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拉迪金斯基(Ladejinsky)已发表的关于日本的第四篇文章。第一篇《农业租佃与日本农业》(“Farm Tenancy and Japanese Agriculture”)发表于1937年9月的《对外农业》(Foreign Agriculture),它与本文一道,极大地成就了作者的声誉,以致战后他注定要被请去在日本土地改革中担当要角。略去那篇文章,只因其内容已融入他战后所写、收于本卷后面的《日本的农业租佃》(“Farm Tenancy in Japan”)。略去第二篇(《日本棉纺织工业与美国棉花》,“The Japanese Cotton-Textile Industry and American Cotton”),是因为它无论选题还是写法都中规中矩,又缺乏现实意义。第三篇《日本的农村动荡》(“Agrarian Unrest in Japan”)发表于1939年1月的《外交事务》(Foreign Affairs),本质上是把本文写得更通俗些,故也略去。
拉迪金斯基在此论及的不止农业租佃,还有高额地租、利息负担、税赋以及其他酿成日本农业危机的因素,并考察了政府应对措施之不足。耐人寻味的是,他特别提醒读者留意日本军方对农村问题的特殊兴趣。
本文刊于1939年8月的《农业经济学杂志》(Journal of Farm Economics,第21卷,第614—631页)。
今天,一如既往,农业仍是支撑日本经济生活的脊梁。近年来日本工业化进展空前,往往掩盖了这一点。可事实上,农业在现代日本的分量依然极重。农村人口仍约占全国的45%;全国的食物几乎全由农业供给,而就投入资本和净产出价值而言,农业是日本首屈一指的产业。
农业在日本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并不意味着农村繁荣或进步。恰恰相反,如今人们公认,正当日本工业和贸易扩张兴旺之际,农业却深陷一场日益加重的危机。农民理应安于低生活水准的封建观念,至今仍弥漫于日本农业。只要农业还能满足农民俭朴的需求,这种观念就有助于让乡村安于现状。然而近年来,日本农业经济连这点最低限度都无法供给众多农民。这要归咎于日本农民必须肩负的种种负担,它们即便在“正常”时期也损害着农民。其中主要的有:本国耕地极为有限、农业单位极其细小;土地分配不公;租佃普遍;价格剧烈波动;税负沉重;负债巨大、利率高得离谱——以及这一切的后果:日本广大农民生活水准极其低下。
诸问题(The Problems)
日本农业有一特征,引出了一连串棘手问题:相对于迅速增长的人口,耕作面积太小。土地利用已高度发达,“不仅山坡,有些地方甚至连山顶”1都被用来种庄稼。日本人竭力扩大耕作面积,使耕地从1880年的6677 3131亩增至1936年的近9105 4270亩,占日本国土的16%。日本作物用地的扩展,主要在所考察时期的头三十年完成;此后耕地面积便几乎停滞。日本地形大体陡峭多山,眼下适于耕作而尚未开发的土地所剩无几。
日本559 5000户农户耕种着不到9105 4270亩土地,可见每户持有地之细小。若土地均分,每户当耕15亩2分。实则大量日本农民耕种的远不到15亩2分。〔见表。〕全部农户中,34%每户耕种不足7亩3分,34.2%耕种7亩3分至14亩6分,21.5%耕种14亩6分至29亩1分,只有9.5%耕种29亩1分以上。头一组共189 6000户,估计共耕750 8942亩;另一端则有7 8000户,耕种着899 6162亩。这些数字显出持有地何等细小,也显出大量耕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程度。
日本作物用地有限,谈不上土地向大持有地集中。官方统计仅录得3547名土地所有者每人拥地759亩以上,平均每份1821亩;另有4 6000人拥地152亩至753亩,平均346亩。大地产虽稀少,日本土地所有权的分配却惊人地悬殊。农林省的数据对所有权的确切分布所示甚少;据非官方估计,全部农户中半数只拥有全部土地的9%,而7.5%的农户却拥有50%。2由此可知,日本农民所耕的持有地,与他所拥有的土地并不相称。
| 每户耕地 | 户数(千户) | 耕作面积a(亩) | 户数(%) | 耕作面积(%) |
|---|---|---|---|---|
| 不足7亩3分 | 1896 | 750 8942 | 34.0 | 8.4 |
| 7亩3分至14亩6分 | 1914 | 2260 5740 | 34.2 | 25.4 |
| 14亩6分至29亩7分 | 1262 | 2924 0561 | 21.5 | 33.0 |
| 29亩7分至44亩9分 | 321 | 1247 4435 | 5.7 | 14.0 |
| 44亩9分至74亩1分 | 127 | 809 1689 | 2.4 | 9.1 |
| 74亩1分以上 | 78 | 899 6162 | 1.4 | 10.1 |
| 合计 | 5598 | 8891 7529 | 100.0 | 100.0 |
a 由矶部秀俊(Hidetoshi Isobe)估算,《日本农业的劳动状况》(“Labor Conditions in Japanese Agriculture”),《宇都宫农业专门学校学报》(Bulletin of the Utsanomiya Agricultural College),第2卷第1号(1937年),B辑,第5页。
资料来源:日本政府农林省,《统计摘要》(Statistical Abstract,1936—37年),第1—3页。
许多农民根本无地,更多农民有地极少(有255 6630户每户拥地不足7亩3分)。这般境地,他们只得向那些大量囤地者租种。日本大规模的租佃由此而生。如今日本的租佃已至这般田地:54%的水田、40%的旱田由佃农和半自耕农耕种。两者合计耕种着日本全部耕地的48%,即4370 6049亩。1936年所统计的559 7000户农户中,将近31%是自耕农,27%是全无土地的佃农,42%是半自耕农。
在美国,“佃农仍可较自由地沿农业阶梯向上攀爬”3,日本的佃农却无此余地。土地稀缺、又别无他业可投,把佃农死死拴在地上——地租再高也得忍。稻田纳实物地租,其他土地通常纳货币地租。实物缴纳是压在佃农身上的一重额外负担。一位日本作者指出:“它之所以更重,还因为有这样一种安排:佃农每反(tan,约1亩2分)须向地主纳若干公斤稻米,无论收成丰歉,这个数额都变动不大。换言之,无论单产高低,地主都稳得某个定量的‘收获’。”4农林省调查了9134个村庄,结果表明:七成情形下,单季稻田的地租占收成五成以上;双季稻田的地租约占收成六成。还可注意:地主只纳田赋,佃农却要缴种种摊派税费,自购极贵的化肥(人造肥料),还要自备农舍、农用建筑、农具和种子。这般算来,佃农从收成中净得的份额,比上述数字还要小得多。
由来已久的地主与佃农关系,一直延续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其间虽未引发多少公开冲突,佃农却从未满意于自身的经济地位。然而,农业困境日深,与旧观念相抵牾的思想又广为传播,遂使佃农对地主的态度发生决定性转变。自1917年起,有记录的争议从每年85起增至将近6000起。争议的成因众多,以下两项尤为突出:二十年代是地租过高,晚近则约六成争议缘于地主企图把佃农逐出土地。
日本农民的经济福祉,紧系于稻米和蚕茧两种作物。日本人口迅速增长,又历来主要以稻米为主食,遂使一半以上的耕地用于种稻。水稻种植面积扩大,单位土地的单产提高得更多,过去六十年里稻米总产量翻了一番,主要从316万吨增至612万吨以上。然而过去十年,单产几乎停滞。于是有人提出:“日本差不多到了这样一个临界点——无论再为增产费多大力气,其农业投入的回报都将开始递减。”5
日本稻米的价格以剧烈波动为特征,时而坑了生产者,时而坑了消费者。波动出于多种因素:收成状况及随之而来的稻米短缺或过剩;日本稻米几乎全在国内消费、出口国外无利可图;所消费的稻米又必须是日本稻米,或来自朝鲜、台湾的稻米。但无论成因如何,将近二十年来,日本政府始终面对一道难题:如何消除稻米价格的剧烈波动,既调和生产者与消费者双方的利益,又平息波动所引发的不满。
蚕茧的重要性仅次于稻米。事实上,对三分之一的日本农民来说,它是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这笔收入多寡,全看美国的丝价——日本生丝出口九成以上销往美国。丝价主要取决于美国的商业景气。这就解释了价格何以从美国战时繁荣末期每3.8公斤日元10元6角的历史高点,一年后急跌至每3.8公斤日元5元7角的低点。主要出于同一原因,部分则因人造丝竞争加剧,蚕茧价格从1929年的日元7元5角跌至1934年的日元2元5角,这个价仅及生产成本的三分之二。
日本农民肩上的债务负担,是日本农业困境的一个根本症结。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债务总额估计不到十亿美元。此后乡村困苦,收支差距拉大,负债迅速攀升,估计达日元60亿元,即每户略超日元1000元。其后果是:“他们〔农民〕债台高筑,是迫使今日自耕农变卖自家土地、沦为无产佃农或雇工的诸般原因中最要紧者;否则他们本可作为农业人口中健全的中产阶级存续下去。”6这些负债大多以高利率背负。农林省调查了各类金融机构对农民的放贷额,结果表明:主要为便利农村融资而设的劝业银行(Hypothec Bank)与农工银行,仅占农业贷款总额的14%;私人银行和放债人(高利贷者)则分别占13%和56%。7至于所收利率,官方估计1932年将近43%的债务利率在7%至10%之间,51%的贷款在10%至15%之间,其余在15%以上。可实际利率远高于官方估计。据一位观察者说,“在他〔农民〕的全部贷款中,57%是私人放贷者按名义利率12%放出的,据说真实利率在20%至30%之间。”8
日本农民历来承受沉重税负。封建时代,这一点被一句俗语道尽:“农民好比芝麻籽,越榨得狠,挤出来越多。”到了现代,向农民征税的过程已被规范化、法律化,但事实依旧:在日本的经济格局里,农民仍是主要的“负重之兽”。正因如此,“从封建制度到现代资本主义制度的全面进步,是拿农民作代价换来的。田赋(地税)、关税、消费税和地方税的征收,无论有意与否,都成了推行这一政策的手段。”9这种对待农民的态度延续至今,尽管日本的工业发展迅速而极为成功。
前面各段所述状况,早在大萧条之前的多年里就已逐渐侵蚀日本农业经济,只是这些根本不利因素的全部分量一直未显,主要因为稻米和丝这两种主要产品价格相对偏高。下行的最初迹象出现在1926年;到1929年,稻米价格已跌30%,蚕茧跌37%,其他产品也类似萎缩。1929年农业产出总值降至日元35亿元,而1919—1928年间年均为日元46亿元。但真正的暴跌发生在1930年和1931年,尤以后一年为甚,当年农业产出仅值日元22亿元,不到1919—1928年均值的一半。工业品与农产品的价格差距,加重了农民的处境;农民所购商品的价格跌得没那么厉害;而像至关重要的肥料,价格甚至还在涨。
价格回升步履极缓,但1935年以后渐趋明显。据估计,1938年农产品产值比1929年高出约日元3亿元。但这里同样要注意,价格回升远落在工业品后面,从而压低了农村社会的购买力。尽管有此不利因素,农产品价格的回升仍多少缓解了大萧条带来的眼前困难,可那些制约日本农业经济的根本难题,依旧悬而未决。
现在要考虑的是:日本的农业局面,对农民谋生究竟意味着什么。1927年是相对繁荣的年头,对132名耕种自有土地的农民所作收入调查显示:一名农民总收入平均日元1350元,支出日元1315元,结余日元35元。靠副业贴补,把收支拉平,是日本农业的一根基本支柱。一项1913—1934年间的农户收入调查,道出此事何等普遍:“除1913年这一例外,农业收入年年抵不上家庭开支即生活费用,逼得农民转而靠非农收入来补亏空。”10副业收入占农户总收入的比重,在23%至31%之间。由此大概可以断定:对多数日本农民来说,农业本身并不划算。日本政府统计局对此心中有数,它指出:“普通半自耕农连同佃农,只有经营的农田超过27亩3分,才指望得上结余。而日本农民里,耕作面积不足14亩6分者远占多数,这一事实本身就清楚证明了日本农业作为一桩营生有多艰难。”11这般境地,那须博士所提的问题——“〔土地〕如此高的人口承载力,是否有一部分要靠农民以低生活水准作牺牲来换”12——尽可以作肯定的回答。
补救之道(The Remedies)
1930年以前,日本的农业问题引不起认真关注,一个要因是农民既无力清晰道出自己的怨苦,又争取不到国内主导政治集团的支持。然而,当农民的诉求连同别的诉求一道被军方接了过去,用斋藤实前首相的话说,农村问题立刻就“烧了起来”。1930年11月14日滨口雄幸首相遇刺、数月后身亡,农村的不满在其中起了不小的作用。此后日本政商要人接连遇刺,乱人眼目,其背后动机都染上了军方与农村利益相结合的色彩。13想想军队在国事中的分量,尤其是1931年侵占满洲(中国东北)之后,就不难明白何以1932年起日本历届政府都急于安抚农民。
为稳定米价,政府政策力图把价格维持在能调和产销双方分歧的水平。这一政策渊源可上溯战后,其基本原则则在1933年3月29日颁布的一项法律中得到明确表述。政府由此获权每年厘定一个最低价和最高价,并随时准备照这两个价位买进或卖出稻米,把市价稳在两个既定水平之间。最低价以生产成本为据,最高价以生活费用为据。为执行该法的主要条款,政府设立了一项日元8亿元的稻米专项基金,最多可增至日元11亿5000万元。
这项法律后来证明成了政府的财政包袱,遂经1936年的《米谷自治管理法》修改。依后者的条款,农民将被组织进地方与联合的米谷统制协会,以储存余粮。农林省获权发放专项补贴以支付储存费用,并以所储稻米为押按低利率放贷。余粮将一直存留,直到市价升至官方最低价以上。
靠价格管制援助农民,只取得部分成功,尽管日本政府在稻米诸法运作中蒙受了日元2亿余元损失。当然可以辩称,若无政府援手,价格本会跌到现行水平之下;但在稻米生产者看来,许多时候价格连生产成本都抵不上,遑论利润。
如今向生产者保证的稻米最低价,未必令他们满意,可他们毕竟有了一笔稳收入。蚕茧的情形则不然。直到很晚近,政府援助养蚕者,靠的还主要是一些提高蚕茧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的措施。1935年和1936年,蚕茧销售被纳入政府监管,规定供售产品的质量须经官方认可。某些时候,如1930年和1931年,养蚕业农民曾从政府获得总计日元1亿2000万元贷款。
这些贷款本意是救济,政府却拿它们当作控制蚕茧产量的手段。然而丝的需求疲软,靠减产抬价并不奏效。蚕茧价格既受生丝价格支配,日本政府随后又颁布诸多抬高丝价的措施,包括贷款、补贴、政府收购过剩的丝、限制丝的产量和销售等。然而从价格走势看,一切抬高蚕茧和丝价的直接、间接措施都未达目的,日本蚕农的兴衰仍旧系于美国经济活动曲线的上扬,而非其他任何因素。
除了靠各种价格稳定方案援助农业,日本政府还操心降低生产成本,重点是以较低价格供应化肥(人造肥料)。这个行业带有垄断性质,即便大萧条最严重的年份,肥料价格仍被牢牢撑住,尽管那时农产品价格已跌至历史最低。农民对这种价格差距怨声鼎沸,以致1936年5月18日颁布了一项法律来纠偏。该措施的分量在于:依此法设立的肥料制造商协会,未经政府批准,不得安排控制生产、制定销售政策或厘定产品价格。日本农民最终能否买到更便宜的肥料,尚待观察;眼下应当注意,此法颁布以来,肥料批发价反而更高了。中日战争加大了对这个行业的需求,又刺激价格进一步上涨。当然,若无政府的管制措施,价格很可能还要更高。
日本的农村救济,已与减轻债务负担紧紧绑在一起。危机愈烈、援助呼声愈急,1933年日本政府颁布了《农村负债整理法》。该法规定组建农村协会,职能是“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斡旋,并制定计划,靠延长偿还期限、设立年度分期方案、降低利率、削减本金或应计利息等办法放宽债务条件,从而在20年内清偿债务”。14政府计划五年内向各协会发放总额日元2亿元的低息贷款。可以推断,其意图只在解决相对一小部分农村债务。说到底,该法是要农民靠自己解决问题,从下面这段话即可看出:“清偿债务的资源,应取自〔农户〕结余收入……以及变卖那些对高效操持家业并无必要的财产。”15可大多数日本农民正是因为没有结余收入才债台高筑。于是,政府指望借以削减农村债务的主要手段,到头来只剩“更积极地利用睦邻情谊与互助传统”这一句空话。16
《负债整理法》的基本设计,并未给债务问题提供任何出路。指望凭此法大幅削减农村负债的希望落了空。1933年8月1日至1936年6月30日这将近三年里,政府向各协会发放的贷款仅日元15440000元,即五年内应发日元2亿元的7.7%。截至1936年3月30日,实际整理的债务为日元1亿5700万元,相当于所计划最低额的26%、最高额的15%,仅占估算的农村债务总额的2.6%。
日本的土地保有制度,一直是乡村普遍不满的根本原因。如何革除它,多年来一直困扰着日本政府。为此采取了两项措施。其一是1924年颁布的《佃农争议调解法》。它规定,第一,采用一种更简化的法庭程序;第二,由一名法官和数名公民组成委员会进行仲裁。争议双方若表示满意,裁决即生效,并移交法庭作正式核准。半数以上的佃农争议都这样了结。
第二项措施旨在协助佃农成为自耕农,从而废除作为一种制度的租佃。1926年制定了一项方案,规定此后二十五年内支出日元4亿6800万元。这笔钱不足以大规模购地,因为按现行价格,总共只能购得174 2172亩,仅及佃农所租全部耕地面积的4%。17为加快进程,1932年又提出一项更宏大的计划,即《自耕农创设法案》。它规定三十五年内以日元28亿元总成本购买936 6449亩土地,佃农则以年度分期付款偿还这笔钱。该法案招来大量批评,理由是它“是一个花招,专为让土地所有者甩掉那些成了负担的土地而设”。18法案未获通过,至今仍在实行的只有1926年开创的那项方案。1926—1933年的八年里,将近12 0000名佃农获得协助、购得76 4856亩土地,仅及全部出租土地的不到2%。一位研究本国土地保有制度的日本学者断言:“可见现行方案作为解决土地问题的措施,是相当无效的。”19
除上述各方案外,还曾多次试图制定一部稳定地主与佃农关系的法律,均未成功。按日本土地保有关系的现状,任何租佃法都意味着向下修订地租、承认佃农对土地的权利。地主视此为侵权,遂激烈抗争,迄今颇为得手地挡住了任何变革。
过去六年里,把日本农民安置到满洲的问题被看得相当重。据日本农相说:“日本人移民那片广袤土地,意义之一在于扩展构成日本民族脊梁的农村社会,为日本本土集约耕作制度所招致的困难找出路,并开发满洲的自然资源。”20说得更具体些,满洲将充当一个安全阀,以纾解日本的土地压力。眼下,实绩与所拟计划相去甚远,也丝毫不能印证日本广为流传的那个念头——满洲正成为日本过剩农民的一个重要去处。1932—1937年间,总共只有2785户农户(每户获政府日元1000元补贴)落脚满洲。但日本政府不肯因此气馁,1937年又拟出一项远为宏大的计划。这一最新举措要求此后二十年内,把一百万户、共500万人的农户重新安置到满洲。
日本农业经济较为光明的一面,在于合作社运动的广泛开展。它得到日本政府扶持和财政资助。比如,靠裁减为数众多的中间商人而省下的开支,便是力主该运动的一条理由。在约600万的总社员中,农民占70%。日本合作社的主要职能限于:提供信用,办理销售和采购,以及共用仓库、碾米设施、农业机械和工场。近一半合作社把上述各项活动合于一身。该运动在日本农业经济中的角色日趋吃重。1920—1934年间,经合作社销售的稻米增至九倍。小麦亦然,蚕茧则略逊。后一年里,全部上市稻米的28%、小麦的27%、蚕茧的12%经合作社售出。合作采购社也大有进展,主力集中在采购肥料,1934年它们经手了肥料总消费量的三分之一。
信用合作社发放用于生产的贷款,如购置土地和农业机械。直到不久前,约70%的贷款无须担保,而是基于对借款人道德、财务和政治状况的细致考察。近来这一政策反转,倾向于只针对某种有形财产放贷。利率相当高,介于年息8%至12%之间。这与商业银行所收利率相差无几,某些情形下前者甚至更高。它们通常仍不能让农村人口免于向私人借高利贷。在较穷的农民身上尤其如此,因为“实际上……据说信用合作社是由中、上层社员组成的”。21看清这些事实,便不难明白农村对信用合作社的负债何以仅占农村债务总额的10%至15%。
合作社运动总体上有益于日本农业经济,但好处分配并不均。较富裕的地方获益最多。当前那些旨在加重合作社运动在日本乡村分量的计划,对最不富裕群体的福祉或许并非全无积极作用。但有一种广为流传、尤盛于官方圈子的看法——认为日本农业问题的解决本身就系于合作社运动——则言过其实;它能减轻某些负担,却绝无可能将其彻底铲除。
日本对华发动的战争,对日本农业绝非福音。农产品需求受到刺激,可许多农民并无余粮投放市场,沾不到涨价的光。再者,据说农产品价格的变动没跟上农民必需品价格的上涨;农产品报价近来虽有上扬,却远低于农村人口常买的那些物品。22此外,战争夺走许多农场的主要劳力,征走大量牲畜,又耗掉那么多肥料,弄得农民连自用的份额都难以凑足。
中日战争爆发以来,已采取多项措施援助本国农村。其中主要的是《农地调整法》和《临时农村负债清理法》,两者均于1938年4月2日颁布。第一项法律关涉新自耕农的创设与维持、佃农与地主关系的调整,以及对已被征兵者所有农场的处置。该法或许最突出的条款,是加强佃农在租约上的地位:除非给出该法所列的充分理由,地主不得驱逐佃农。该措施奏效与否,眼下尚难断定;在此应当强调的是,总体而言该法的条款相当含糊,地主在农村事务中仍握有重要发言权,尤其在涉及自身利益之处。
《负债清理法》并不惠及全体农业人口,只惠及“住在乡间的烈属和伤兵家属”。23依该法规定,临时府县负债清理委员会就削减本金、利率或偿还期限,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斡旋。债务整理所需资金由若干政府银行供给,但凡此种种,“这些银行此项专项融资的数额,须在所抵押不动产的估价之内”。24政府对此项融资过程中所生任何损失,担责以日元1亿2000万元为限。25这一应对农村负债的最新尝试,与1933年那次相差无几:又一次要农民靠动用自身那点微薄资源来减债。这法子过去没成过,对眼下和将来也几乎不抱希望。
结语(Conclusion)
整顿日本农业经济的迫切需要,如今已被那些主导国家发展方向的人所认识到。前陆军大臣荒木贞夫大将曾说:“倘若我们能成功解决农村问题,其余严峻的社会问题也就好解决些。”26但尽管有此种深切忧虑的表白,所颁布的援农措施仍不足以了结眼前的任务。诚然,这任务无比艰巨,在目前情形下,其中某些方面几乎无解。即便日本农耕面积能扩大2124 5996亩27,且这样做在经济上可取,作物总面积也不过达到1 1230 0266亩,人均4亩2分。据研究此事的日本学者说,这比最低需求还差3亩。唯有极迅速的工业化或大规模的海外移民,才能达到这一最低标准。然而几乎可以断定,今后许多年里两者都不大可能出现,而人口对极有限土地面积的巨大压力所酿成的根本问题,无疑将继续拖累这个国家的农村进步。
尽管“人多地少”的难题处处掣肘,日本农民的困境仍可稍获缓解:削减负债、降低利率、改善信用设施、课征更公平的税赋,并认真根除现行租佃制度的弊端。这一切,单靠自助、靠精神再生、靠那句一再重复的“农民是国家的中流砥柱和脊梁”,都办不到。如今要改善农村状况,几乎非得给补贴者再补贴不可——日本农民确实当得起这个称呼。这条路要花大笔财政,而农民显然出不起。况且,日本对华战争开支节节攀升,留给农村重建的余地少得可怜,甚至一无所余。不过很可能在将来某时,那项动用军队的扩张政策本身,会让农民的诉求得到较友善的接纳。在军队看来,“农业人口构成日本的第一道防线”,因此这道防线必须加固。既然权宜之计已证明不敷其用,对这个国家头号问题的彻底处置,终将可能被提上议事日程。与此同时,人们所能做的,无非是记下这样一个事实:尽管谈论农业改革已成为本国各主要政党最爱的消遣,农民却仍在与一己之力无法克服的重重困难苦苦相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