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超级通胀都有终结之日。总会有这样一个时刻:比价的爆炸使经济解体,局面变得令人无法忍受:不仅对个人和企业如此,对国家本身也是如此,国家不得不改变政策。实际上,货币的迅速贬值使货币总量的稳定价值回落到通胀开始之前的一个很小百分比。一切经济活动都苦于这种货币短缺,国家则苦于通胀税的收益递减,而通胀税已成为国家的主要财源。在笔者所关注的这个具体案例中,当时技术水平中等,甚至出现了国家每日的开销超出印制能力的情况。经过几次失败的稳定化尝试,政府终于找到了整顿财政并创造一种新货币的办法:1796年,事实上回到了指券出现之前的货币。
20世纪的许多例子表明,走出通胀是何等艰难。1795—1796年,战争仍在继续,困难成倍增加;而我们这个世纪的超级通胀都是“战后”现象,甚至——就拉丁美洲国家而言——是完全和平时期的现象。指券的垂死期看似拖得很长,大体上有一年;但与近来的案例相比,也不妨认为它结束得很快。另一方面,再货币化的过程既不猛烈,也不痉挛震荡。“督政府的理财家”拉梅尔后来写道,要从“人人拒收的纸币,过渡到无人愿拿出的硬币”,并非易事。他又谦逊地补充说:“这些困难已被克服。我在其中出过一份力(……)只要人们承认这一过渡是在毫无震荡的情况下完成的,我就相当满意了。”
1795年和1796年的货币政策可分为两大阶段。第一阶段与超级通胀的开端相应,国民公会试图遏制通胀,使指券重新升值。随后是一段停滞期,正值这个垂死议会的最后几个月。第二阶段始于督政府上台(1795年11月2日)。此时,通胀已发展到如此规模,指券已贬值到如此地步,挽救它已不再可能,尽管仍有人抱着这个希望不放。问题只在于找到办法彻底杀死指券,同时找到一种替代货币。纸币的最后痉挛,恰好与波拿巴在意大利的胜利和共和国的巩固同时发生;这或许表明,即便是就短期而言,政治军事局势的货币效应也不应高估。但也可以认为,正是这种巩固使掌权者得以把终结通胀的交易成本强加给民众。无论如何,格雷努斯对康邦的警告(1793年8月27日)——“指券造就了革命,若不当心,它们还会造就反革命”——并没有应验。
热月国民公会与指券:最初的方案
在1795年初之前,热月国民公会似乎并未为货币局面操心。废除限价令时,并未伴以财政方面的任何“配套”措施,而这类措施在20世纪历次放开物价时都很常见。事实上,就在提出废除限价令的当天,即1794年12月22日,若阿诺提出了一份相当乐观的报告。他声称,为指券作担保的担保物价值已经上升,尚有120亿至150亿国有财产待售,因此共和国可以继续发行指券。1795年1月3日,国民公会责成五个委员会不久提出一份“关于应采取何种措施将指券撤出流通的报告”,但又补充说,它“〔将不采取〕任何以任何形式废止货币资格为目的的措施”。这仍未超出空许心愿的范围;1月12日,国民公会决定将1794年度的土地税按1793年的数额续征,并表决通过了废除动产税的原则,看来并未准备在财政上努力。诚然,1月31日,它在新成立的高等师范学校设立了法国第一个政治经济学讲席,讲席持有者亚历山大-泰奥菲勒·范德蒙德于2月21日作了首次讲演……
第一个反通胀方案出自康邦之手,时间是1795年1月22日(雨月3日)。他赞扬指券,宣称指券的担保坚实可靠,主张物价上涨源于生产的缩减;但他同样断言,必须把很大一部分指券撤出流通。为此,他提出了几项涉及国有财产的措施,特别是由买主提前缴清尚未到期的分期价款(此举应可进账16亿)。但康邦的主要提议是发行一种抽签有奖公债:发售400万张面值1000里弗尔、以指券支付的债票,借此可将40亿指券撤出流通(当时流通量为75亿)。其中320万张将按平价偿还,中签的80万张可获得彩金,最高达50万里弗尔。偿付将采用计息3%的不记名债券;这种债券可用于购买国有财产,但须同时缴纳等额指券,也可用来在国债总账上登记为统一公债或终身年金的债权。总之,通过一个与1790年所定方向相反的操作,大约半数指券将由货币转化为债务。在一个储蓄已大受摧残的国家,举债相当于近10亿硬币,这个方案是否站得住脚,大可怀疑;而康邦自己也承认,“共和国的需要〔将要求〕(……)我们每天发行一定数量的指券”,稳定流通量又能有多大把握?
无论如何,这个方案连试都未试过。康邦曾与共和二年的恐怖体制有所牵连,又有一批死敌,影响力已大不如前,他的方案受到冷遇。有人提出各种反建议,如举办全国性的唐提式年金;讨论陷入泥潭。最终,风月6日和8日(1795年2月24日和26日)的法律只涉及国有财产的付款方式:价款的四分之一须在购得后一个月内、且在取得占有之前缴付;余款分六年付清,计息5%。另一方面,统一公债总账上的登记债权,可在七个月内用来抵付已售或待售国有财产的价款:若同时以指券缴付三倍于债权年额的款项,债权按年额的二十倍作价;若缴纳与年额等值的指券,则按年额的十六倍作价。人们希望借此回笼8亿指券;然而即使这一数额真的达到,这项法律也绝不可能遏制通胀。
事实上,通胀正在加速,指券贬值也随之加速。物价上涨与粮荒促成了芽月12日和13日(1795年4月1日和2日)无套裤汉的奋起。这次运动失败的一个显著后果是康邦的倒台。他被控与起义者同谋,14日被逐出财政委员会,16日(4月5日)被下令起诉,逃往瑞士。他激起的仇恨——尤其是在食利者当中——造出了“camboniser”(“康邦化”)这个动词,作为偷窃的同义词,尽管他个人的廉洁似乎无可争议。恐怖时期的这位财政大总管于1795年10月获得特赦,但此后再未发挥重要作用。
一份告人民书宣称,“这一天〔芽月12日〕巩固了革命,〔必将〕巩固国家信用。指券为信心所激活,〔将〕毫不费力地调动起被恐怖统治封存的生活物资。”确实,芽月的失败,随后是巴黎无套裤汉最后一次起义——牧月1日(1795年5月20日)——的失败,以及圣安托万郊区的解除武装,扫除了一重障碍,有可能为一条新政策开辟道路;而康邦始终坚持那套虚构:指券即货币,以国有财产为担保,与金属货币等值。同普鲁士缔结的巴塞尔和约、同巴达维亚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后者许诺了一笔可观的战争赔款,后文还要再谈——都是其他的有利因素;但通胀的猛烈已不容迟疑。在财政委员会接替康邦的是让·若阿诺:日内瓦人,胡格诺教徒后裔,在日内瓦经商,1782年的反革命后流亡,后来当上韦瑟林印花布厂厂长、上莱茵省行政委员会主席。米歇尔·布吕吉埃把他定义为“生意人国民公会议员”:从前与比德曼和克拉维埃有牵连,代表着与康邦不同的另一个利益集团,且更偏向自由派。
辅佐若阿诺的是一个非正式委员会,由五名国民公会议员和五名“外部人士”组成,其中有杜邦·德·内穆尔、勒库特勒-康特勒、路易·莫内龙。在4月3日的一封信里,杜邦表示乐观,认为有望摆脱“康邦式的愚蠢与不道德已使我们的财政陷入”的险境。他认为,可以用金属硬币支付食利者和公务员,到和平时期还可动用30亿至50亿来偿付定息债务。但前提是要有“一个稳定而明智的政府(……),以及雅各宾派影响的彻底终结”。这个工作小组形成的方案,在国民公会四个有关委员会内部遭到强烈反对,但其中大部分内容最终被接受;1795年4月15日(芽月26日),若阿诺向国民公会提出了报告。为了“对付指券的信用扫地”,他建议放弃那套代价高昂的虚构——即指券与硬币等值——承认指券的贬值,“只按市价”接受指券。必须恢复私人之间以及私人与国家之间交易中的诚实。公民应当可以自由地以硬币、指券或其他方式约定自己的交易。银马克的法定价格每月在政府监督下核定一次。国有财产的出售将按银马克计价;购买这些财产以及缴纳赋税时,指券只按市价收受。
若阿诺还提议,租金、田租与年金应“符合秩序与正义的原则”支付,也就是说,应实行指数化;并提议重开交易所,把恐怖时期被判刑者的财产归还给他们的家属。他断言,这些措施一旦实施,对指券的信心就会恢复,更何况国有财产足以为指券提供充分担保:他估计它们的价值达200亿。3月20日的指券流通量为75.64亿,实为81.49亿。若阿诺提议,为防万一再印制32亿;然后把印制所用的全部器材公开焚毁;而这在十个月后真的实行了!共和国将以未售出的国有财产为担保发行“抵押凭单”,可按市价与指券兑换,以加快指券的消亡(兑入的指券随即销毁);还要设立一所抵押金库,以这些凭单作抵押放款,包括向国家放款,所用的是无强制通用效力的不记名票据,这就令人想起最初样式的指券。这一构想可追溯到芒然·德·比翁瓦尔于1790年和1791年发表的“国民不动产银行”方案,这类方案曾几度重新提上议程。它最终只在一点上有了结果:1795年7月的抵押制度改革。
这确实是一份通盘考虑的方案,显然以自由主义为宗旨,与全部“恐怖派”政策决裂;它意味着回归金属货币基础。但它有着与康邦1795年1月所提方案相同的缺陷:它谋求缩减并稳定纸币流通量,而国家的需要却要求新的发行。而且这份方案来得太迟,指券早已大幅贬值:芽月26日,即若阿诺提出报告的当天,指券兑黄金只剩名义价值的12%。诚然,按市价付款的拥护者指望,这种付款会需要更多的指券,从而带动对指券的需求增加,进而使指券升值。不言而喻,正是指券贬值的加剧,才把按市价付款的问题提上了日程,因为贬值已使国家付出惨重代价,国家税收的实际价值每天都在缩水。自1794年底起,指券以国有财产计价也在明显贬值:国有财产的名义价格不断上涨,销售因而迟缓。此外,共和国自己也不得不接受以硬币、外币或按市价签订的合同。派驻桑布尔-默兹军团的特派代表就订立过这样的合同,规定按以阿姆斯特丹汇价为基准的价格付款。5月6日,特派代表吉鲁与勒费弗尔抱怨说,几个月来,共和国在比利时按市价以指券订立合同,却出于“一种可悲的傲气”,按平价收受指券。6月13日,一道政令规定:在比利时,向共和国金库缴款所适用的指券行市,每十五天确定一次。
起初,“若阿诺方案”似乎即将付诸实施。它在巴黎的咖啡馆里遭到冷遇,乌夫拉尔这类商界人士却很赏识。无论如何,1795年4月25日(共和三年花月6日)的一项法令废除了1793年4月11日的法令,宣布“金银硬币〔是〕商品”,并准许买卖,仅限制出口(共和二年那道规定凡查获藏匿的贵金属即行没收的法律,于4月29日废除)。它还准许政府继续按市价用指券结清以硬币欠下的款项,并下令重开“所有以交易所为名的地方”;重开于5月4日在各地市场落实,巴黎的交易所则设于卢浮宫底层。此举意在打击投机,但如前文所述,许多史家认为,指券每日公开与贵金属比价,只会加剧指券的贬值。
次日,若阿诺再次提出他的方案,略有改动。他特别提议,把指券换成抵押凭单和不作货币用途的不记名债券:四分之一按平价,其余按市价。随后展开了漫长而激烈的辩论。迪布瓦-克朗塞和其他几位议员提议,以实物纳税取代土地税,后者的进项已变得微不足道。让邦·圣安德烈则抨击贵金属,要求让一担小麦成为唯一的价值单位。然而,无论在国民公会还是在舆论中,都群起反对按市价付款,因为它意味着官方承认指券贬值;按市价付款被斥为破产。对许多共和派来说,指券与革命的命运相连;任何对这一“标志”的攻击都是反革命行为。也有人提出反方案:有人谈到指券的兑换、部分废止货币资格。
另一方面,议会也同样深陷于归还恐怖时期被判刑者财产问题的讨论。国民公会议员们踌躇不决,因为他们担心,这一归还会为同样宽待流亡者的财产打开大门。最终,把被判刑者的财产归还给他们的家属的提案于1795年6月9日(牧月21日)获得通过。一些当时人和史家断言,这些讨论重新唤起了人们对指券的土地担保是否牢靠的怀疑,助推了指券贬值;此外,正在多个地区肆虐的白色恐怖,也常把国有财产的购买者作为打击对象。鉴于指券已经贬值90%,很难认为它对这类忧虑真有多敏感。反过来,对废止货币资格的担心——这一想法在5月的辩论中曾几度被明说出来——倒可能产生了负面影响。
无论如何,5月12日(花月23日),财政委员会提出一项新方案,重提了先前提出过的多项主张。尚欠款25亿的国有财产购买者,须在两个月内缴清22亿。1793年和1794年的欠税须在一个月内缴付。流亡者的房屋将以抽签方式出售,带王室头像的指券将废止货币资格。这些计划大多不切实际,国民公会只限于在5月16日表决废止了五里弗尔及以上“带头像”指券的货币资格。实际上,五里弗尔指券在民众中流通极广,这项措施不得不由另外几道法令修正;这些法令的相继出台,正显示出国民公会议员中间的混乱与彷徨。
然而局势严重,救国委员会刚刚向勒贝尔和西哀士指出过这一点;二人当时正与巴达维亚共和国谈判和约:“如果你们能缔结和约,并借此取得我们向你们索要的银币,我们就大有希望摆脱眼下所处的绝境。国库已告枯竭,我们极其需要硬币(……),特别是为了供养莱茵军团与意大利军团,它们为生活物资已陷于绝境。昨天我们好不容易才为两支军队中的第一支筹出15万里弗尔;它只有渡过莱茵河才能得手,而缺了银币便无法渡过。指券的跌价已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在巴塞尔要折去95%;你们知道,这个军团的供应商正是在巴塞尔筹措他们所需的硬币。”
值得一提的是,同在5月,日内瓦流亡者弗朗西斯·迪韦尔努瓦的《战争反思〔……〕》在伦敦出版。他预告了指券“渐进失信的迅速进程”,以及它们“彻底湮灭之临近而不可避免的终点”。无论如何,在这个月初,救国委员会和财政委员会曾向蒙茨请求一笔1.5万英镑的“接济”,这是他们‘迫切需要’的,用于“一件至为紧要的事情”。蒙茨交来几张以汉堡的西蒙斯为付款人的汇票,西蒙斯再向伦敦的格勒菲尔收取偿款;作为担保,国库交给蒙茨一万六千金路易,足见国库所享有的信用何等微薄。
就在此时,发生了牧月1日(1795年5月20日)事件。这一天对最后的山岳派和无套裤汉固然是致命的,但对若阿诺方案的实施同样致命:它造成新的拖延,并把注意力从财政问题上引开。何况,起义者要求的不仅是面包和共和二年宪法,还有“指券按平价通用”。牧月2日(5月21日),国民公会尚未从前一日事件的震动中平复,便撤销了花月6日那道准许金银买卖的法令;这些“卑贱金属”始终遭人憎恨;实际上,交易所里的金属交易依旧畅行无阻。
财政讨论恢复后,国民公会所想的主要不是制止通胀,而是限制通胀对国家造成的损害,在较小程度上也限制对公民造成的损害。它最关切的是指券以国有财产计的贬值;有人把这归咎于拍卖竞价的做法,说它抬高了价格。于是出现了一个想法:给每项财产定一个以指券计算的固定价格,这应能稳定指券的价值、压缩它的流通量,也能让买主安心。国民公会因此通过了共和三年牧月12日法(1795年5月31日)。任何公民都有权不经竞价,要求交付一项自己选中的国有财产,条件是以指券支付该财产1790年收益的七十五倍;价款在三个月内分四次付清。
就在当天,指券已跌至面值的5.6%。一笔相当于1790年收入七十五倍的指券,只代表该收入稳定价值的四倍多一点(确切说是4.2倍)。这对买主来说是天降横财,他们大批涌来从中渔利,还动用挂名人之类种种手段1。共和国的这份家产有被挥霍殆尽的危险,结果指券非但没有回升,反而跌得更急:牧月11日至17日,金路易上涨了38%。国民公会警觉起来,于牧月19日(6月7日)中止执行该法。已完成的拍定只算认购额,随后再竞价拍卖。自1795年初开始的漫长讨论,最终只产生了一部“凶险的、轻率通过的法律”(马里翁),而且几乎立即被中止;不过这一原则在地产券的创设中重新出现。如果说对指券还残存着一点信心,这一插曲也促使它烟消云散。“财政方案一个接一个地互相撞翻;做了又拆,颁布了又撤销;深渊无止境地扩大。”马莱·迪庞的这一评判(1795年7月12日)带有党派色彩,但并非没有道理;诚然,正如他补充的那样,“这样的天翻地覆(……)〔从未〕在任何其他国家有过先例”。
国民公会的最后努力
无论如何,不久之后官方不得不承认指券日益加深的贬值,但并未干脆采用按市价支付的办法。各委员会为莫里斯的提议所动,该提议以货币数量论的一种简单形式为基础,当时人普遍信奉这一理论,它也是这一时期其他方案的依据:支付额应随纸币流通量的变化按比例提高。于是国民公会通过了共和三年获月3日(1795年6月21日)的重要法律,为支付设立“比例折算表”,按指券流通量的增减计算。
比例计算的起点,即首项,定在指券流通量为20亿时;从该时点到立约日或缴税到期日,流通量每增加5亿,每笔支付就在面值基础上提高四分之一。比例折算将适用于共和三年土地税的缴纳,但房屋与工厂的土地税按票面收受指券者除外,按固定数额缴纳的间接税和国有财产除外。拖欠税款的纳税人和国家的其他债务人,可以在一个月内按票面以指券清偿,但此后即对他们适用折算表。至于国家的债权人,国家让食利者指望较好的前景:自共和四年下半年起,年金将按比例折算表以指券支付。除房屋与工厂外,租约在共和三年按折算表支付,按立约时流通量与支付时流通量之比计算;但私人之间的其他各类交易——尤其是商业交易——不在此列。
该法于是正式确认了指券的贬值,但浮动折算这个巧妙办法——人们指望它能使指券在短期内大量回笼——来得太迟了2。尽管1795年夏各公共金库收到了可观的缴款,货币的跌势也只止住了几天。何况流通中的纸币数量增长极快,比例折算难以执行,而由于贬值的速度还要更快,国家落了空……
无论如何,一个月后(1795年7月20日,共和三年热月2日),国民公会通过了一种新办法,用于缴纳共和三年土地税;何况,这些不同措施接二连三,本身就证明它们无效。一半可按面值以指券缴纳,但另一半须由产粮超过家庭消费的纳税人以谷物缴纳,其余所有人则以代表谷物价值的指券缴纳。该价值按到期日前两个月集市物价表上的小麦价格计算。1793年被课以120里弗尔的纳税人,将以谷物缴纳相当于1790年60里弗尔硬币的份额。房屋与工厂的税仍可按票面以指券缴纳。此制又推广到农村产业的地租和以货币缴纳的地租金:租佃者须以实物缴纳一半。
实物纳税是迪布瓦-克朗塞等人三个月前提出的,至此被部分采纳,对大多数纳税人来说,它等同于按市价缴纳。但按市价只适用于土地税一项与地租的一半。这些实物缴纳不受耕作者欢迎:他们得把要缴的谷物装车运过去,常与税务部门发生冲突,而且卖掉本会更划算。诚然,收成不超过自家消费者免缴实物这一条款,成了广为利用的退路。租佃者也厌恶以实物缴纳租约。在一些人看来,这一措施据称加剧了谷物的“惜售”和价格上涨;但尽管有种种抵制,从1795年10月到1796年9月,它仍提供了2712000担谷物,并有助于军队和城市的补给。
就这样,通胀不断加剧,瓦解着经济与社会关系,迫使国民公会介入这一领域。一周前,7月13日(共和三年获月25日),它已不得不立法保护债权人,因为债务人急于按大幅贬值的纸币的票面行市清偿债务;他们并非都不厚道,有些人是担心不久之后就得以金属货币支付!该法宣布,不得强迫任何债权人接受提前偿还,并暂停提前偿还1792年1月1日以前的设定年金,以及因死亡或离婚而退还嫁妆。但在南锡,“斯坦尼斯拉斯捐赠”贷款的四十五名受益人抢在该法之前偿清了债务;于是1796年,该“捐赠”持有258304里弗尔指券,这批指券兑换成地产券后,该“捐赠”的资本——创立时为150000金里弗尔——缩水到8625里弗尔。相反,6月间,里昂商事法庭裁定,欠一家银行的一笔比索债权,须按指券在订立时——1793年2月——的实际价值等额偿还;此前其他法庭曾作出相反的判决。还要补充:1795年12月3日(共和四年霜月12日),两院准许自认为受损的债权人拒绝接受葡月1日(1795年9月23日)以前的公债或私债(商业票据除外)所欠资本的支付或偿还。
此外,7月23日(热月5日)曾决定,士官和士兵每天增发两苏军饷,以硬币支付。但国家极缺硬币,于是7月31日下令,将国库和国家仓库中所有金、银和镀金银器物送交巴黎造币厂,熔铸成锭,但贵重银器、珠宝、钻石、宝石等除外,这些将出售,“因为不应再听任从教堂搜缴之物的余存部分继续朽坏”。
7月13日和20日的法律,实际上是行将就木的国民公会通过的最后一批抗击通胀的重要措施,尽管还有其他各种方案提交给它。诚然,8月27日(果月10日)它通过了一项法令,责成它的五个委员会就减少指券存量的办法起草一份报告……事实上,基伯龙事件之后,热月党人与王党已经决裂,并向左急转。在这一新方针下,1795年春发端的自由主义政策被放弃了。尤其是,国民公会拒绝干脆承认指券的贬值。只在一个特殊点上例外:共和三年宪法规定,督政、部长和人民代表的薪俸以万克小麦计3:督政官为50000,即10222担,人民代表为3000,即613担。指券的破产,只有为了新政权显要们的利益才被承认。
此外,在1795年夏秋的几项措施中,可以看到新雅各宾派统制经济的最后一阵回潮。前文已经提到,生活物资领域恢复了以武力为后盾的征调。甚至有人向国民公会提议设立新的限价令,定为1790年价格的十倍,但未获成功。打击投机倒卖也有新的动作:8月30日(共和三年果月13日)法令最终解除了经营贵金属和硬币的禁令,但对这种交易实行管制:在设有交易所的城市,交易只能在交易所内进行;诚然,这意味着此类交易在其他地方是自由的。这项法令遭到了许多公民的讥嘲,在他们看来,它“只不过是为了把剩下的这些〔金银〕物料交到政府手里”。另一些人认为,若不取缔交易所,打击投机倒卖就是徒劳。事实上,9月9日(果月23日),金路易两周内猛涨27%之后,内政部长暂时关闭了巴黎交易所。这并未阻止投机者继续从事投机倒卖,尤其是在平等宫。10月20日(共和四年葡月28日)通过了一项关于交易所监管的法令;它特别禁止贵金属和硬币的期货交易,以及空白汇票的买卖,正如格雷努斯与康邦1793年所提议的那样。
一个任期将满的议会,很难指望它在财政上拿出什么认真的举措:它被政治问题占去了全部精力(共和三年宪法于1795年8月22日通过),操心着议员们自身的去留(三分之二法令),还受到巴黎最后一次起义的威胁:这一次是王党(葡月13日,10月5日)。总之,一连好几个月,对已呈奔腾之势的通胀未采取任何措施。此外,自1795年7月起,国库便无力履行付款义务。救国委员会与财政委员会召集巴黎的银行家,请求他们援手。银行家们拒绝了,只有马贡(拉巴吕)、德万克和波莱例外:他们向自己在阿姆斯特丹、汉堡和巴塞尔的往来行开出汇票,将汇票交给政府,收取2%的佣金;政府则承诺,至少在汇票到期前十五天,把票款交付他们。据称,单是马贡商号就为共和国提供了2000万以上(金属价值)。原籍比利时的贝特与鲍文斯随后也加入这桩业务,又出了几百万。靠着私营银行家的这些“救助”——钱用来支付了供应商——人们总算在1795年的夏天“阻止了财政的崩溃”(而且不止于夏天:到1796年1月3日,此类汇票按金属价值计仍有4300万在流通)。
在这种情况下,指券即将丧失全部价值并被废除的传言很快传开。1795年8月9日,马莱·迪庞写道:“国民公会看来已对指券死了心,要把它们丢开,任其自灭(……)人们会任其彻底贬值:这场破产将被说成是迫不得已。议会指望它一定会把硬币逼出来。”9月6日,他又写道:“这种货币的命运已定。除了各委员会里的几个蠢人,人人都确信这个代表符号必遭强行消灭;剩下的问题只是,只要战争还在打,就尽量推迟这场彻底的消灭。”这固然是一个反革命者的观点,但他的消息确实灵通。
此外,8月30日的一份警方报告写道:“人们私下耳语说,指券要彻底垮台了。”邦雅曼·贡斯当也在同一个8月写道:“指券的崩溃已近在眼前(……)国家很可能会强制用硬币支付。”稍后又写道:“不出六个星期或两个月,行政权力任命停当,立法机构组建完毕,信心恢复,指券的破产也成事实……”因此,1795年8月,指券“可以说已被宣判无效”,这并不奇怪。
然而——这很能代表这届已近尾声的国民公会的作派——就在1795年夏季货币一片混乱之际,它通过了一项在当时近乎空谈、但意义深远的措施:共和三年热月28日(1795年8月15日)法。该法宣布:“货币单位自今以后定名为法郎。银币的成色为9份纯金属对1份合金(……)1法郎硬币的重量定为5克。”在纸币泛滥成灾之时,这是一种想当然的宣示,用米歇尔·布吕吉埃的话说,甚至是一场欺瞒;但国民公会毕竟借此表明了回归金属货币的意志,而这种货币与1726年的旧里弗尔相差无几,只是为适应米制作了调整,外加换了一个名称。此前,财政委员会1794年9月27日(共和三年葡月6日)的命令已要求以“法郎”一词取代“里弗尔”,1795年4月7日(芽月18日)法确认了这一点;以法郎标值的指券自1795年2月起也已在发行。这等于放弃共和二年法(1793年10月7日)所预定的“共和币”;那个方案本合乎科学院的建议:科学院主张1法郎等于10克白银,从而具有真正米制的、十进制的基础。但这也是背弃“共和货币”:共和三年热月28日那天,这种“共和货币”兑黄金只值新法郎的2.9%……它的日子已屈指可数,但它的弥留还要拖上好几个月。还需补充:该法令规定,法郎分为十个德西姆,德西姆分为十个生丁。1法郎、2法郎和5法郎的银币将“以共和的赫拉克勒斯联合平等与自由的形象为图案,铭文为:团结与力量”。同日的第二项法令规定:“将铸造金币”,重量定为10克。10月14日,国民公会又通过了一项关于造币厂组织的长法令,恢复了八家造币厂,而不是像1794年2月决定的那样,只留巴黎造币厂一家。
就这样,国民公会奠定了法国19世纪货币制度的基础;“芽月法郎”(共和九年)这个称谓,被名不副实地安在了一个创立于共和三年热月的货币单位头上。诚然,共和四年雾月4日(1795年10月26日),在这“巨人议会”——许多史家喜欢这样称呼它——散会之时,最能贴切地形容货币处境的词是“崩溃”。诚然,前一天,国民公会刚刚通过一项战时特别税:每一法郎土地税加征20法郎指券,每一法郎动产税与营业执照税加征10法郎,限二十日内缴清。但这只是滴进达那伊得斯姐妹的无底桶里的一滴水,而且它根本没有征上来。指券的流通量已达195亿,纸币跌至面值的1%:雾月5日,一枚金路易值2376里弗尔。马里翁称这一局势“令人绝望”。的确可以认为:1795年初提出的那些反通胀方案,成功的机会本已渺茫;鉴于通胀进程正在加速,即将尝试的新努力就更注定归于失败。
督政府的登场
因此,国民公会留给督政府的是一份沉重的遗产——财政的、货币的,还有经济的——尽管其他领域的形势令人鼓舞:西班牙继普鲁士之后签订了和约,银币的流通渠道由此可能重新打开。按照共和三年宪法,督政府,以及受它监管的财政部长,掌握财政事务的领导权,但没有财政法案的创议权,此项创议权属于两院。督政府对独立的国库同样没有管辖权:国库交由两院任命的五名专员管理,任期五年;对按同样程序任命的五名国家会计稽核员,也无权过问。这种走到极处的分权,一些史家认为失之过度,而它也确实造成了某些困难。但与通胀这个天大的难题相比,这些困难算不了什么。挑选一位必须直面通胀的部长,结果费了不少周折。戈丹是督政官们接洽的第一个人选,他出于谨慎拒绝了,认定自己的时机尚未到来。“在没有财政、也无从筹措财政的地方,部长是多余的。”据称他这样说。加缪同样推辞了,于是财政部长的差事落到了一个二流人物头上:费普尔,卡诺在工兵学校的同窗、罗兰的前秘书;何况他只干了两个月。1796年2月11日,多米尼克·拉梅尔-诺加雷接替了他,此人任财政部长的时间异乎寻常地久:直到三年半之后,1799年7月,他才离任。他出身朗格多克的呢绒商家庭,当过制宪议会议员,也当过国民公会议员,还曾担任1793年强制公债的报告人;他精通财政,为人低调,办事勤勉,顾忌不多,又是共济会会员;他后来成了督政府的理财家。
督政府刚一成立,便遇到一桩本身不大、却折射出四周险恶的事件。1795年11月5日,蒙塔日附近比热那的一家为指券生产纸张的造纸厂,工人举行罢工;两天后,巴黎各印刷车间的工人也跟着罢工。两处的工人都要求以硬币或谷物支付工钱。督政官们担心这是一场旨在“解散共和国”的密谋,逮捕了五名“带头人”,并勒令其余罢工者复工,否则同样下狱。被强令复工的工人照办了,但这场警报非同小可:1795年秋,通胀加速,对指券的需求成倍增长。不久以后,有800人从事指券的印制、编号与盖戳,每天的金额达2亿至3亿。国家第二天要用的纸币,就在前一天夜里赶印出来。
归根到底,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物质条件的制约迫使人们放弃了指券:当时的纸全用破布制造,产量几乎不可能无限扩大。固然,可以印制超大面额的票券,但人们不敢越过1万里弗尔。这样一来,到1796年2月焚毁印版之时,100里弗尔的指券已完全抵不上纸张的成本,国家生产它们反倒赔钱。印花纸比普通纸还便宜,因而十分抢手。早在1795年12月5日,国库就向两院陈明:霜月这一个月,国库需要200亿指券:130亿用于支付积欠,75亿用于日常开支,即每天7亿至8亿,每小时3300万。“若印制部门不迅速予以配合”,国库将无法维持支付。于是督政府决定暂缓支付积欠,并限定国库每天可发放的指券数量;1796年1月11日的一纸命令把这一上限定为2亿。
尽管有这类困难和防备,督政府登台之初仍然掀起了规模空前的巨额发行。它就职时,国民公会核准的发行额度中还剩50亿指券可供动用;11月17日,它以“以防万一”为由下令新印40亿;随后,基于一些下文还会谈到的决定,12月21日的一项法令又批准印制163亿。最终,发行总额从共和四年雾月11日(1795年11月2日)的239亿,增至雪月11日(12月31日)的312亿,即两个月内增加了73亿;到风月1日(1796年2月20日)更达411亿,即再度上升了约10个十亿,前后不过五十天。总计,从督政府就职到焚毁指券印版,共发行了172亿指券,即在三个半月多一点的时间里增长了72%。这些数字取自拉梅尔1800年出版的著作;别处的数字略有不同,但数量级相同。马莱·迪庞早在1795年11月8日便已欣喜若狂:纸币“终于走到了尽头(……)它正拖着法国走向一场历史上从未有过先例的灾难”;人们还可以指望借此迫使法国媾和。
此外,在情势的逼迫下,督政府还采取了若干紧急措施,其中好几项不过是搬用国民公会已经用过的权宜之计,以维护国家的利益或某些私人的利益,这些利益正受到通胀的威胁。11月21日,当局宣布1793年的“自愿”公债停止认购:只要以指券认购一千里弗尔,金属价值不过十来里弗尔,便可得到一份每年生息三十法郎硬币的年金证券!次日(雾月30日)4,国有财产的出售被暂停六个月。督政府徒然指望遏止投机,下令交易所自12月23日起关闭。实际上,场外的投机倒卖反而更炽,尽管当局派出了“巡逻队,追捕所有聚集在交易所前空地上投机倒卖的可怜虫”,并在平等宫的花园和咖啡馆里同样追缉这些人。这次关闭为期很短,因为交易所于1796年1月12日重新开放,只是迁入了新址:胜利广场上的前小圣父会教堂。
对通胀的受害者,政府也做了些安抚姿态。11月,公务员的薪俸提高到1790年数额的三十倍;但由于指券与硬币的兑换已跌到三百兑一,国家雇员仍旧吃亏。诚然,有些人确已改为“按万克小麦计薪”,政权的显贵即是如此;但把谷物“口粮”折算成指券,却可能并不合算。至于食利者和领恤金者中每年收入一百里弗尔及以下的人,政府发给他们的补贴相当于共和四年应付金额的十倍。还应提及12月3日决定的延期偿付,对象是1795年9月23日以前的债务。此外,1796年初确曾为整顿财政下过一番功夫;但只要超级通胀仍在继续,预算也好,真正的会计也好,都无从谈起。
这一切都是鸡毛蒜皮。然而,政治阶层意识到了局势的严重,也意识到了采取有力措施的必要。但在该采取何种解决方案上,它同样四分五裂。两大倾向针锋相对。一方面,督政官们和部长们决心抛弃指券。财政部长费普尔尤其持此主张。在1795年10月出版的《财政论》中,他曾建议逐步回归金属货币,具体途径之一是创建一家独立于国家的银行,由它发行见票即付硬币、不具强制通用效力的银行券,以这些银行券取代指券。商界——尤其是银行家——同样赞成放弃指券。只是还须设计出一个把指券撤出流通的办法,并就取而代之的货币达成一致:是金属硬币(可又如何弄到足够的硬币?)还是一种新纸币。另一种主张是保留指券并使其重新升值,办法是借税收或公债大力压缩流通量。持这种主张的,尤其是一些“左翼”的前国民公会议员,他们对构成新两院多数的其他前国民公会议员很有影响。他们抬出指券持有人的利益:这些人曾信任共和国,如今却要被剥夺一空。这场争论其实是政治性的:对许多“共和派”来说,指券与革命绑在一起,革命靠它才得以生存、得以自卫,抛弃指券就等于是背弃革命。如果再算上货币问题里还纠缠着设立一家或多家银行的问题——它同样撩动激情、触及利益——那么,两院不顾督政府的一再敦促而迟疑拖沓,便不难理解;掌权者的政策既无一贯性、也不坦率,同样不难理解:它承认了纸币的破产,但只是分几步承认。
勒库特勒的回忆录可以让人看出这些迟疑背后的部分原因,他在书中记述了自己1796年1月与波拿巴的一次谈话。将军主张砸碎指券印版:“必须回到银币。”这位银行家争辩道,“就这样一下子消灭法国唯一流通的价值(……)法国人民个人的全部积蓄都已化为它;人们仍可用它支付每天的生活所需”,这样做很危险,甚至办不到。他还怀疑,新政府的权威是否已经牢固到可以冒这场过渡的风险而不致引发动乱,并举出了无政府状态的危险。“银币、大炮和成桶的面粉,这些东西法国都有”,波拿巴反驳道。“这些才是对付无政府状态用得上的东西;但政府如今靠指券,既弄不到银币,也弄不到面粉和大炮。”勒库特勒写道:“在巴黎,我们对自己新生的政府及其脆弱的权威顾虑太深,不敢贸然引发新的动乱。事实上,人们不愿让指券向银币的过渡猝然进行”——于是便借助于“一种过渡性纸币”——地产券。
共和四年的强制公债
率先行动的是指券的反对者。1795年11月13日,埃沙塞里奥代表财政委员会向五百人院提交了一份报告;报告除其他内容外,重提了1795年初抛出的若干想法,以及不久前费普尔在小册子里表述的另一些想法。报告指出,指券的流通量为190亿,但其贬值已属过分,因为尚待出售的国有财产,金属价值达70亿。必须把硬币从藏匿的地方引出来,办法是恢复人们对指券的信心;为此,埃沙塞里奥建议,当纸币流通量达到300亿时,即销毁指券印版。七个月前,若阿诺曾提议在流通量达到108亿时进行这一销毁,通胀的进展由此可见一斑!埃沙塞里奥补充说,指券将按市价的两倍兑换成抵押凭单——带3%的利息,可像第一代指券那样用来购买国有财产——或者兑换成年金证券:永续年金(4%)或终身年金。言下之意,新货币将是金属货币。几天后(1795年11月29日,共和四年霜月8日),一项既可笑又意味深长的法律规定:“要动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加快金币、银币和铜币的铸造”;任何公民都可以把金银块料送到造币厂,换成硬币:“其实际价值将以同种金属支付给他(……)不作任何扣留。”
经过长时间的讨论,五百人院于11月26日(共和四年霜月5日)通过决议:指券流通量将提高到300亿;此后即销毁印版。这300亿指券将兑换成10亿抵押凭单,后者带3%的利息,并作为法定货币强制通用。同时拨出10亿国有财产留给祖国的保卫者,其余的国有财产再折发20亿抵押凭单。捐税的缴纳与私人债务的清偿,将以硬币或按市价折算的指券进行。年金与抚恤金将以指券支付,共和四年按十兑一、共和五年按三十兑一。最后,督政府还被要求促成各银行公司或商业公司提出建议,这些公司可以用自己的资金或信用帮助国库;作为它们垫款的担保,它们将获得以国有财产为抵押的抵押凭单。可见,此议是要以一种新的纸币取代贬值的指券:新纸币同样以国有财产作保,但担保方式更为直接——抵押担保——且价值远为高昂;这正是几个月后将要实行的地产券的先声,连指券兑换时三十兑一的比率也包含在内。
但这一方案于12月5日被元老院否决,据说是因为元老院担心从纸币到硬币的过渡过于急促:抵押凭单与指券的比率一旦固定,指券今后便只有按市价才会被人接受。后来的执政勒布伦曾强调硬币匮乏的危险。而求助于银行的主意,也令左派大为反感。
面对这一僵局和迅速恶化的局势,督政府出面干预了。前文提到的国库12月5日来信已经向它发出警报,信中提醒说:“五个月来,国库一直在向政府预告自身所处的窘境,而这窘境正以可怕的速度加剧。”信中还指摘“为整顿财政而采取的局部措施并不够用”。12月6日(霜月15日),督政府在致两院的咨文中宣称:“权宜之计的时刻已经过去,任何顾忌都只会加大危险”;它因此提出一项强制公债,总额为金属价值6亿。该方案于12月10日(霜月19日)表决通过。公债应由最殷实的四分之一——即每个省纳税最多的那部分纳税人,约一百万人——认购,由各省行政机关根据税册和“公众共知的财力”指定。公债实行累进制:应纳者分为十六个等级,每一等级的成员均等摊派50至1200里弗尔,只有第16级——拥有50万里弗尔及以上财富(按1790年价值计)者——缴纳1500至6000里弗尔,数额与各自财富成比例(例如佩雷戈就缴了最高额,计60万里弗尔指券)。认购款可用硬币,或谷物——按1790年行市——或指券缴纳,指券按面值的1%折算,而非按行市,这是相当宽厚的,因为指券当时仅值面值的0.6%。三分之一须在1796年1月中旬之前缴付,余额在2月18日前缴清。公债将凭附在证券上的息票偿还,每张为缴付额的十分之一,可在十年内用于缴纳直接税,每年使用一张。后来,公债收据可用来几乎不花分文地缴清税款;但这一权宜办法于1796年8月开给,1797年9月即被取消。作为补偿,国民公会在解散前夕通过的战争税被取消了。
这是一个严酷的方案,以1793年的模式为蓝本,并且相当符合指券升值派的心愿:倘若公债获得足额认购,它便可能收回600亿指券,即流通中数量的两倍。另一方面,它把财政整顿的全部重担都落在了富裕公民身上;出自一个总被说成听命于资产阶级利益的政权,这着实令人惊讶!诚然,这个方案不太现实,正如杜邦·德·内穆尔所强调的:从一个已经失血的人口身上,能取得金属价值6亿吗?据他估计,法国的净收入已从1788年的15亿降到了1795年的8亿。马莱·迪庞也指出:这笔钱相当于法国尚存硬币的四分之三。
这次行动的成败取决于它的迅速与严厉。督政府起初摆出了强硬姿态;1795年12月和1796年1月颁布了若干措施,对付迟迟不缴款的“出借人”:自1月20日起,指券只按行市收受。同样在12月,邮资与登记税大幅提高,并决定关税须一半以硬币、一半以一百兑一的指券缴纳。
另一方面,若巴黎警方的报告可信,强制公债起初据称很受欢迎。1795年12月11日,中央局声称:“信心正在恢复,两院颁布的强制公债让人预见到财政必将好转。这项措施(……)带来了欢欣(……)人们原先担心指券会突然作废。”诚然,据同日的另一份报告,为公债喝彩的主要是“那些持有票据和金币的投机家,他们没有摆在明面上的财产”,因为他们已把纸票换成了黄金。不过,随后几天的报告称,公债得益于公众日益增长的信任;交易所里购买硬币的少了,贵金属乃至指券的富有持有者都避免让人摸清自己的财力。12月15日,诚然有人报告说,批发商、商人、零售商等等尽量卖得最贵,而且特别要求以硬币成交,“以凑足他们将被摊派的税额〔公债〕”。31日,在咖啡馆里,“民众对强制公债开始产生的良好效果表示满意(……)大多数公民都乐意去缴纳自己在强制公债中的份额(……)农民先前把所有指券都脱手,用来购买首饰、银器、布匹和各种商品,如今却被迫卖掉一部分同样的商品,以便用指券缴纳强制公债”。
但到1796年1月初,报告的调子就不那么热烈了。5日,“人们纷纷议论这次公债摊派中的专断”,而且不得不变卖家具来缴纳公债的,正是业主和食利者。诚然,1月9日,一家剧院上演了一出新戏:“反对强制公债的申诉”,戏中包含了“真正的共和主义情感,并十分巧妙地〔阐明了〕政府在这项行动上的看法。观众对它报以狂热的欢迎。”但这种借演戏做宣传的效果有限。1月25日,在卡沃咖啡馆,“人们说,自从强制公债开征以来,一切都陷入停滞,家家愁苦,工场空空”(事实上,奥伯坎普夫的销售停顿了)。2月2日,警方指出:“强制公债的征收越来越困难。”
在公债通过后的几天里,人们尚可指望指券回升。金路易12月8日牌价为5053里弗尔,12日跌至3283里弗尔。但一周后,它又回升到5071里弗尔。事实上,很快就明显看出,这次行动将遭遇严重的困难。指望税册在几天内编好、首批缴款在一个月后完成,本来就不现实。尤其是,随着税册陆续公布,舆论一片哗然,申诉普遍而激烈。大量专断而不公的摊派激起了公众的愤慨。一些市镇官员宁可辞职,也不愿执行这项法律。例如,利特里矿场的矿长被课以重税——数额相当于他薪俸的十分之一——因为他有一所大宅子,而镇里比他更富的居民却分文不缴。“只有那些保王派贵族才因为害怕赶紧缴了款”(马莱·迪庞)。
面对这种抵抗,当局不得不让步。1796年1月28日,就税册提出申诉并要求更正的原则得到承认。2月15日,各省行政机关获准更正税册,这意味着它们不得不重编,税册直到7月才告完成;以一百兑一的指券缴款(这比按行市缴款有利得多)的期限也延长了。拉梅尔还认为,地产券的创立——指券按三十兑一兑换地产券——抵消了公债的效果。
不过,萨尔特省的例子表明,障碍并非不可克服。省行政机关表现出热忱,努力纠正各市镇的规避推诿。它在少数情况下动用了武力和驻户兵,但“出借人”一般都无需再三催促就缴了款:可以按一百兑一用指券结清,这一点驱使他们照办。诚然,修订后的税册直到1796年6、7月间才完成。税额总计金属价值530万,缴纳人18839名,实收金额略高于此,这多亏了罚金(汝拉省摊派590万,只收进240万)。在泰里布尔山省,当局拟定了一份1917人的名单,应摊派200310里弗尔(金属价值)。1796年3月17日,即缴款期限届满后一个月,缴款额为43649里弗尔。7月25日,缴款额为105971里弗尔,其中硬币606里弗尔、支付令7570里弗尔,其余为指券、谷物、征调券。
在全国范围内,进款缓慢,但并非微不足道,尽管远低于税册预计的5.12亿金值。到1796年4月20日(共和四年花月1日),进款为106亿指券和800万硬币,按花月1日的指券行市(0.4%)折算,合计金属价值5000万。强制公债于1797年2月23日(共和五年风月5日)宣告截止。此时它已征得270亿指券、1200万硬币。马里翁相当合理地把这一最终进款估计为金属价值1.4亿;埃尔曼-马斯卡尔给出的进款为:截至1796年4月20日为金属价值1.04亿,截至9月25日3亿,但他明确指出,还应从中减去以息票抵缴的税款。因此,加在富裕公民身上的负担是沉重的,这也大大加深了督政府的不得人心。多姆山省为这次强制公债缴纳了金属价值200万,而它在1793年那次公债中只认购了25万里弗尔指券,即金属价值10万里弗尔,甚至更少。
共和四年的强制公债在货币层面上是一次失败。诚然,流通中的指券有相当一部分被“吸纳”了,但去通胀与升值的效果几乎为零:这些指券回流缓慢,大部分回流时,一种新货币已经创立,而且它们并未被销毁,而是重新投入了流通。相反,在纯粹的财政层面上,这次行动是有用的,因为它给国家空虚的金库带来了可观的款项。反过来说,通过偿付息票的制度,它预先透支了未来的税收,而收税官和征税员则趁机营私舞弊。此外,公债还有一个立竿见影的好处:在共和国手头极为拮据、“日常需要的紧迫”(拉梅尔)非同小可的时刻,它使一种新的货币工具得以创立。
这里说的是以强制公债——确切地说,以它的征收进款——作抵开立的支付令,它们于1795年12月22日(共和四年雪月1日)创设。这些不记名票据面额自25至1000法郎不等,由国库签发,期限为一个、两个或三个月。它们将由所指定的各省强制公债征收员兑付,以硬币支付,或按埃居行市折成指券支付。它们也可作为现款缴入各公共金库,用于缴纳税款或购买国有财产,入库后即注销。1796年1月,又规定,各部部长向国库签发的付款凭单,除小额款项外,一律以支付令支付。
实际上,创设支付令是为了向军队供应商付款,这些人已不肯再收指券。起初预定发行3000万,按金属货币计值;3月5日又批准了同额的第二批。这6000万的总额后来并未突破;支付令可以把预期从强制公债征得的一部分进款提前动用,但有一项重要创新:它们以金属货币计值,或与之挂钩。
然而,支付令并不受欢迎。1796年1月31日,一名警探报告说,在平等宫的咖啡馆里,“人们对这种新纸币没什么信心,据说它已经贬值15%”;还有报告说,贩牛商拒绝收它付款!支付令自1796年1月12日起仓促印制,所用纸张原本是为国家彩票券准备的——水印里还带着那行字样!——实际上从2月起,它们对面值的贬值一度达到35%甚至45%。持票人急忙把它们缴给国家,因为国家按金属价值收受。1796年2月17日,当局把在比利时征收的强制公债进款拨用于兑付这些票据——该公债在比利时须以硬币缴纳——试图遏止这一贬值,但徒劳无功。再说,支付令的寿命很短:地产券创设后,1796年3月19日的一项命令规定,支付令暂时充当地产券期票,因而具有强制通用效力,这就把它们变成了纸币。它们将逐步兑换成地产券。不过,它们毕竟帮助政府支撑了几个星期,而在这段时间里,货币危机的解决也取得了一些进展。
焚毁指券印版
在督政府一份哀切的咨文之后,两院“鉴于〔已〕亟需终止指券的发行”,通过了1795年12月23日(共和四年雪月2日)法,规定新造110亿指券,使指券印制总量达到400亿。一旦达到这个上限(或强制公债征得三分之二),指券印版即销毁。
随后,1796年1月28日,两周后即将出任财政部长的拉梅尔宣布,指券发行量已超过388亿,距400亿的上限只剩略多于10亿可发。当场决定最后印制11.51亿。1月29日和30日(雨月9日和10日),两院表决,指券印版的销毁定于雨月30日举行。警方30日报告说:“指券印版终于要被打碎,人们显得相当满意;大家希望这项措施能恢复信心,让继续流通的纸币获得更高的信用,并使商品价格出现明显的下降。”
事实上,共和四年雨月30日(1796年2月19日),印版、模框、雕版、母版、冲模、章坯及其他“器具”——总共30000件,曾用于印制指券——在长矛广场(旺多姆广场)被郑重焚毁、砸碎、熔化,围观者众多,据说人群中高呼“共和国万岁”。布吕吉埃写道,这是最后一次盛大的革命庆典!这套设备总共印制过456亿指券,其中170亿是在最后四个月印制的;已发行410亿,流通中尚有350亿。只有原始母版经正式划销后逃过这场火刑,被存入古物陈列室;而“曾用于印制指券与地产券的机器、机械、家具、物件与材料”则于1796年10月拍卖,付款方式——说来讽刺——是“以硬币现款或按行市折算的地产券”。
这是指券印制的终结,却并非指券本身的终结——人们常有这样的误解——甚至也不是发行的终结,因为2月19日已印制但尚未发行的指券仍被投入流通。无论如何,指券并未被废止货币资格,它们又流通了六个月,因为废止货币资格直到1796年7月19日(共和四年热月1日)才实行,而且小额票面的指券还不在其列。不过流通量逐渐减少,尤其是因为兑换地产券,但到1796年5月18日,流通量仍有230亿。拉梅尔后来写到这次焚毁:“人们希望这项措施及其所赋予的隆重性,能抬高这种虚构符号的价值”,但他黯然补充道,“下跌的推力已经给出”。事实上,指券在焚毁后略有回升,但4月再度跌落,6月9日最后一次挂牌时,只剩面值的0.175%。
实际上,焚毁印版的心理冲击似乎反而加速了向金属硬币的回归。从报纸上刊登的汇兑行市看,1796年1月25日和26日,指券牌价旁边出现了硬币牌价。从2月10日起,硬币牌价变得相当常见。从3月19日起,汇兑只以硬币挂牌。而且,在随后的几个月里,尽管一边是财政危机,另一边是波拿巴的胜利,法国的汇率却相当稳定。在马赛,一名英国代理人早在1月21日就报告说,“所有汇兑〔均〕以硬币价值挂牌(……)成交的少量生意〔仍〕一概以银币价值结算”。2月10日,他又补充说,指券的消失使普罗旺斯的小麦和面包价格下跌。3月12日,“在〔巴黎的〕各市场上,农民开始拒绝用他们的食品换取指券;可以说,他们只认硬币或其他等值之物”。在奥尔良,省当局3月3日确认,拒收指券已成普遍现象。5月21日,集市物价表最后一次挂出小麦的纸币价格。在昂热,集市物价表自1795年8月起就没有小麦牌价,1796年2月恢复挂牌,但改用硬币。在图卢兹,风月26日(3月16日)的集市物价表页边注有:“市场上没有任何谷物以指券售出。所有谷物均以硬币售出”;事实上,从雨月起,那里的牌价就是以硬币开出的。最后在阿尔萨斯,指券的消失几乎无人察觉。2月15日,在一次公开竞卖土地的竞价中,出价以纯银马克报出;同样,4月在弗雷旺(加来海峡省),国有林木与家具的公开拍卖也规定以硬币结算。在利特里,共和四年芽月(3—4月),矿工争取到了四分之一的工资以硬币支付;次月,这个比例提高到四分之三;牧月(5—6月),卡朗唐市场上没人肯收他们的指券,他们便把指券拿回去找矿长,矿长把它们换成了硬币;利特里的指券就此终结。
人们常引用努加雷为指券印版写下的那首语带溢美的墓志铭,一首打油诗:
我曾无中生有,使之致富,
那是一个满怀勇气的民族。
它借我之力赢得胜利;
列王为此气得发抖。
我曾受善良公民的珍爱:
奸恶之徒却对我肆意凌辱。
我的一生广造福利,
我的死造福更多。
其实,焚毁印版只是一个壮观的姿态,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但它剥夺了国家任意创造纸币的便利,从而迫使人们寻求新的解决办法。
银行计划
于是,1796年2月底3月初,五百人院及其各委员会中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自超级通胀发展以来使政界分裂的两种主张再度交锋。一派仍然忠于指券——革命的象征与信物——要求设法支撑它,甚至为它纾困,比如为它指定一项明确而实在的、以国有财产为内容的担保。也有人谈到用新指券替换流通中的指券,新券“加盖戳记”并享有特别担保。另一派则接受贬值的现实,要求指券只按行市流通,这实际上就是回到金属货币。但有人反驳说,法国保有的金属货币存量太少:据说是3亿。于是产生了用银行券补充的想法。
如前所述,创办一家中央银行的想法自1795年底起就已在流传。费普尔在10月问世的《财政论》中提出过这一主张;11月13日,埃沙塞里奥建议扶持“自由银行的设立”,说它们“将襄助政府”,促进经济发展,并“将(……)如同在英国和荷兰那样,成为国家繁荣的源泉”。五百人院采纳了他的意见,敦请督政府促成银行公司方案的提出,这些公司可以向国库垫款,并获得以国有财产为标的的抵押凭单作为担保。11月21日,一项法律废除了共和二年芽月26日(1794年4月15日)那道禁止金融公司、禁止发行银行券的法令,从而为创办银行公司打开了道路。
12月3日,安德烈·拉丰-拉德巴——吉伦特省选出的元老院议员,此前曾任立法议会议员、贴现银行经理,后任该行清算人(日后在果月政变中遭清洗,流放圭亚那)——宣布一家银行正在筹建。他提议拨给该行12亿国有财产:一半用于以该行负责发行的银行券收兑指券,另一半用于担保该行按月向国家交付2500万的银行券。这个方案遭到左翼反对;元老院认为,在当前的困难时局下,不可能从“尚未组建、实力难测的公司”那里为国库获得可观的援助。督政府与立法团只好重新诉诸强制公债。确实,这项计划的规模很可能超出了当时一家新银行所能支配的财力。有一项建议也是如此,它向督政府提出:1796年1月5日,大军需商波莱提议:他将创办一家银行,该行将从国家获得一大宗国有财产;作为交换,该行将按月向国家缴付5000万:2000万硬币、1000万汇票、2000万银行券。据称督政府对这些银行计划抱有好感,正因如此,它已促成1795年12月23日和24日两项法律的通过,准许出售三百阿尔邦及以上的国有森林以及王室城堡,正是波莱索要的那些财产。
无论如何,1796年初,一个金融家集团重拾特许银行的老方案;这个集团里既有旧制度与贴现银行的旧人,也有共和国的若干新富。这家银行将经营贴现业务并发行自己的银行券,以此补救硬币的匮乏与指券的信用扫地。2月6日,潜在认购人的代表在前制宪议会议员、五百人院议员勒库特勒(-康特勒)主持下集会,听取拉丰-拉德巴向他们说明一项方案:政府将把它所能支配的国有财产中的一大部分拨给新银行,必要时甚至包括部分公共收入。作为交换,政府每月将从该行获得2500万见票即付或定有到期日的银行券;但银行券的发行总额永远不得超过到期时可变现的资产价值。同一天,部长费普尔致函拉丰-拉德巴,转达督政官们的意向:他们打算把价值8.83亿的国有财产拨给银行,换取按月2500万的缴付,以硬币或与金属平价流通的有价证券支付。他承诺,在全体公民共同遵守的法律框架内,银行将享有“其经营活动最完全的自主”。“必须把公共财富置于私人利益的守护之下”,拉丰-拉德巴曾这样说;2月8日,他当选“国家发行银行”总经理,董事会汇聚巴黎银行界的大人物,如勒库特勒、佩雷戈、奥古斯坦·莫内龙。
2月15日,一份警方报告指出,共和国的敌人“心怀恶意者”赞成银行的主张;“相反,真正的爱国者惧怕它,视之为指券的坟墓,而适度使用指券在他们看来是使政府有所作为、防止突然破产之后果所必需的”。事实上,银行计划在立法团和报界引起普遍抵制,主要推手是罗贝尔·兰代,他是前“大”救国委员会委员,不久后又卷入巴贝夫派密谋。单是“银行”一词,就在一些仍受1793年那套口号支配的人心中,激起无法克服的厌恶。他们担心,银行非但不会支持政府,反而会实际支配政府。有人指摘这项事业的发起人败坏了“共和国货币”指券的信用,以便用自己的纸票取而代之,并“给立法团套上缰绳”。如果需要一种新货币,那么控制它的应该是国家,而不是私人。至于银行的支持者,他们辩护得并不起劲;右派则因它是政府的方案而持敌视态度。
最后,2月22日,督政府请求两院批准,把坐落在新嘉布遣会街的一处国有房产出租或出售给一家正在组建的银行公司。经过激烈争论,两院表决通过了这项授权,但拒绝在法律中写入对创办银行的明确批准(2月23日)。督政府认定两院反对创办银行,事情就此搁置;诚然,1796年6月确有一家发钞银行——往来账户银行——在巴黎开门营业,但那是一家纯粹的私营机构。
因此,只能由国家自己动手摆脱它的纸票,由督政府来裁断这些矛盾。的确,一年前曾使国民公会的政策陷于瘫痪的那种犹豫、那种在不同解决方案之间的摇摆,此时再度出现。指券的反对者争得了停止发行,但左翼挡住了已经提出的替代方案。五百人院财政委员会只提得出老调重弹的建议:打击投机、严格征税,等等。
然而,指券印版一经销毁,国库便“面临最彻底的一无所有”(拉梅尔)。3月,巴黎的供应告急,因为所需的260万硬币无从筹措。然而,新战局开幕在即,充沛的财源不可或缺;卡诺和他的同僚指望借此对奥地利取得决定性胜利,而奥地利是大陆上仍在与共和国交战的唯一强国。另一方面,通胀如脱缰野马:据哈里斯计算的指数,1796年2月至3月,巴黎的生活费用上涨了103%。舆论因而惴惴不安;3月2日,警方报告说:“人们急切等待对指券作出决断。大家似乎都同意对这种货币作一次减值。”事实上,平等派密谋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酝酿的:先贤祠俱乐部要求恢复限价令、禁止硬币交易。2月26日,当局下令查封该俱乐部。
地产券
督政府似乎曾把赌注押在银行计划上,但计划失败后,它于3月7日向两院发出一份告急咨文,自称财源枯竭,无力售出12月间交由它支配的国有财产。因此,它请求另行指定一批用于出售的财产,并授权发行以这些财产为担保、且可用来购买这些财产的票据。
3月9日,德费尔蒙代表五百人院财政委员会发言,提议出售按金属货币值计18亿的国有财产:其中12亿以拍卖方式出售、以指券支付(这些指券将退出流通),6亿用于交换“地产券”:这种券由国库签发,用以清偿欠各部债权人的债务,也就是主要欠供应商的债务。这些地产券的持有人可要求交付任何合意的国有财产,无需竞拍,按估价成交。该方案于3月10日和11日经两院表决通过。其中可见此前一些建议的影响:一是给某些指券加盖印记、以特定财产作担保的建议,二是埃沙塞里奥1795年11月提出的抵押凭单建议。从更大的范围看,这是回到1789年,回到第一代指券,回到以土地为担保的纸票,回到“地产货币”。正如布吕吉埃所写,这个计划依托的是唯一没有化为乌有的财富,即公共不动产。此前,国民公会1795年7月通过的抵押制度改革已为它开了先声。这项改革创设了“抵押凭单”:任何抵押财产的所有人都可以申领,凭单可作成指示式、凭背书转让,因而可视同商业票据。抵押凭单发挥了一定作用,尤其是在国有财产的大买家手中,但它并未如当初设想的那样成为一种货币。
但按这些条件发行的地产券,不过是开在国有财产上的拨付令,而不是一种货币。这完全不合督政府的心意,它需要的是立即可用的流动资金。在3月13日的咨文中,它要求地产券具有强制通用效力——对不接受官方比价者处以重罚——并要求足量发行,以便按100比1的比率兑换指券。换得的指券将被销毁。阿夫塔利翁认为,督政府歪曲了两院的方案,只取其中对它方便的一点:发行一种新的纸币(而拉梅尔则相反,他坚持认为是两院歪曲了督政府的计划……)。无论如何,两院让步了。经过秘密审议,共和四年风月28日(1796年3月18日)法获得通过。这是大革命货币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因为该法创设了一种新货币。
立法理由书确认了指券的贬值和由此带来的恶果:“鉴于在共和国各地,工业与商业因主要交换符号缺乏信用而受阻;鉴于指券的信用扫地已使私人债务与清偿手段之间的一切对应关系荡然无存;由此在缴纳捐税、支付房租与田租以及一切交易中,造成困窘,损害各方利益(……)鉴于指券的贬值源于其发行过滥,源于发行数量与担保价值之间的失衡,源于恶意者的夸大其词与投机倒卖的操纵,必须迅速救治……”
这一救治之道,便是创设总值24亿的“地产券”,而不是两院最初设想的6亿。这些地产券将具有法定货币资格——即强制通用——并将在一切公家和私人的金库中视同硬币收受。它们“对全部国有财产设有抵押权、优先权与专项拨付”,因此得了“地产”之名。持有人有权要求省行政机关交付任何一宗他看中的国有财产,价格按1790年净收益估定:土地为该净收益的22倍,房屋与工厂为18倍;如1790年并无租约,则为1793年土地税的88倍,或按鉴定估价。但须以地产券付款:半数价款在一旬内付清,另一半在随后三个月内付清。
在发行的24亿地产券中,“将动用必要的数量,按本金30比1的比例收回所有仍在流通的指券”。由于这些指券的总额为360亿,可以算出,将有12亿地产券用于此目的。至于余下的部分,6亿将拨交国库供日常开支,其余留作储备。
所有指券持有人都应在三个月内按30比1的比率将指券换成地产券(但50苏及以下面额的指券将按10比1换成铜币)。
为了给人以信心,法律明确规定,所有换回的指券和所有因出售国有财产而回笼的地产券都将焚毁。但为防万一,法律再次禁止私人之间买卖金银货币,为的是尽可能掩盖地产券可能发生的贬值。
然而,这种贬值已经写进了法律条文:兑换率为30法郎指券兑1法郎地产券,这等于只承认新货币具有0.10法郎的金属价值,因为在风月的大部分时间里,金路易在巴黎要卖7250里弗尔,即纸币对黄金的比率为302比1。换言之,要使地产券保持平价,指券就必须值自身黄金价值的3.33%,而不是0.3%或0.4%。地产券还必须能按1790年的价格换购国有财产,而这些财产的黄金价格已经大幅下跌。最后,法律明确规定,先前关于按100比1以指券缴纳强制公债的法律仍然有效。于是地产券被严重高估,它的迅速跌落不可避免。正如拉梅尔所写,“〔指券的〕信用扫地势必转移到地产券身上”。
诚然,30比1的兑换率和地产券24亿的发行总额是有一定道理的:一旦指券兑换完成,一旦国家一年或更久的日常开支有了着落,货币流通量——包括据估计存在的3亿硬币存量——将大致相当于革命前的流通量,到那时,1纸法郎对1金里弗尔的平价就既现实又站得住。反之,在创设地产券之时,按300比1的行市计算,全部指券的“稳定价值”不超过1亿金法郎。如此剧烈的通货紧缩——那将是指券按行市兑换成地产券的产物——是无法设想的;尤其是,政府将再无财源。
此外,地产券的初始原则——通过赋予它特别担保物而使之不同于指券——并没有得到切实遵守和实行:本应把每一张地产券与一宗确定的不动产挂钩,并取消竞价。倘若贬值仍然发生,国有财产的价格就会上涨,出售国有财产就会吸收更多纸币,地产券也就会升值。再者,作为估价基础的国有财产年收益,往往被低估了。
然而,督政府为支撑这种新货币下了很大力气,它本应完全取代指券。1796年3月19日,它发表公告:“国家(……)被重新置于(……)它在革命最初年代所拥有的那种财富与手段的境况(……)要恢复同样的富足与辉煌”,就需要信心、团结和服从法律。这样,“法国就会走出它那可悲的萎靡状态(……)商业与技艺的活力就会再生”。反之,“若这项法律遭到蔑视,一道深渊就会在我们脚下裂开”。文告还强调了地产券优于指券之处:“能够(……)随时变现,无竞争、无障碍、无竞价,凭对国有财产即时而无可争议的取得,即持有人所选定的财产。”官方宣传还强调,为地产券作担保的全部国有财产价值超过100亿金属法郎;一份如此划拨的财产清单也已公布。
胡萝卜之后,大棒接踵而至。3月27日(芽月7日)的一项法律规定,任何契约都只能以地产券或地产券期票订立或要求付款;并对拒收地产券或企图诋毁地产券的人规定了高额罚金,如系再犯,分别处以两年监禁和四年苦役。伪造地产券者按伪造指券者既定的刑罚惩处。4月10日,警务部长科雄·德·拉帕朗要求督政府专员严密监视并严厉镇压共和国的敌人,这些人正四处活动,贬损地产券。“请特别注意那些记者,他命令道,他们竟敢擅自列示硬币与地产券、地产券期票和指券的比较行市”;只有对外国的汇兑行市才准挂牌。
诚然,政界乃至一些金融家都可能抱有幻想。4月4日(芽月15日),1795年7月13日和12月3日两项承认指券贬值的法律被废除;这两项法律所中止的已订契约偿还权得到恢复,但要按一张“折减表”办理;这张表预示了用于清算贬值期间所订契约的贬值表。1792年1月1日以前的债务,以及规定以硬币支付的债务,将以地产券十足偿付,不打折扣。勒库特勒宣称,这项法律将能“使地产券成为一种良币”,与金属硬币相等。4月6日,决定以地产券支付公务员薪俸、年金和军人军饷。但军饷一项很快就放弃了;4月18日,立法团成员领取的薪俸是地产券,薪俸与小麦的折算比率意味着地产券对硬币的行市为9比1,而非平价……
诚然,到这一天,地产券在问世六周之后,崩溃已经显而易见。或者不如说,是地产券期票的崩溃。事实上,正如六年前一样,新票券的印制需要时间,而“国库的处境不允许等待完善这些票券所必需的时日”(拉梅尔)。3月19日曾规定,国库将发行“地产券期票”,期票可以流通,并在地产券印制完成后兑换成地产券。此外,如前所述,强制公债的支付令也改成了地产券期票。第一批期票仓促赶制,采用与指券相同的工艺,于4月中旬交付国库。随后,4月25日和26日的两项法律确定了地产券的票面金额(1至500法郎),以及票面上所钤的两枚钢印。一枚是“一位公民从密涅瓦手中接过共和国货币,密涅瓦用脚踩熄内讧的火炬”;另一枚是“刻瑞斯让一位刚把共和国货币换成一宗乡村财产的公民参与她的劳作”。事实上,严格意义上的地产券从未面世;只印出了5法郎面额的票券,但并未发行。在地产券——这个双重“虚构”的符号——存在的几个月里,流通的只有期票;它的印制还没完成,贬值就已经抢了先……
地产券的崩溃
有人说,发行的迟缓损害了人们对新货币的信任。事实上,信任从一开始就缺位。1796年3月10日,也就是在法律表决之前,巴黎警方就报告说:“创设地产券看来未获赞同;人们认为它不足以满足国家的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天还不得不以刑罚惩处那些诋毁或拒收铸有共和国印记的金属货币的人。诚然,3月14日,“督政府关于地产券的咨文受到了欢迎”;17日和19日,大多数好公民赞同为稳定财政所采取的措施。只有“投机商和所有吸食国家膏血的吸血鬼,企图以其言论败坏新地产券的名声”。4月1日,“民众”认为地产券能够消除他们的苦难。
这些报告或许有迎合当局之嫌,但不管怎样,4月2日调子变了:“地产券期票承受80%的损失,群情激愤。”据一名稽查员说:“在平等宫,商人们似乎打定主意守住货物,不愿以地产券出售,这等于给全巴黎下了号令。”事实上,“对指券被废止货币资格的恐惧”使奥伯坎普夫的生意在花月陷于停顿。不过也有令人振奋的消息,4月3日:“工人们总体上决意接受地产券,但他们说,他们也决意决不饶过第一个拒收地产券的商人。”同样,4月7日,马尔索郊区的工人们希望“流通中只有共和国货币和地产券”;但充当地产券期票的支付令贬值80%,有人说:“若不来点恐怖手段,就无法让人收下它们。”4月10日,马莱·迪庞(自瑞士)写道,地产券“在商业、在交易、在一切私人之间的往来中,掀起了一场空前未有的动荡(……)到处是一片哗然。债务人武装起来对付债权人,保管人武装起来对付物主,一切契约条款都变得靠不住,一切交易都中止了”。
此后,新货币的信用丧失只会愈演愈烈。4月21日,有报告称:“乡下居民对地产券表现出的极度反感,使巴黎居民对纸币产生了不信任与忧虑。”几天后,有人讲述说,一名士兵想在一家店铺用地产券——或者更确切地说用期票——付款,遭到拒绝,便用马刀砍了店主。5月12日,地产券的贬值显得“触目惊心;已达89%。商品与食品也顺着这个灾难性的比例走”。19日,“众所周知,在巴黎四郊的乡下,你拿指券什么也买不到”。29日,“在集市上,大多数食品商贩声称只肯收银币,他们中间把100里弗尔的指券只算作2苏,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它一文不值”。6月20日,报告承认,关于地产券与指券的信用扫地,无论再写些什么都会令人生厌;“我们只消说,一般说来,这两种纸票人们哪一种都不想要了,商人们只肯收硬币才卖货,由于硬币稀少,这使许多人陷入困境”。次日,“工人们仍在抱怨笼罩巴黎的困苦;他们说,发给他们的工钱只有指券或地产券,而中央菜市场的商人只肯收硬币卖货,所以他们没有硬币,只能饿死”。但7月1日,有人报告说,一些工人拒领以地产券支付的工钱。再引6月30日的报告:在莫贝尔广场,人们不加区分地收受纸币或硬币,但在圣日耳曼市场,“商人们把食品的纸币价格定得如此之高,以致人们宁可付银币(……)安托万市场的一名妇人,被迫贱价卖出了货物,又因拿着收到的地产券再也买不到别的货而绝望,竟口出此言:‘既然我不知道拿它怎么办,还不如拿它擦屁股。’听到这番话的治安法官据此做了笔录,把这名女商贩送进了马德洛内特监狱”。7月1日,有人报告说,在交易所,“商人们唯有把食品的价格定到不破产就够不着的地步,才肯收受地产券”。7月6日,“硬币尽管稀少,却用于支付集市上出现的一切货物,而乡下人利用消费者乐于付硬币这一点,把他们所有商品的银币价格都抬高了”。最后,7月12日与19日,警方报告指出,面包师与“食品商贩拒绝卖东西收纸币”,无论指券还是地产券。
就这样,1796年初夏的巴黎,纸币——且不止一份报告几乎不区分指券与地产券——无论哪一种都已信用扫地,甚至在纸币的强制通用尚未被废除之前就是如此,而硬币在日常交易中越来越占上风。马莱·迪庞7月3日写道:“一切商业经营都已瘫痪;但纸币的急速崩落(……)迫使少量硬币重新露面,它仍支撑着生活必需品的小买卖。”
正如根据前文对1795年末局势的考察可以预料的那样,地产券在外省和乡下比在巴黎更不成功。诚然,一种“雅各宾式”的反应出现在8月5日里尔张贴的一张标语上:“让地产券见鬼去,指券万岁,共和国万岁。”但在卢瓦雷省,奥尔良的集市物价表从1796年5月21日起只以硬币给小麦标价。一些租户取得地产券来支付租金,一些纳税人取得地产券来缴纳税款,但地产券已不再用于商业。在萨尔特省,地产券贬值没有巴黎那么快,但商人与耕作者不顾当局的威胁拒收地产券。6月22日,省行政当局确认:拿地产券“无论按行市还是别的办法,什么也换不到”。在利特里(卡尔瓦多斯省),第一批地产券于1796年5月底出现,随即迅速贬值。6月25日,矿场主管写道,他无法用地产券买到干草。8月15日,他宣布要把收到的地产券退回巴黎。7月,埃罗省行政当局要求贝济耶市政府把集市物价表上的价格按金属价值列出,“因为显而易见,没有一笔买卖是以地产券成交的”。尽管如此,蒙彼利埃的市政人员不得不等到1796年12月才重新领到银币。而在诺曼底,纸币牌价一直持续到1796年底。
从指券的种种波折与厄运中承袭下来的信任缺失,无疑是地产券失败的一个重大因素,地产券以三十比一的比价与指券挂钩也是因素之一。也有人说过地产券的发行过量(见表13.1)。事实上,第一批地产券期票于4月11日(芽月22日)面世。到5月30日,即不到两个半月之后,发行额已超过10亿。8月18日,发行额达22.58亿;9月10日(果月24日),即六个月后,预定的24亿总额已经达到。但发行到此为止,这一数额未被突破。按30法郎指券兑1法郎地产券的比价,这笔金额相当于720亿指券,是指券流通量最高值的两倍。诚然,这些地产券期票中有一部分——大致三分之一——已被用于兑换指券,而这些指券已被销毁。诚然,余下的部分也被用于抵付国家的日常开支;正是国家的开支需要,解释了何以如此迅速地发行了24亿,尽管督政府起初只希望有6亿地产券。货币量按名义价值当然是缩减了,因为1法郎地产券抵30法郎指券;这就解释了1796年3月起纸币价格通胀的放缓,若将表13.2与表11.3作一比较,便可看出这一放缓。
| 发行月份 | 发行额(百万) | 每100里弗尔地产券期票的硬币价值 | 贬值百分比 |
|---|---|---|---|
| 共和四年芽月1日, 1796年3月21日 |
17里弗尔 | 83 % | |
| 花月1日, 4月20日 |
92 | 16里弗尔 | 84 % |
| 牧月1日, 5月20日 |
354 | 12,1里弗尔 | 88 % |
| 获月1日, 6月19日 |
1 169 | 7,9里弗尔 | 92 % |
| 热月1日, 7月19日 |
1 780 | 5,1里弗尔 | 95 % |
| 果月1日, 8月18日 |
2 258 | 3,2里弗尔 | 97 % |
| 共和五年葡月1日, 9月22日 |
4,4里弗尔 | 96 % | |
| 雾月1日, 10月22日 |
4,2里弗尔 | 96 % | |
| 霜月1日, 11月21日 |
2,9里弗尔 | 97 % | |
| 雪月1日, 12月21日 |
2,4里弗尔 | 98 % | |
| 雨月1日, 1797年1月20日 |
1,0里弗尔 | 99 % |
资料来源:布洛克与拉梅尔的统计表。
| 涵盖时段 | 月均上涨率(%) | |
|---|---|---|
| 奥尔良的小麦 | 1795年12月—1796年5月 | 2,8 |
| 巴黎自由销售的面包 | 1795年12月—1796年5月 | 9 |
| 巴黎的牛肉 | 1796年1月—4月 | 12 |
| 巴黎的土豆 | 1795年12月—1796年5月 | 下跌 |
| 1796年1月—5月 | 5 | |
| 食糖 | 1795年12月—1796年2月 | 38 |
| 肥皂 | 1795年12月—1796年2月 | 7 |
| 蜡烛 | 1795年12月—1796年2月 | 下跌 |
| 《法国日报》3个月订阅费 | 1795年12月—1796年6月 | 20 |
| 哈里斯的生活费用指数 | 1795年12月—1796年3月 | 44 |
尽管如此,地产券崩溃得非常快,远比指券当年快得多。地产券期票在面世之前就已贬值五分之四,4月11日(芽月22日)发行当天,100面值的期票只报到18法郎硬币,这与按指券行市计算的30比1的比率相符。此后期票继续下跌,但跌势没有那么猛烈,地产券从未跌到指券那样低的水平。如果根据地产券的行市和30比1的兑换率来计算指券的硬币价值,便可看出地产券对指券存在溢价,这大概可以用地产券便于换取国有财产来解释。还应指出,地产券在9月和10月因一波投机活动而回升,如后文所见,这使政府大为难堪。
无论如何,这场试验的失败立竿见影,尽管它为国家提供了“相当急需的财源”,政权很快就不得不承认失败。诚然,督政府曾设法加快指券兑换地产券并收回指券。5月23日(牧月4日)的一项法律规定,面值100里弗尔以上的指券按30比1的比率兑换,塞纳省的截止期为6月13日,全国其余地区为6月28日。过了这些日期,这些指券将不再具有法定货币资格,也不再能兑换地产券,除非按100比1的比率。为防止骚乱,一份公告详尽规定了兑换的操作办法;在巴黎,兑换在公证人事务所、收税员处和多处公共建筑内进行。6月27日(获月9日),塞纳省以外各省的截止期限推迟至7月18日。过了这个日期,待兑换的指券将被废止货币资格,不再能按任何比率兑换。但这项废止货币资格的措施于共和五年热月1日(1796年7月19日)5生效时,地产券已贬值95%。有时还出现了恐慌场面,如6月27日在讷韦尔,“一大群指券持有人”围困了兑换处。
政府还设法便利并加速国有财产的出让(1796年4月25日法),以此挽救地产券。为激发地方民选官员与公务人员的热情,政府从销售额中给他们提取佣金,由他们自行分肥。这主要助长了形形色色可疑的做法,一如1795年5月31日法之后的情形。许多国有财产以低得可笑的价格卖出。已知的案例甚多,几近滑稽,这里只举一例:热尔省一片130阿尔邦的树林,以63000法郎指券售出,折合金属价值300法郎;买家把砍伐的木材卖了25000法郎硬币,还留下了地皮。国家的家产遭到了“可怕的挥霍”(勒费弗尔)。不过,说有20亿国有财产被“贱卖”、换取按平价接受的地产券,这个数字似乎言过其实。据拉梅尔计算,1796年3月18日至9月6日,以地产券并按认购方式成交的财产出让,按金属估值为6.11亿;按同一算法,1790年至1795年11月,共出让了16亿财产。无论如何,各家作者一致认定,地产券试验的主要结果,就是把仍可动用的部分国有财产挥霍一空,便宜了官僚新贵、暴发户和投机者;尽管如此,也便宜了“正派人家”,比如杜邦家,他们借1795年的法律扩充了自己在加蒂奈的产业。
“强制”纸币的终结
地产券的暴贬同时殃及国有财产的进款和税收,它提出了与前一年相同的问题:纸币将按面值被接受,还是按行市?形势的恶化、不得不按平价——也就是几乎分文不取——以地产券出让国有财产的前景,加上供应商的压力,迫使督政府迅速改弦更张,而粉碎平等派密谋(1796年5月10日)大概使这一转向更易成行。地产券问世之时,恰逢军需供应合同重归私营公司承办。3月签订的首批合同,规定以地产券或以强制公债支付令结算,也就是以地产券结算。地产券暴跌,引来这些公司抱怨,它们威胁说,若继续以地产券付款,就停止承办。据说这促使督政府废止地产券的强制通用,并签订新合同,规定以硬币或等值物付款。无论如何,5月18日(花月29日),督政府向两院发出咨文,承认地产券已贬值近90%;因此,仍在流通的230亿指券按三十比一兑换之后,所余16亿地产券的金属价值将十分微薄:往多里说不过1.6亿。督政府于是提议,国有财产的付款按行市以指券或地产券进行。共和三年的土地税也成了问题:其中一半须以实物缴纳,另一半以地产券缴纳(5月3日法)。
两院对督政府采取主动感到意外,推诿拖延,因为照当时的指控,许多议员正从国有财产的贱卖中获利;但它们还是分步骤承认了既成事实。6月2日决定,纳税人缴纳共和三年税时,每1法郎税额须支付十磅(重量)小麦的价钱。随后,6月26日(获月8日),一项关于共和四年土地税的法律规定,每个纳税人每1法郎摊派额须以地产券支付十磅小麦的价钱,这等于只按行市接受地产券。至于住宅,指券或地产券将按面值接受。地租也作了同类规定,纸币支付按小麦价格折算。然而,6月30日(获月12日),五百人院表决认定,没有理由为地产券规定低于面值的行市。但7月1日,巴黎警方记下“普遍看法”:若不给予完全自由,地产券永远不会通行。7月4日,德费尔蒙敦促把为捐税定下的规则推广到一切支付。7月9日(获月21日)通过一项法律:依照6月26日与27日诸法律,为缴纳共和四年土地税与地租而应以地产券支付的每磅小麦的价格,在8月18日前定为十六苏。这意味着每1法郎税要付十个十六苏,即八法郎地产券。这等于明确承认地产券只值面值的八分之一,而这还算宽厚,因为获月21日的行市约为十四分之一:100法郎地产券兑6.9法郎硬币。地产券的这一八比一比价,随后推广到其他捐税。
7月16日(获月28日),五百人院通过决议,规定公民应有随意立约的自由;一切支付均以地产券按小麦折算价值进行,1791年1月1日以后的债务适用浮动折算。随后几天,其中若干原则由法律具体落实,邮政则突然要求信函与报纸的邮资以硬币支付;但在另一些方面,事情拖了下去。
7月17日(获月29日),共和四年芽月15日关于私人间债务以地产券清偿的法律被废除,此类清偿——对债权人重又成为灾难——再度暂停。7月23日(热月5日),当局再度宣布:“每个公民均可自由按自认为合适的方式立约;他所认订的债务,将按约定的条款与价值履行。”此外,“任何人不得拒绝按付款当日当地的行市以地产券收款。”一切相抵触的措施均告废除,包括有关贵金属交易的措施。共和四年获月29日这个日期,后来由共和五年获月5日法(1797年6月23日)正式定为纸币“强制流通”终结之日。
随后着手处理一个重大问题:按新认购制度出让的国有财产,价款的最后一个四分之一如何支付。1796年7月31日法(共和四年热月13日)规定,这笔款项按行市以地产券支付,行市由督政府每五天公布一次。热月13日,地产券为面值的3%;14日跌至2.2%。这意味着,买家为这最后一个四分之一要付出比预期贵五十倍的价钱。作为微薄的补偿,政府准许这笔款项分六期、在十六个月内付清,利息4%。国家再次食言,这一措施带有追溯性质,这都是事实;但也不必太为这项措施的受害者掉泪。该法的立法理由书异乎寻常地坦率:“自首批认购购置国有地产以来,地产券的贬值在价款上造成的亏折,令认购人自己也感到惊慌。”
另一方面,8月1日,三项法律涉及印花税、登记税与关税:印花税只许以金属硬币缴纳,其余以硬币或按每法郎十磅小麦“折算价值”的地产券缴纳,但除少数情形外,绝不许按面值以纸币缴纳。最后,8月9日法(热月22日)规定,一切直接或间接捐税自果月1日(8月18日)起,以硬币或按行市的地产券缴纳;反之,国有财产只能以地产券支付。不久,这项规定推广到欠缴的税款与强制公债。闸刀落下之前,纳税人蜂拥冲进收税处,争着按平价或按三十比一用纸币结清!
如此一来,共和国将不再收受地产券,并正式承认纸币贬值,但它只把这一做法部分地推广到自己的付款。8月2日决定,公务员的薪俸以1790年的数额为基础、以地产券支付,一半按平价,一半按每法郎十磅小麦折算(至于“按万克小麦计薪者”,自1796年7月起以硬币支付)。后来,10月25日宣布,按平价的那一半今后以硬币支付,按六法郎硬币兑一百法郎地产券。随后,12月22日又宣布,薪俸将全部以硬币支付。这是回归1790年政策的一个鲜明例子,私营部门也同样实行:自1796年夏起,利特里公司按1790年的标准给矿工发饷。
食利者的待遇明显差得多,尽管他们的处境尤为艰难。7月10日,“一个可怜的老食利者在前王家桥附近投了河”;8月初,植物学家、法兰西学院院士阿丹松只得闭门不出,因为他没钱买鞋。8月14日,加缪向食利者与领年金者许诺,将尽快以硬币支付。1796年9月21日表决决定,共和四年下半年的年金,四分之一以硬币支付;但因缺乏资金,这一承诺——其价值“对收入在1200至3000法郎的可怜食利者而言几乎为零”——未能兑现。1797年2月20日的一项后续法律,再度规定这四分之一以及共和五年上半年的四分之一可以硬币领取,但又让食利者选择改领“领受凭证”,可用于购买国有财产和缴纳捐税;这些证券按面值的30—40%转手。人们称之为“四分之一券”;其余四分之三先以指券、继而以按行市的地产券、最后以所谓“三分之四券”支付。食利者的怨言既激烈又徒劳,反过来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