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負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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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未竟的土地改革:雷正琪文选第十四章

雷正琪以苏联、东亚、南亚与东南亚的田野调查、政策报告和公共论述,记录二十世纪亚洲土地改革的实践。本连载据路易斯·J. 瓦林斯基编选的1977年英文版翻译,现已发布序、致谢、导言、前三部导言及第1—39篇。

1949年秋,拉迪金斯基(Ladejinsky)在四川和台湾为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JCRR,下称农复会)提供咨询服务期间,对这个依《援华法案》(Aid to China Act)所设机构的运作方式深为折服。他在本文中主张,应把它作为美国其他技术援助计划的范本。然而,依我之见,遗憾的是,后来为推行杜鲁门总统的第四点计划(Point IV program)而采用的范本并非此一范本。

本文刊于19508月的《对外农业》(Foreign Agriculture)。

1949120日杜鲁门总统宣布第四点计划以来,政府内外就如何最有效地向经济欠发达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展开了大量讨论。这些讨论多半围绕农业,因为这些地区的大多数人靠务农为生。第四点援助是否有成效,取决于若干因素,包括它在某一国家的覆盖范围、所涉国家的数目,以及可调用的物质手段与技术人员。此外还有一大关键,在于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汲取美国对拉丁美洲、中国和台湾农业援助的教训与经验。

对拉丁美洲的技术援助已进行了十年;对中国和台湾的工作则始于不到两年前,但正是在那里,我亲眼看到了一种或许适用于第四点计划的农业援助模式。这就是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JCRR)摸索出来的模式——农复会依《援华法案》(China Aid Act)于1948年设立。

该法案(第80届国会第472号公法,Public Law 472, 80th Cong.)的宗旨,是改善并稳定中国经济。五分之四的中国人是农民,多数仅能勉强糊口。因此,不给这个国家的农业经济一些援助,生活状况便无从改善,政治上也难有半点稳定可言。

该法案认识到这一点,其第407款规定,拨给中国经济援助的款项中,可拿出至多10%、即2750万美元,用于改善农业状况。这笔基金由美元构成,或由依该法案向中国提供的物资售出后所得的中国货币构成,或两者兼有。为执行这项工作,特设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授权其在中国制定并推行这样一项计划。

农复会由两名美国公民和三名中国公民组成,委员会主席由中方委员担任。到1948916日,全部委员均已选定。委员的素质值得一提,因为他们都是对中国农村状况了如指掌的人。中方有蒋梦麟(Chiang Mon-lin),前教育部长,曾任中国内阁秘书长,又是研究中国农村的学者;晏阳初(James Y. C. Yen),近三十年来一直主持中国农民中的平民教育运动;以及沈宗瀚(Shen Tsung-han),中国首屈一指的植物育种专家。美方有雷蒙德·T·穆尔(Raymond T. Moyer),战前曾在中国从事农业工作十五年,战时及战后初期任美国农业部远东处处长;以及约翰·厄尔·贝克(John Earl Baker),工程师,前中国铁道部顾问,多年在中国主持救济事务。正是这一群人,于1948101日在南京第一次正式聚首,选举蒋梦麟为主席,开始着手中国农业重建这桩艰巨的任务。

委员会在中国大陆的存续期很短。1948年末至1949年间,共产党军队席卷中国,委员会被迫将总部从南京迁至广州,最终于8月迁往台湾。到委员会成立的第一年年终,它在大陆的全部工作不得不中止,转移到尚在共产党势力范围之外的台湾继续进行。尽管委员会在中国大陆所处的境况极为艰难,它仍在农业重建领域沿以下几条大方向积累了有益经验:

  1. 确立欠发达地区一项稳健重建计划所依据的基本原则;
  2. 确立选择项目的标准;
  3. 组织一项农业重建计划;
  4. 迅速取得成效;
  5. 以少量资金办成大量事情。

在中国制定农业计划时,许多问题须同时处理。委员会的工作性质即可说明这一点。从创立至194911月,委员会共协助了216个项目:农业改良91项,灌溉51项,农村卫生25项,农村工业18项,农民组织16项,土地保有制改革8项,公民教育7项。

委员会的一项主要任务,是确定总体目标中哪些部分可以实现,尤其要顾及中国大陆迅速恶化的军事与政治形势。因此,须费大量心思去推行一项能迅速见效的计划。一开始,委员会决定以选定的县为单位建立一项综合性计划。其背后的设想是:这样一种成功的计划,或可凭其示范之力推广到其他县和省。然而,据雷蒙德·T·穆尔(Raymond T. Moyer)所说:

一开始所采用的计划,在我们预见到能留给委员会工作的那点时间里,无法对局势产生显著影响。综合性计划的各中心发展得太慢,零敲碎打的援助又不足以帮助足够多的人解决他们最基本的问题。我们认定,若改采一项较为有限的计划,着力于乡村民众至关重要的切身需要,并大规模推行,仍大有可为。

实际上,所谓“有限计划”,是指就为数有限的若干最重要问题、在更大范围内加以处理。因为随之而来的,是在大陆四川、广西两省、其后又在台湾推行的一项大胆的农村计划。

主要从与农民共事的经验里所引出的种种调整与变更中,农复会形成了如下一套全国性计划,其各组成部分按优先次序列出如下:(a) 土地改革,(b) 灌溉,(c) 肥料,(d) 农民组织,(e) 农村工业,(f) 动植物病害,(g) 良种繁育,(h) 牲畜育种,(i) 农村卫生,(j) 视听教育。

把土地改革列为诸项之首并非偶然。委员会协助推行所谓龙岩土地改革项目时所受到的热烈欢迎,加上广东省极为恶劣的租佃状况,促使委员会对这一问题密切关注。委员会同样清楚:除非租佃状况得到改善,否则各项技术项目的主要受益者将是地主,而非农民中的大多数——佃农。

为帮助农民取得信贷、销售产品,委员会鼓励组织农业合作社;农村工业可借此发展,合作社一般也可充当农业复兴的中心。

视听教育之所以推行,一方面缘于农民的文盲状况,另一方面缘于需要提供一种通俗易懂的媒介,以唤起农民的合作。为解决这一问题,农复会开发了诸如图片集、招贴画、电影胶片、文字浅显的小册子和连环画等媒介。

总的说来,就整个计划的技术层面而言,委员会一直在提供中、美两国的专家,以制定稳健的方案、确立推行这些方案的办法。在财务层面,委员会一直为计划成功所必需的特定用途提供一定数量的资金,并以省级或地方来源所供资金加以补充。

基本原则(Basic Principles)

农复会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无论就其本身而言,还是就其与任何第四点计划的关系而言——或许在于若干塑造了它特性的主导理念。例如,委员会摒弃了那种配备现代化设备的昂贵项目——这类项目对美国农业是好事,对中国农业却显然太“摆阔”了。委员会还决定不另设那种会与既有企业竞争的新企业。比如,若发现某家地方血清制造企业力有不逮,委员会乐意协助将其扩大、改进,却不愿另起炉灶办一家全新的、与之竞争的企业。

委员会也很注意,不带着何为农民所宜的成见去开展工作。委员会认为,这类想法须来自农民自身,由与农民的密切接触中产生。正如蒋梦麟所说:“无论我们的用意多么良善、计划多么稳健,倘若乡村民众并不想要这项计划,就不能把它强加给他们。”

此外,委员会避开长期项目,但在确信灌溉能在不远的将来带来更高产量时,也不惜在灌溉上投入相当多的资金。

选择项目(Selecting Projects)

委员会一经启动,便收到数以百计的援助申请。194811月至1950215日间,从中国各省及台湾共收到1178份申请,仅297份获批。单是台湾一地,截至531日,在总共429份项目申请中就有102份获准。委员会显然须有所取舍,而它通过确立若干颇为重要的标准来作取舍,这些标准很可以作为其他地区类似农业援助工作的依据。

委员会基于这样一个假定行事:在中国(一如在任何其他国家),从事农业援助时,必须赢得农民的好感。要做到这一点,就须推行那些农民最想要的项目。没有民众的积极参与,任何项目都不可能成功;它必须得到一个地方群体的支持。过往经验表明,单凭花钱并不能造就持久的重建;要紧的是,援助应帮助民众最大限度地利用自身资源、自助自立。不仅民众须积极参与以确保项目成功,政府的合作同样至关重要。没有政府的支持,没有它对民众福祉的总体关切,一个项目的开展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此外,须把本国受过教育的青年吸引到农业重建工作中来。在中国,一如在别处,他们代表着这个国家未来的希望;争取他们支持农业重建,意味着培养一种新的领导力量,而这对一国农业经济的持久成功至关重要。委员会还认为,一个项目须惠及最多数的农民。最后,委员会给予一个项目援助和协助的标准,一向基于这样一个理念:物质重建须伴以社会公正——其实质,是把农业收入在所有与土地相关的各方之间公平分配。这一理念同改进生产技术、同农业的经营层面,也同农民对农业重建的态度,都密切相关。

农复会就曾赞成以灌溉作为提高农业生产率的手段,但它发现有必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谁的地?”委员会担心,不提出这一问题、不据此采取行动,可能会导致一种用它自己的话说“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局面。由此便有了这样一条标准:虽须从物质改良入手,但若要实现农村重建的真正目标,社会重建不可偏废。

组织计划(Organizing the Program)

这些理念和标准,先是在中国大陆、当下则在台湾,通过全国性计划的实际运作而付诸行动。为此,委员会的计划被划分为五大部门:农业、土地保有、灌溉、农村卫生和视听教育。各部门负责人或为中国人、或为美国人,都在各自领域有丰富经验;他们的班子筛查项目,向委员会提出建议,并监督现场作业。委员会在中国大陆运作时,设有区域办事处,由委员会的一名代表主持。该代表充当委员会与地方机构之间的联络人,并负责监督各项目。

委员会内部的技术工作多由中国人承担。委员会的方针一向是:只在绝对必要时才雇用美国技术人员。他们的角色是指导和培训,而据委员会的经验,这类工作只需少数几名美国人即可完成。在台湾,委员会雇用200人,其中只有17人(含两名委员)是美国人。委员会之所以能以这样一支相对精简的班子运作,是因为它成功地促使那些主办项目的机构承担了大部分工作。

1949年秋农复会在控制台湾牛瘟疫情中所起的作用,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得知疫情暴发后,委员会争取到台湾农业厅的全力配合,共同开展扑灭疫情的行动。委员会提供疫苗、一名经验丰富的兽医,并承诺为被宰杀的牛只支付半数赔偿金(另一半由台湾农业厅支付)。这与一项强力的宣传教育计划相结合,唤起了农民对疫病危险的警觉,争取到他们的积极配合。截至21日,6 7000头牛中已有89%接种疫苗,到2月中旬整项工作差不多完成。农复会对这项计划的资金投入仅为6192美元,但另一项真正的、难以用美元衡量的贡献,是委员会为确保抗击牛瘟取胜而掀起的那股劲头。实际工作由地方农业部门和其他省级机构与农民密切配合完成。

如前所述,农复会的计划由形形色色的项目组成。眼下它们都限于台湾;截至1950531日,委员会正在协助102个项目。仅举数例:

  1. 农村生活饮水设施的修复,由省建设厅主办;委员会补助18 9000美元。
  2. 稻种繁育与推广,由台湾省农林厅主办;补助3 0000美元。
  3. 猪瘟结晶紫疫苗的生产,由台湾省兽医血清研究所主办;补助2 0000美元。
  4. 美国经济合作总署(ECA)肥料分配的监管,由台湾省政府粮食局主办;补助1 5000美元。
  5. 卫生调查,由公共工程署、省卫生处和国立卫生研究院主办;补助1000美元。

一个项目是如何发起、订约、付款和检查的?其成效又如何评定?项目一般由一家主办机构发起,或公或私。委员会下属相应部门从技术可行性、成本估算的真实性,以及与农复会方针的相符程度等角度审查该项目,然后向委员会提出建议。

若项目拟获批准,建议中会附上付款进度表。一经批准,委员会便与协作机构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载明双方的责任。委员会在任何情况下都保留对项目工作的总体监督权。

协议规定要对主办机构所花费的款项作严格审计。委员会方面除首笔款项外的一切付款,均视工作进度而定。主办机构每月提交一份进度报告,委员会则随之核查进展。

成效(Results)

委员会取得了怎样的成效?由于委员会在中国大陆的活动期甚短,那些在如今由共产党统治的地区所发起的项目,其成果难以确定。诸如组织或改组农业合作社、或在四川围绕平民教育运动展开的项目,其成效只有在时间推移、政治条件正常的情况下才能充分确定——而这样的条件如今无从获得。尽管有这些不利因素,我相信,凡项目发起之处,委员会通常都播下了种子,即便在共产党当道的地方,这些种子也未必尽数失落。农民并不迟于体察这些为他们而作之努力的价值。委员会以何等讲求实效的方式去开展一个项目,农民对此的热情显而易见,参与这项工作的许多中国农业官员的热情亦然。因此,日后某个时候若发现委员会引入中国农村的某些工作和理念得以存续、延续下去,也不足为奇。

在土地改革领域——有些地区由委员会推动,有些地区则由国民政府推动——1500万农村人口必将通过减租25%,把生活水准从仅能糊口的水平提高上来。在四川和台湾,我亲眼看到土地改革计划何等成功,其成效与委员会所给予的财务援助全不成比例:例如在四川,农复会得以协助减租计划,使170 0000户佃农家庭受益,所花成本仅21 8000美元,平摊到每户不过一角钱多一点。

在广东、广西和四川,不到一年里就有逾121 4057亩土地获得灌溉、或既有设施得到改善。稻米增产估计达16 4000吨。在湖南省,委员会拨出100万美元用于灌溉,地方民众以同等数额相配,估计灌溉后第一季作物将使产值增加1200万美元。

台湾已实施的良种繁育项目,使委员会耗资3 0000美元。原种和基础种繁育场的工作成果尚难确定,但仅就推广场的种子和分发给农民的种子而言,哪怕单产只增5%,也将使产量提高1 3000吨,价值逾100万美元。

除上述成就外,委员会在中国和台湾两地于提高农业产量、更公平地分配农业收入方面均有建树,此外还在改善农村卫生、扑灭动物疫病、组织农业合作社,以及扶助农民借以贴补地里收入的农村手工业等方面取得了相当进展。

委员会的若干真正成就,属于所谓“无形成果”一类,难以用任何评分制度轻易衡量。亚洲每个国家都有一座本土人才的蓄水池,但往往不知如何着手改善民众福祉。农复会在中国发掘了这种人才的一部分。委员会班子里那少数几名却经过精心遴选的美国人,在组织图表所列职责之外,也履行了这一职能。可以公允地说,委员会有一个重要项目虽从未被列入名册,那就是人才倍增项目。

还有一点也难以用具体方式衡量,那就是在我看来委员会最大的成就之一——那套理念,可谓塑造了委员会的全部工作。西方人在非西方环境中行事,往往太容易把对新环境格格不入的种种观念带过去,从而削弱了努力的成效。农复会未犯这类错误。恰恰相反,它针对中国和台湾的农村需要,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原则,这套原则反过来又为它的工作指出了有意义的方向。这类非物质的进展不易衡量,也难以为之赋予具体的价值。但它们终究意义重大——这一点,在我观看委员会工作、近距离研究其决策时,是相当明显的。

计划的成本(Cost of the Program)

这项计划耗费几何,委员会又把钱花得如何?原先议定,委员会将从三个来源筹措运作经费:美国资金、中国政府所供资金,以及中国农民所供资金。农民的那部分本应主要由实物缴纳和劳力、以及他们为某一项目所借农复会贷款的偿还款构成。但从一开始,尤其鉴于日益恶化的军事局势和财政混乱,要从主办机构那里取得议定的份额便很困难。委员会被迫越来越多地动用美国的资源。然而,尽管如此,也尽管委员会的工作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有形和无形成果,从1948101日到1950515日,它仅花费了475 5500美元。

无论单看这个数目,还是拿它同其他援华计划相比,这笔钱实在不多。委员会在为项目拨款时最为审慎,款项一经拨出,又谨慎确保它按预定用途花用。委员会主席蒋梦麟博士曾在公开场合一再申明:这笔钱的大头是美国纳税人出的,必须只用于能带来显著成效的稳健项目。最大一笔款项花在散布于中国各地的灌溉项目上,这些项目往往难以严密管控。然而有理由相信,款项的90%95%都花得得当。我自己对农复会在减租计划上用钱的实地观察,使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钱只要花得明智,凭相对小的手段也能办成大量事情。

委员会花用他人钱财时之所以如此审慎,还因为委员会在两类计划之间划下了一条清晰的界线:一类是为购置资本设备而支出的计划,另一类是委员会那旨在帮助农民自助自立的技术、经济和社会层面的农村重建计划。再者,委员会认识到,“在中国农村可大规模推行的、经过检验的改良措施,数目仍然有限”。凡委员会找到这类措施之处——例如在灌溉、在防治动物疫病、在重要大田作物良种的繁育与分发,或在减租上——委员会便毫不迟疑地给予最大限度的援助。同时,委员会的经验表明:除非款项能被切实吸收利用,否则单凭钱解决不了问题。这一点,在欠发达国家的一切农村援助工作中都值得铭记。

农复会工作的目标、组织、工作和成效,大体如上。它来得太迟,未能改变中国局势的走向,但我相信,这是美国最富成效的事业之一——就其所图谋者、所确实做成者、仍在台湾努力去做者而言,尤其就其在别处于更大规模、更佳时机下所可能做成者而言。

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确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联合、协作组织,在那里,美国人和中国人共同担当一项任务。这一办法为世界其他地区在条件许可时采取类似模式指明了方向。这样一种模式大有助于驳倒那种指控——说我们提供援助是别有用心;尤其重要的是,它确保了一种有成效的工作关系。

委员会已经证明:在农村重建中,少量资金善加利用便能成就大事——前提当然是争取到政府的合作,使其愿意采取必要行动、把所需措施付诸实施。

委员会开创了这样一个理念:要对症农村不满的根本症结,一项农村计划必须针对一国现有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量身订造。正因如此,农复会的计划并不把自己局限于提高农业产量的技术问题。委员会拓展了技术性农业援助的概念,认识到提出以下几个问题的重要性:被改良的是谁的地?增加的收入将如何在地主与佃农之间分配?佃农在现有条件下境况如何?

这种把技术援助与匡正社会不公相结合的新颖理念,切中了农民不满的根本症结。经济地位有所改善、对未来怀着更明亮希望的农民,会在他们所生活的国家里获得一份切身利害。中庸而稳定的农村社会,根基正在于此。这类复兴在政治上的推论怎么估量都不为过,因为可以公允地认为:农民会更倾向于支持一个尽其本分去创造经济和社会福利的政府。而亚洲许多本土政府最需要的,恰恰是民众的支持,在亚洲,民众的支持就是农民的支持。因此,我对农复会的亲身观察使我得出这样的结论:作为一种应对各地贫困农村问题的手段,它的整套计划值得认真考量,尤其在那些乡村易成共产主义宣传和渗透之猎物的地方,在那些共产党人企图收割他们并未播种的庄稼的地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