言听计从的顾问,写成克拉维埃、米拉波、塔列朗一类人物的启发者;但路易·卡伦认为,他的角色——无非是个瞎起劲的掮客——被大大高估了。
他的执念是:创办一家能降低利率、从而减轻公共债务负担的公共银行,以挽救法国财政、刺激经济。他从杜尔哥那里拿到了1776年3月24日的枢密院令,批准设立贴现银行(“银行”一词被小心翼翼地避开;除贵金属买卖外,它不得经营任何借贷或商业)。这是一家两合公司,资本1500万,分为5000股、每股3000里弗尔。在它的章程里可以看到此前半个世纪间拟定的多个方案的实质内容,也可以看到英国模式十分明显的影响。它的主要职能是贴现汇票及其他可转让票据,贴现率不得超过4%(1782年,因美国独立战争,这一上限提高到4.5%)。章程对发行银行券只字未提,但它一开业就发行了,可见贴现银行确实是一家化了装的真正的发行银行。诚然,它不享有任何排他性特权,是一家私人企业;但其资本中的1000万将存入王室国库,“以为贴现银行债务之担保”——这笔对国家的变相贷款,大概正是政府同意它成立的原因。另一方面,董事会的构成并不显示对国家的依附:七名成员中五名是瑞士人,他们代表的不是巴黎的日内瓦老银行,而是新近落户首都、与里昂、与海港、与东印度贸易有联系的商行(贴现银行设在印度公司大楼里,先在小田野新街,后在维维安街)。这是一个“外国人与新教徒的银行家董事会”,这就授人以柄,招来仇外的指控——旧制度将把这笔遗产传给雅各宾派和无套裤汉。
保罗·阿尔桑认为贴现银行的创办是公共信贷史上的一件大事;相反,让·布维耶则强调这种新旧掺半的格局的暧昧之处。无论如何,贴现银行的起步是艰难的。成立六周后,杜尔哥被免职,而法国此时正一步步走向介入美国独立战争,廉价信贷的梦想随之消散,大宗海上贸易也受到损害。贴现银行的股票推销不畅、进展缓慢;不得不免除它向国库存入1000万的义务,把法定资本从1500万减至1200万,分为4000股;到1778年4月,实际认购额只有750万。
贴现银行之所以能存活并发展起来,要归功于内克尔的支持,他出任财政总管,明白贴现银行可以有助于他发行公债(据英国大使说,内克尔早在1776年就曾考虑创立一种模仿英国英国银行券的纸币)。1778年4月16日,他邀请一批巴黎银行家认购滞销的1500股。董事会扩大到十三名成员,以为他们腾出位置;内克尔的死对头庞肖被排挤出局(此后他成了股东大会上的反对派领袖),七名巴黎高级银行业的代表——其中只有一名天主教徒——进入董事会;后来,随着与国家的关系日益紧密,“官方”金融业也渗入董事会,例如1788年的拉瓦锡。贴现银行偏离了它作为大商业之银行的初衷,丧失了独立性,它回应的是“国家银行的老需求,但方式笨拙,且不可明说”(吕蒂)。
靠着使用其服务的巴黎银行家们的支持,也靠着内克尔的支持——他命令总包税所和各总收税官接受贴现银行的银行券——贴现银行的信用有了保障,它的业务起初规模有限,随后发展起来。贴现票据的总额从1777年的3000万增至1779年的8100万、1780年的1.04亿;年底流通中的银行券数额增长如下(单位:百万里弗尔):
| 1777 | 0,3 | 1781 | 20,6 |
| 1778 | 3,4 | 1784 | 69,4 |
| 1779 | 4,3 | 1786 | 99,2 |
诚然,这番兴旺招来了指责,说贴现银行专为一小撮银行家股东寡头服务,而普通商人——更不必说外省商人——无从沾光。它成了“银行家的银行”,几乎只接受经它认可的银行家提交的票据:他们自己的票据,或者他们先以5%甚至更可能是6%贴现、再拿到贴现银行以4%转贴现的票据。
另一方面,贴现银行贴现的不仅是商业票据,而是各种票据,包括公共票据。它为内克尔的大宗公债效了力,那是法国首次“以英国方式”发行的公债,即经由银行之手、再由银行向公众推销;在此期间,这些银行从贴现银行获得信贷;此外,储蓄者和投机商用开给他们在巴黎的银行的汇票支付认购款,而这些银行再拿汇票到贴现银行贴现。贴现银行由那位日内瓦大臣的朋友们执掌,是他政策中的一个关键部件。后来,1780年代的几波大投机潮,也都得益于贴现银行创造的廉价信贷。
贴现银行的主要问题,在于它对国家的从属地位——这种地位在内克尔任内确立,此后变得越来越沉重——以及由此产生的种种牵累。贴现银行与国库如同连通器一般运转:前者供应政府的库款需要,后者把“闲置资金”存到维维安街。但公共财政的危机使贴现银行面临越来越多的索取,这就有损害它的信用的风险。1783年它遭遇的第一场危机,就把这一点暴露无遗。
1783年8月23日,国库缺硬币,财政总监勒费弗尔·多尔梅松向贴现银行要求一笔2400万的借款,分四期、每期600万,贴现银行无法拒绝。这个消息在公众中传开,引起恐慌,人们蜂拥而至要求兑付银行券,尽管借给国库的款项原定以纸币支付。结果贴现银行无力应付这些要求,因为它的金属储备已跌到很低的水平(对4500万的流通量只有约200万储备),原因与国家借款无关,而是它大量购入比索和银锭,铸成埃居的进度缓慢,把流动资金占压住了(前文说过,贴现银行为来自西班牙的比索进口提供资金)。贴现银行使出各种权宜手段来拖延兑付,结果只是加重了它的银行券的信誉扫地。停付迫在眉睫之际,1783年9月27日的一道缓期令免除贴现银行以硬币兑付其银行券的义务,直至1784年1月1日,也就是事实上赋予银行券强制流通地位。借这个喘息之机,贴现银行得以在西班牙购入100万比索,并赶上圣多明各的大批硬币运抵;它还得以把流通量从4300万压缩到2850万。勒费弗尔·多尔梅松被免职,继任者卡洛纳于是在1783年12月10日就撤销了9月27日的命令。贴现银行恢复以硬币付款,它一度受损的信用得以重建(其资本通过增发1000股新股增至1500万)。贴现银行银行券的硬币可兑换性,使政府无法滥用它。
从这场危机中吸取了教训:贴现银行的章程于1784年修订,特别是规定了金属储备与银行券流通量之间的最低比率,至少四分之一。一切可贴现票据必须有两个可靠的签名,且期限要短;对贴现票据的挑选一丝不苟。外国硬币的买卖不再获准,除非经股东大会批准。由股东指定三名账目监察委员,即后来法兰西银行监察官的雏形。尽管采取了这些审慎措施,贴现银行的业务依然兴旺:1784年的贴现额达3亿;年底流通量达6900万。股息为9%,股票一路飞涨,涨到7000和8000里弗尔。贴现银行由此招来米拉波在其1785年的小册子《论贴现银行》4中的恶毒攻击。
但卡洛纳当政时期那种虚假宽裕的局面告终,又引出了新的困难。财政总监向显贵会议提交的改革方案,计划把贴现银行改造为国家银行。未及方案通过,1787年2月18日的一道枢密院令就决定,“为了给公众更多保障、给商业更多便利”,把贴现银行的资本增至1亿,办法是增发2万股新股。但其中7000万将作为预付款以5%的利率缴付国库,作为交换,贴现银行获得为期三十年的发行特权。这是一笔变相的借款,出自一位穷途末路的大臣的强加。1787年8月,布里安与巴黎高等法院的冲突在持券人中间引起某种恐慌;储备从4500万跌到2200万,政府不得不把邻近各公款机构的全部硬币装车运抵贴现银行。但1788年的情况更糟。走投无路的布里安暂停了一部分债务的偿付,并席卷了贴现银行的流动资金;由于担心挤兑和储备枯竭,他于1788年8月18日颁布硬币兑付缓期令,即银行券强制流通令。这项措施起初有效期至1789年1月1日,后来三度延长:1788年12月、1789年6月、1789年11月;事实上,贴现银行继续以硬币支付它的部分款项,但限制每日的支付金额。
事实上,重新执政的内克尔在这一点上维持了前任的决定;更有甚者,他正是靠从贴现银行秘密获得的几笔小额借款和垫款,才得以撑到三级会议召开及其后(实际上是撑到指券创立):1788年9—10月3000万,1789年1月2500万,1789年4月1000万。三级会议召开时,贴现银行已向国家垫付或借出近1.3亿;到1789年11月22日,这笔债款升至1.66亿(占其资产的73%)。
尽管国家这样一再伸手要钱,贴现银行总算“没有发生无可挽回的事故”,撑到了一场注定要它命的革命的开端。它的贴现额从1781年的1.5亿增至1784年的3亿,再增至1787年的4亿和1788年的4.83亿;流通中银行券的价值1788年底达1.02亿,1789年底达1.29亿;而且直到1789年7月,储备对流通量的比率一直高于章程规定的水平。
1807年,拉丰-拉德巴公布了贴现银行十八年存在期间的营业报告:它共贴现商业票据42.5亿,向政府提供“实际”借款2.65亿(此外为国库提供的“专项服务”超过3亿),向各造币厂供应硬币2亿多,发行的银行券总计5.29亿;其股息平均为每年6.8%。可见,它为国家和经济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服务。更近一些的研究强调,它是巴黎银行业一所实用的学校,特别是培养了法兰西银行的一部分领导班子与骨干;它让巴黎人熟悉了银行操作、往来账户和银行券(它自己的银行券只在巴黎流通)。诚然,另一些作者指出,它服务投机多于服务实体经济,而且作为一家无其名却有其实的公共机构,它太听凭权力机关摆布。笔者更倾向于科普的写法:贴现银行不是中央银行,但仍然是许多商人和国家的重要信贷来源;它最大的弱点是贴现率固定不变,这使得贴现率无法被用作反危机的武器,并使贴现银行间接地为预算赤字提供了资金。
诚然,贴现银行的政策曾招致激烈批评,这些批评出自庞肖的朋友们——米拉波、克拉维埃、塔列朗、路易神甫(后为男爵)——那个圈子。在这些讨论中,政治经济学的一些新原理逐渐成形。其基础是货币流通的充裕,由一个能够保障商业获得廉价资金的机构来确保。这就要求这个机构独立于一个长期负债的政权和高级金融业的阴谋运作,但仍须接受政府的监督。这种自由主义理论与内克尔那种更偏重国家干预的理论相对立,两派的争斗在1789年秋将产生重要的后果。
私人银行
法国虽没有英格兰银行那样的大型公共银行,却拥有众多私人银行。诚然,人们一般把金融业和严格意义上的银行业区分开来;吕蒂等人更把这种区分说成一种形式严整的对立,并视为旧制度的一个根本特征。
所谓金融业,就是国王的财务服务行当,附带也为亲王门第和高等贵族服务;金融家就是那些经办“国王的事务”的人,他们的活动同税收、军需供应、对国家的借贷以及受管制的买卖(如巴黎的粮食供应)等问题联系在一起。有些金融家是官员,如总收税官;但在18世纪,总包税人才是金融业的主角。金融家同旧制度紧密绑在一起,将随它一同覆灭,连人带货(而总包税人则被斩尽杀绝5)。
相反,银行业为私人商业服务,尤其是为国际贸易服务。它是一种自由职业,向所有人开放,立于社会的行会组织之外,不受任何规章约束——包括宗教身份上的约束——也不在国家体制的框架之内;因此它不会被卷入旧制度的覆亡,反而会留在场上,坐享革命后的局面。于是人们看到,金融业与银行业在各个层面上都形成对照——职业层面、社会层面、宗教层面:金融家清一色是天主教徒,而许多银行家如后文所述是新教徒;还有技术层面:金融家摆弄硬币,银行家摆弄纸——汇票是他“生意”的主要对象,账户之间的转账划拨,即一种存款货币,也用得很多。
这个图式遭到了批评,被说成是牵强,乃至天真、不切实际、以偏概全。例如,有些大银行家是天主教徒:勒库特勒家、马贡家、拉博德家;但有人反驳说,他们更接近金融业而非真正的银行业,因为他们的大宗生意是进口西班牙比索(按吕蒂的说法,这是“金钱买卖中最受敬重的一门”),以及向各造币厂和国库供应白银;何况这些大家族已经购得了官职、地产和爵位。相反,有些新教银行家——出身于路易十四迫害时期并未外逃的家庭——极好地融入了金融业和旧制度,例如加入了享受特权的大企业:印度公司、圣戈班公司。此外,银行家有时也把自己的专长、关系和信用供国王驱策,用于对外支付,特别是在战时,用于供养军队、向盟国拨付津贴。最后,许多巴黎银行家把其活动的一大部分用于国家年金债券上的操作:买进卖出,替外地客户领取利息并汇给他们,更不必说在这些年金债券或其他证券上的投机操作了。此外,在革命前的十年间,他们还帮助把国家公债的一部分推销到国外。凡此种种,与其说是银行业务,不如说是金融业务!这是因为,实际上两个行当之间与其说是相互矛盾,不如说是分工关系,而且它们有时会碰头协作,例如在贴现银行的领导层里(诚然,在外省这类接触很少见)。
尽管如此,银行业作为一个自主部门的存在不容否认:它在路易十四统治末年已经活跃,在路易十五时期巩固,在1770和1780年代蓬勃发展。银行家照例出身商人,而且往往一只脚还留在商业里。他们参与海上船队的装备、参加船舶抵押借贷,有时也兴办实业;他们做贵金属买卖,既有锭块也有铸币;在里昂,银行业始终同丝绸贸易结合在一起。因此许多人同那些主要从事商品买卖的商人很难区分,人们常称之为“商人—银行家”,两种活动按不同情形以不同比例交织在一起。
尽管如此,18世纪期间银行业务的专门化日益明显,在巴黎尤其如此,尽管某些大银行直到19世纪才彻底放弃商品买卖。据王室年鉴,巴黎银行家的人数在摄政时期约为五十人,路易十六时期为七十人以上。他们的主要职能是集中办理商业所需的支付业务,充当中介:他们把钱款从一个商埠转到另一个商埠,从一种货币换成另一种货币,并跨越时间转移,手段是买卖汇票,那是18世纪支付、转账和信贷的卓越工具。由于结算经常同外国商埠进行、且用外国货币,这些交易中有一部分包含外汇操作,银行家的活动因此既是全国性的,也是国际性的。相反,这些银行很少收受存款,也不吸收储蓄(引向国家公债的除外);它们也不发行银行券。就此而言,它们的处境与伦敦的私人银行相同,那里的英格兰银行独享发行垄断权。
18世纪银行家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特征,是他们中间许多人是外国人、是新教徒。更确切地说,他们往往出自胡格诺家庭,这些家庭在路易十四的迫害时期(甚至更早)移居国外,特别是去了日内瓦;其中一些成员在18世纪回到法国定居——尤其是巴黎和里昂——操银行家之业,前已指出,这个职业对非天主教徒是开放的。例如伊萨克·马莱,他于1711年来巴黎定居,1729年创办了以马莱兄弟公司为字号闻名的银行;他的祖先是鲁昂的胡格诺教徒雅克·马莱,1566年取得日内瓦市民身份。后文还会多次提到的路易·格勒菲尔(1741—1810)是一个避难日内瓦的朗格多克人的儿子;他在阿姆斯特丹发家,1789年来巴黎定居。
这些银行家是“胡格诺国际”的一员,因为他们同自己流散各处的教亲保持着密切联系,特别是同阿姆斯特丹、日内瓦一类商埠的商人与银行家群落;凭借这些关系,他们在获取信息和信贷方面占尽优势,对其信奉天主教的本国竞争者享有比较优势。不过,有些作者夸大了胡格诺国际的作用,无论是说它为法国对外贸易融资,还是说它为预算赤字融资;几个例子不足以证明这个网络占据了支配地位。
尽管如此,巴黎新教银行家的人数同法国人口中改革派信徒的人数完全不成比例,而且1789年巴黎自有资金至少200万的三家最大商行中,两家是新教的——图尔东与博尔公司、格勒菲尔与蒙茨公司——一家是天主教的:勒库特勒公司。这一重要地位的一个原因是:日内瓦的市民阶级认购法国政府公债的数额,同这座中等城市的人口与邻近王国人口的比例同样完全不相称。法国年金债券的持有人需要在巴黎有银行家替他们打理,于是法国首都吸引了许多日内瓦人,他们有的是胡格诺难民的后裔,有的不是。但他们的活动限于一个狭小的地理与社会范围;除了科坦家和马莱家,他们同各港口和沿海地区没有什么联系。
还要补充的是,1780年代的大投机把一些原本默默无闻的银行推上了前台,例如纳沙泰尔人德尼·鲁日蒙和让-弗雷德里克·佩雷戈的银行;大投机还吸引来一批新来的外国人,其中有些是邻国动乱之后的政治流亡者,如日内瓦人艾蒂安·克拉维埃、荷兰人阿贝马和德科克、比利时人德瓦尔基埃。一个苏黎世团体的动机则不同:他们是被印花布业的融资需求吸引到法国来的;1786年成立了乌斯特里、奥特、埃舍尔公司银行,它在巴黎设立了一家兼营银行业务与贸易的分支,它的汇票与承兑业务将为苏黎世人在法国的生意提供便利;总行把100万里弗尔投入这家两合公司,公司交给苏黎世人让-康拉德·奥坦盖掌管,他与德尼·鲁日蒙合伙。
巴黎银行业的世界主义色彩和新教色彩,并非没有政治上的后果,包括从笔者所关心的角度——金融与货币政策的角度——来看也是如此。正如内克尔的死对头、总包税人奥雅尔早在1781年就预感到的那样,国家破产变得更难了,因为它会在国外引起反响,损害法国的大国地位。另一方面,作为没有忘记祖先曾受王权迫害的新教徒,许多银行家势必一开始就表现出对革命的好感。反过来,如吕蒂所揭示的,把内克尔的崛起和革命的爆发看成一个“日内瓦帮”的杰作,则是完全错误的。十六岁就离开莱芒湖畔那座城市的内克尔,根本不是什么“日内瓦的人”,而把他推上权力之位并加以扶持的“内克尔派”也毫无日内瓦色彩。更有甚者,在1782年那场革命——不如说是反革命——之后避难法国的日内瓦人(克拉维埃是他们的首领),属于内克尔最恶毒的对手之列,他们只在两个危急关头支持过内克尔——1788年8月和1789年7月——当时他显得是阻止破产的唯一屏障。诚然,给这位大演说家出谋划策、供应弹药的“米拉波作坊”正是由这些流亡者组成的,但他们介入法国事务是围绕着他们的小祖国转的:必须在法国来一场革命,才能推翻路易十六政府1782年强加给日内瓦共和国的那个政权。“无论是日内瓦银行业,还是‘胡格诺国际’,还是‘国际金融’(……),都没有在这个行将就木的王朝最后的财政困局中起过决定性作用。”
商业信贷
前面几页印证了法国在公共信贷制度与信用货币方面落后的看法。即便把贴现银行拉进来比量,事实仍然是:除路易十六在位期间的几年之外,法国不曾拥有一家现代样式的、创造并控制信用货币流通的大型发行银行。不过,这一缺失的后果还需加以分辨。
诚然,国家深受公共信贷无组织之苦,一家强大的中央银行本可以给予它的库款便利,它却一直痛切地得不到。但对法国经济来说,问题要另当别论;不能说它吃过银行体系落后的亏;商业的需要已由当时存在的银行与信贷体系满足了。
缺少发行银行、缺少银行券的流通,实际上并不构成障碍。卡里埃写道,在马赛,商人“固执而激烈地拒绝”银行券,而把全部信任给予汇票。这个观察可以推广。银行券既不合乎商人的需要,也不合乎他们的愿望;它对国际结算毫无用处;而在国内,这种不记名的纸券,直接或间接由一个负债累累的国家担保——这个国家的任何财政举措只会唤起不安——是得不到多少信任的。相反,商人们把信任给予汇票,只要一家体面商号的签名确立了它的价值。凭这种“签着知名姓氏的私人字据(……),商人们就在自己人中间打交道”(卡里埃)。尽管有劳氏体系的先例,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纸,而在于纸的担保:纸,是商人唯一摆弄的东西(硬币、贵金属锭块对他来说与其说是货币,不如说是商品);但他分得清好纸和坏纸;银行券不过是一个走投无路的政府的应急手段,没有像样的担保,属于后一类,因而遭到拒绝。
因此,没有任何理由认为缺少银行券曾损害18世纪的法国经济。请注意,在英国,作为工业革命先锋的兰开夏同其他各郡一样没有发行银行,一切支付都通过英国汇票进行。事实上,汇票辅之以账目划拨,就是“整个商业界几乎唯一的支付手段”,不论大宗小宗,不论国内国际。它建立在商人彼此信任的基础上,是他们最称手的工具,恰好切合他们的需要;它的运用兼顾安全与灵活:靠的是快速的流通,靠的是背书转手、辗转相传的做法,靠的是它随时可以通过贴现变现的特性。汇票在18世纪初已经尽善尽美且广为流传,但其流通量在此后数十年间随商业活动的涨落——它是商业活动的反映——而大幅膨胀。说汇票是来弥补金属存量之不足的,并不确切,因为硬币与汇票这两种工具处在不同的层面上,分属两个并存而不相混的领域。商人们很少操心货币存量和硬币流通的问题,除了某些危机时刻,也除了贵金属在某些外贸部门不可或缺的限度之内。谈到汇票时,有人用过“辅助性信用货币”的说法;但它们究竟算不算货币并不重要:它们是商业界最称手的支付手段。
在严格意义上的商业票据之外,还有总包税人的“票据”以及收税官和总财务官的支付令,它们同样辗转流通。保罗·比泰尔6注意到夏朗德地区商业界对它们的经常使用;它们使商人得以向当地财政征收机构取得硬币,用来在市场上以现款向蒸馏商结算购买白兰地的货款。
就这样,“流通的是纸,清偿债务、结算购货、轧平往来账户的都是纸”。执政府时期,身兼铸铁厂主与省长的萨巴蒂埃估计,1789年以前汇票与票据的流通量达130亿里弗尔,是实际流通硬币的十倍。晚近,让-克洛德·佩罗估计,1789年以前信贷的规模是金属流通量的五到六倍。这些数字只能是数量级的估计,而且本应区分一年内签发的汇票总额与同时处于流通中的汇票的平均价值。这是算不出来的;但重要的是商业票据的庞大流通量,以及当时法国的“银行体系”同这种流通的需要、同一般商业需要的相称。
1726年以后货币的稳定降低了交易的风险,这可能促进了银行业务的兴起。无论如何,银行体系在1760年代变得更连贯、运转得更好,汇票在国内商业中的使用增多,巴黎出现了新的银行商号,以回应特定地区和特定行业的需要。1780年代,汇兑体系进一步完善:银行网络之精良——它们以低廉成本办理国内国外的汇兑——同王室国库的困窘之间,形成了触目的对照。
卡伦强调,巴黎并不集中法国的金融交易,因为首都并非大贸易的中心,不像阿姆斯特丹之于荷兰、伦敦之于英国。事实上,法国对外贸易的一大部分与巴黎银行业无关,其结算是通过大西洋沿岸各港口——它们有自己的银行网络——同外国商埠之间直接进行的。波尔多和拉罗谢尔是开给伦敦的汇票的两大供应地,这同葡萄酒和白兰地的出口相关联,波尔多还有自己独立的伦敦汇兑行市,它的重要性在18世纪期间不断增长。法国有三大汇兑中心:波尔多、巴黎、里昂(但里昂同巴黎、同日内瓦联系极密)。波尔多的贸易盈余为法国进口融资,而不经过巴黎,往往经由马德里、阿姆斯特丹或伦敦成交。同样,卡里埃注意到,马赛资本主义是一种商业资本主义,它很少沾银行业或金融业的光,而且独立于巴黎银行业;马赛也没有卷入1780年代巴黎的大投机。
不过,巴黎确实经手大量票据,它们一方面来自北方和诺曼底的纺织地区,另一方面来自同丝绸和黎凡特物产贸易相关联的东南地区。但这种集中主要表现在套利操作这个极不稳定的部门:套利操作用来为首都同外省之间贸易的赤字融资;由于外省开出的对巴黎汇票不敷使用,一流品质的对国外票据便被转卖到巴黎。
交易所投机
1770和1780年代,金钱买卖中出现了一些表面上预示未来、相当有现代色彩的变化。例如国际资本流量的扩大——尤其是流向法国公债的资本——银行业的世界主义、黄金属地位的上升、银行券的重现——随贴现银行而来——以及交易所投机的兴盛,既针对国债,也针对私人公司——银行、商业、工业公司——的股票。现在要谈的就是最后这个方面。
巴黎交易所于1724年开设,设在内韦尔府(今国家图书馆的一部分),但长期以来,那些名目意味深长、人数约五十的交易所经纪人,经手的主要是汇票。证券上的交易逐渐充实起来,但直到1780年代,投机才在几年间变得狂热。
这一波热潮来自两件事的会合:一方面,美国独立战争和为战争融资的大宗公债吸引了大量外国资本,详见后文;另一方面,贴现银行的创办与发展,它的转贴现业务便利了投机商的运作,增加了流动资金。此外,贴现银行股票被人操纵的先例,也可能刺激了新的股份公司的创办。卡洛纳1783年12月和1784年12月发行的公债,大大增加了流通中的王室证券的数量,似乎就是“投机倒卖”——借用当时的用语——大爆发的引爆剂。但这个词在当时、在革命时期、在史学家笔下,都被用在过于宽泛的意义上,泛指一切对证券或商品押注涨跌的期货交易;当然,1790年以后还包括对金属货币或纸币的此类操作。“投机商”和“投机倒卖”这两个词“是被贴在人们不以为然的人物和活动上的标签”(泰勒)。吕蒂指出,18世纪时,投机倒卖一词的含义较窄,指的是“一伙兜售幻象的商人的串谋,他们把交易所里的证券(或商品)哄抬到实际价值的数倍,靠坑害天真的买家来发不义之财”。
无论如何,1780年代出现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投机者阶级”(克拉维埃语),他们不断进行大进大出的操作。他们多半用借来的资金运作,特别是以存入证券作押借款;交保证金买入、卖空,都十分流行。这些职业选手结成相互敌对的同盟——大体上,“多头”一派同“空头”一派对峙——用尽各种手段操纵市场,包括发动报刊战,更确切地说是小册子战,捉刀的是雇佣文痞,其中最出名的是米拉波,他由庞肖、克拉维埃、布里索、杜邦提供情报和资助(其实他只贡献辞藻;实质内容出自克拉维埃及其亲信)。投机者来自各个社会阶层,其中有贵族(如从比利时来的德佩斯特尔,即塞内夫伯爵),也有教士(著名的埃斯帕尼亚克神甫)。其中还有外国人,如巴泰勒米·于贝尔(其家族来自沙夫豪森,他本人在伦敦发家,1787年来到巴黎后便开始在交易所投机)、塞内夫和克拉维埃;但克拉维埃的个例似乎使某些作者高估了日内瓦人在这些投机活动中的作用。事实上,克拉维埃同先是盟友、后是对手与敌人的庞肖一样,属于王朝末年与革命初期典型的冒险家一类;他根本代表不了日内瓦,也代表不了日内瓦银行业。日内瓦人满足于“三十不死年金”7那一套,几乎没有参与1780年代的大投机。何况,除进口比索的那个集团——勒库特勒等人,他们对圣卡洛斯银行有兴趣——以及1777年接管内克尔银行的吉拉尔多、阿莱尔公司——它在新印度公司的创办中起过重大作用(合伙人之一埃马纽埃尔·阿莱尔后来成了恐怖派8)——之外,这个时期没有任何一家正经银行参加过投机倒卖辛迪加。尽管如此,单是业务量和证券量的膨胀,就保证了银行佣金的自动增长,而且这些银行有时也参与交易所的游戏,特别是以证券抵押放款同客户对半分账的合伙冒险。还有外省资本和外国资本涌向巴黎交易所,它一度成了欧洲金融的神经中枢。
投机的对象既有国家公债,也有私人公司的股票。论规模,前者远远超过后者;但后者更容易被操纵,波动剧烈,对“投机商”极为有用。除贴现银行的原始资本(1200万)外,这些公司的股票全部是1783年至1788年间发行的,其中好几家的设立纯粹以投机为目的。
这些发行的名义总额为8400万9。此外,1785年,1782年创建于马德里的圣卡洛斯国民银行——由法国人弗朗索瓦·卡巴吕斯执掌,他是未来的塔里昂夫人的父亲——的股票被引入巴黎交易所,一场巧妙的造势把它们推到了高价位。其他公司的证券同样得宠,1785—1786年出现普遍上涨;1786年夏,市价大体是票面价的两倍;票面3000里弗尔的贴现银行股票涨到8000,票面1200里弗尔的“水务公司”股票最高达到3975。由于担心吹得过大的气泡爆裂,政府古怪地干预了一次。
丑闻
卡洛纳在财政总监署的最初几年,曾试图遏制对公司股票的投机,因为它有可能把资本引走,损害他自己发行的公债;例如1785年1月,他下令宣布期货合约无效;8月,他再次禁止期货合约,同时禁止外国证券的交易。他还鼓励了米拉波及其“作坊”反对贴现银行和圣卡洛斯银行的舆论攻势(同时批准了新印度公司的创办)。但1786年底他改变了态度,担心交易所崩盘会引发一场普遍危机,使银行业和商业——不仅巴黎的,还有外省的——遭受灭顶之灾,使公共财政的处境雪上加霜。他还想维持由交易所上涨所表现出来的繁荣表象——宫廷和上流社会有一部分人正从中获利——而他即将提出一项庞大的改革方案。于是他决定支持多头对付空头。1786年12月至1787年3月,他通过中间人,把开在王室领地上的拨付令,共计1150万,交给一个由三名头面“投机商”组成的辛迪加:塞内夫伯爵、公证人巴鲁和皮龙·德·沙布隆;他们要用这笔钱托住印度公司和“水务公司”的股票,因为人们担心的正是这两家的暴跌。
事实上,这步棋的走法被受托执行的投机商们搅乱了,他们竭力把它引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塞内夫和皮龙买入了42000股印度公司股票,而已经发行或计划发行的总共只有37000股,这可以让他们去敲诈那些卖空的空头;但由于担心没有足够资金结清买入的款项,他们把大部分股票转给了巴鲁和埃斯帕尼亚克神甫,到1787年3月17日,后两人通过期货合约控制了51503股。但这次操作被米拉波措辞激烈的小册子《向国王和显贵会议揭发投机倒卖》——显贵会议已于2月22日召开——公之于众。米拉波1785年曾受卡洛纳豢养,后来却被这位大臣冷落,他想要报复,而且背后有积习难改的空头克拉维埃出主意。
卡洛纳的还击是把埃斯帕尼亚克流放,并下令以仲裁方式清算一切期货合约,由此也清算了那场囤积印度公司股票的图谋。但他毕竟显得是他曾交付公款的那些投机商的同谋。这桩丑闻使他本已动摇的地位进一步削弱,并促成了他4月8日的免职。此外,清算又给国家带来1200万的额外损失:奉国王指派主持清算的两名银行家,未能阻止印度公司股票价格的大跌。这桩股市官司枝蔓缠绕、账目纠葛,最终的了结在法庭上一直拖到共和五年(1796—1797年);其间,埃斯帕尼亚克已因担任军队供应商时的舞弊行为被送上了断头台。
这桩大丑闻是“项链事件”在金融上的对应物,但还有些较小的丑闻,以及水务公司和保险公司发起人之间的争斗,每一方都有身居高位的靠山,有时甚至是一位大臣:巴黎水务公司由卡洛纳支持,伊韦特水务公司由布勒特伊男爵支持,后者还支持了火灾保险公司,克拉维埃是该公司的发起人之一。靠“排他性特权”制度,同样由克拉维埃发起并出任总经理的人寿保险公司获得了垄断权,而国家财政的窘困——它实际上把这类特权卖给出价最高者,即在保证金存款和借款上开价最优者——给了小册子作者们大量机会,去揭发权力与金钱的勾结。
毫无疑问,同时代人为1780年代交易所投机的怪异与新奇,也为它相当庞大的规模所震动。这些投机引起了舆论的普遍不信任;政府被指责容忍并鼓励投机,而投机威胁着公共的繁荣;政府笨拙的干预只是进一步削弱了人们本已所剩无几的信任。此外——这一点对后文的叙述很重要——这些丑闻加深了许多人对银行业、对金钱买卖、对证券财富与动产财富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里混杂着福音书的遗训、贵族的偏见和重农学派的前提;它甚至感染了传统的实业界,外省尤其如此。就这样,对“金融家”的旧有敌意扩展到了与他们同为一类的“银行家”身上,后者同样被斥为“商业的高利贷者,国家的吸血鬼”。一种说法流传开来:外国来的、世界主义的银行家正在结党,对法国事务攫取了过大的权力。
那么,这种交易所活动实际上有多大分量、意味着什么?1780年代的投机者可能显得大大超前于他们的时代,是19世纪末金融资本主义的先行者……事实上,这些投机同工业化的资本需求毫无关系;它们由国家的财政需要所催生,由巴黎充裕的、追逐轻松收益的资本所催生,由宫廷和政府的靠山所能确保的种种好处与特权所催生。其股票成为投机赌注的那些公司,有几家并无真正生产性或商业性的目的。可见,这波热潮同旧秩序的贵族制度和君主制度绑在一起,属于“近代欧洲的宫廷资本主义”。何况,高等贵族和为其效劳的金钱操盘手曾广泛参与这些投机。吕蒂还主张,这种“纸券的膨胀”只在首都引起交易所的虚火,并未同国家的实体经济挂上钩。相反,泰勒认为,巴黎的货币市场承受了巨大压力,导致信贷短缺——外省尤其如此——以及利率上升。1787年4月,里昂商会断言,由于巴黎的投机,利率已升至12%甚至16%。1789年2月,刚到巴黎的美国人古弗尼尔·莫里斯报告说,两年来首都最顶尖的银行家也不得不以10%至12.5%的利率借钱。
卡洛纳当政时期的这股投机倒卖热,既陈旧又现代,它开启了两百年来贯穿法国历史的一长串政治—金融丑闻。但对一个财政日益困窘、清算时刻日益临近的政权来说,它来得格外不是时候。
| 已发行股票价值(百万里弗尔) | ||
|---|---|---|
| 贴现银行,第二次发行 | 1783 | 3 |
| 巴黎水务公司 | 1784 | 12 |
| 新印度公司 | 1785 | 20 |
| 同上,第二次发行 | 1787 | 17 |
| 火灾保险公会 | 1786 | 4 |
| 火灾保险公司 | 1786 | 8 |
| 人寿保险公司 | 1788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