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負典
西方負典
← 返回目录32预计阅读 2 分钟

连载未竟的土地改革:雷正琪文选II

 19451954

雷正琪以苏联、东亚、南亚与东南亚的田野调查、政策报告和公共论述,记录二十世纪亚洲土地改革的实践。本连载据路易斯·J. 瓦林斯基编选的1977年英文版翻译,现已发布序、致谢、导言、前三部导言及第1—39篇。

194512月至1954年这九年间,拉迪金斯基(Ladejinsky)曾三度被抽调回华盛顿、为美国农业部(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执行任务,前后合计约三十个月;即便如此,把他在这一时期所撰的三十三篇文章归入“东京时期”这一标题之下,仍属恰当。1

19471月,即日本土地改革立法颁布数月之后,拉迪金斯基返回华盛顿。同年11月,正当土地转让计划全面推进之际,他被召回东京,一直待到19489月,此时转让计划已完成相当一部分。此后他再度返回华盛顿,直到19498月被派去协助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农复会,JointU.S. and ChinaCommission on Rural Reconstruction)在中国大陆(四川)和台湾的工作。19502月他最后一次返回华盛顿,但只待到9月。195010月,他再度被派往东京,这一回的身份是农业专员。

拉迪金斯基1946年至1954年间所撰文章的脉络,正反映了这些不断变换的任务。第一组论及日本土地改革的基础、前景及其早期成果。接下来是有关台湾与中国大陆地租管制和土地改革的文章。在他以农业专员身份返回东京之后,又有若干文章和函电从更广阔的社会、政治以及经济效应来审视日本土地改革,并评估美国对它的贡献。但这一专员任期内各国纷纷邀他出任顾问,这也反映在他另一次访问台湾及由此而成的1951年那篇文章中,反映在1952年末他应邀参加纽约福特基金会土地保有制度会议(Ford Foundation Conference on Land Tenure)所写的两篇文章中,还反映在1952年和1954年他“借调”赴印度临时工作而写就的四篇土地改革文章中。中国—台湾系列文章与第二组日本文章之间,夹着两篇通俗文章,估量整个亚洲的政治问题与前景。这些年里所写的最后一篇文字,是一封致福特基金会的信,显然属于他与那里友人持续往来的一部分——这种往来至少可上溯至他1952年参加那次会议之时——这封信对于了解拉迪金斯基关于人类福祉、发展以及发展过程中外部援助的宽广见解,贡献尤为重要。

在这“东京时期”所撰的三十三篇文章中,十八篇论及日本,六篇论及中国—台湾,四篇论及印度,论土地保有制度与论亚洲前景的各两篇,还有一篇大致可称为论人类福祉。其中十七篇收录于此——日本文章三篇,中国—台湾文章亦三篇,其余各篇悉数收入。这十七篇中,除三篇外,均按其在拉迪金斯基工作经历与视野中出现的先后,依时序全文呈现。

本章完
注释01

注释

  1. 参见《编年书目》。